大唐国势强盛,文治武功均斐然,其国威远播之时,万国来朝、四邻宾服,尤其是位于丝路极东的首都长安,因为与各国的交通大开,所以商业繁盛。商队货物经秦、陇越过玉门关,到达西方的中亚细亚地区;西方输往大唐的货物,也循此大道到达长安。
商队把大唐的丝綢、瓷器、金銀器和铁器等带到西域,然后从西域带回各种珠宝、香料、药材、玳瑁、象牙、翠羽等奇珍商品回唐,这些东西对商旅来说,不单单是财宝,也是生命——
没有它们,就没有充裕的金钱养活商旅的妻小高堂;为了它们,他们随时死在路途崎岖的丝綢之路上。为了保护生命财产,镖局就是他们需要的帮手。
丝路上的其中一个驿站,现正聚集了不少商队,有些甚至已等不及回长安,马上做起小买卖来,使得驿站俨如一个小市集一样热闹不已。
但在另一边,有一队人早就自成一群,靜靜地休息,没有跟其他人打交道。
“爷,那边的商队似乎要打起来了,你要不要过去看一看呢?”
“嗯?”一名靠在押镖用的大箱后,闭目休息的高壮男人,被侍从这一句话给吵醒了。
他哼气般的低喃了声,缓缓拉下罩住脸的斗蓬,露出其真面目——
浓密端正的剑眉,彷彿代表着他正直不阿的刚强个性;深邃如海的双眼神祕又迷人;坚挺高耸的鼻子,令人更难忘记他的英俊相貌;而略为粗糙的双唇和皮肤,更显示出他时常风尘仆仆的东奔西走。
男人漆黑如緞的长发,仅用一根发带束在脑后,他仰头看看天空,阳光彷彿又烈了许多,无云的天相当清澈蔚藍,可惜这也代表天气只会越来越热而已。
“难怪,走不惯丝路的人,在这种天气下总是容易心浮气躁。”他的嘴角勾起些许弧度,站起身。
“是、是,我知道你们老板有钱,那既然有钱派人走丝路买货,就请你们先赶紧会帐吧……”
“什么?钱都掉在路上了?嘖嘖,怎么可能那么巧?怕是有人想继续耍无赖下去吧?难道不怕弄臭了名声,坏了财气吗?”
这时,耳边又传来喧哗之声,男人扭头望去,原来是一支商队正在奚落另一家的人。
看他们的旗帜,他就知道那是长安城內为次等级的古玩铺子。
他朝对方细细打量,只见那说话的人眼小鼻耸,颧骨暴突,一看便知是不上道的刻薄之辈,而被骂的那家商人,脸已经憋得通红,终于吐出一句话来。
“你、你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人才不要欺人太甚!算我们倒楣,先是在路上丟了钱,后又遇上你们这班不留情面的小人!”
眼小鼻耸的那店家,原本就满肚子火,此时更是火冒三丈,大喝一声:“来人,把他们的货都给我拉过来,他们话钱不打紧,就拿货物作抵押!”
“不准动我们的货!喂,你不懂规矩吗,除非正式付钱买我们的货,否则一切回到长安再算!”
辛辛苦苦从西域带回的东西,怎么可能给人作抵押品?那是他们回本生财的唯一筹码啊!
事情越闹越大,两帮人几乎要在沙漠中动手打起来。
那店家好一张如刀利口!怎么,二线等级的商队也学人神气什么——一直隔岸观火的男人此时脸色一凜,平靜地在一旁发言起来。
“大家开门做生意,本是和气生财,何必动这么大的气?再说,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又何必苦苦相逼,他日大家还要靠这双腿走丝路的吧?”
虽然这是与他镖局完全无关的事儿,可是既然同时走在这路上,就是同舟共济的伙伴,他不想见到同是大唐子民的人,却在与他国交界之处互相欺侮践踏,让在暗处对他们虎视眈眈的敌人有机可乘。
众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个气宇不凡,眉宇间透着英气的年青男子,站在“震远镖局”的旗帜下,虽然衣着普通,但只消看一眼,就被他不怒而威的气势震慑住!
莫非他就是震远镖局的主人——翟逍天?
“是、是翟当家吗?”
“正是。”他承认得干脆。
惊诧不已的声音四起,在场的商旅团队还是首次亲眼见着这个在长安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无论从商或从官,只要有东西要押镖,就无人不识震远镖局的翟逍天。
翟逍天自小便跟着以跑商队维生的父亲,在大江南北东奔西走,更听说他在年少时得到西域高僧指点,亲自教授武功,因此在他父亲死后,他便一手创办了震远镖局。
震远镖局势力布满大江南北,更貫通丝路,是长安城內数一数二的镖局,不少官宦商贾都指定聘用他们押镖送人。然而,才廿六岁的翟逍天不似其他鏢局当家,一天到晚只懂坐在总局內指挥,而是亲自押镖,四处奔波,扬州老家更鲜少有他的身影出现。
“那……”原本要抢货的那帮人,此时见到翟逍天竟然在场,甚至出声拦阻,哪里还敢说什么,只好大眼瞪小眼的对望。
“何必如此气愤、计较?来吧,大家都是好汉子,喝一杯,事情就算了吧,真要算帐,等回长安后再算也不迟。”翟逍天从酒袋里倒了酒。“我先饮为敬。”
众人见翟逍天将酒一饮而尽,说话行事洒脫无羁,又无引人半分不快,便心平气和起来,跟着添酒。
“翟当家说得对,我们吃这行饭,主要是求财不是求气;我们刚才太无礼了,敬你这水酒当賠罪,干!”眼小鼻耸的男人率先说道。
就算他们要强抢,但只要翟逍天一出手,他们怕是要用躺的回长安去吧?既然如此,他们何必逞一时之气,反倒坏了事情?
“谢谢,回长安后,我们定会尽快会帐,来,敬你们的原谅!”得以保住货物的商人也终于松了口气。
“干!”
翟逍天微微側首,见这群原本要打起来的人马,现下互相敬酒,就宽下心来,即使他们只是口和心不和,最少在回长安前都不会大打出手。
休息时间也差不多了,他便带着镖队准备整装出发,这次押镖后,还要赶回扬州老家祭祠祖上,才没有时间跟这班人继续耗下去。
“我们先赶路,后会有期。”他回头朝身后的人们看了一眼,挥挥手,催促着骆驼离去。“喝!”
指令一下,镖队所有人都跟着前进,带起漫天尘土,声势浩大,翟逍天的身影更像沙漠內的指南针,众人都朝着他而行。
目送镖队离去的商旅,对天生就具有领袖风范的人物佩服得五体投地,有如此的气魄和能耐,难怪震远镖局会在短短十年间一跃成为全中国的镖局龙头。
这……就是翟逍天!
*
人声沸鼎,熙来攘往的扬州大街上,反映了盛唐时期民众的安居乐业,百业待兴的繁华一面。
边境连年的征戰有谁会理会?现在谁是朝中的新宠,又有谁去关心?对扬州百姓来说,现在长安时兴什么新服饰,哪首曲子小调最受欢迎,宮里流行什么舞蹈玩意儿,才是大家茶余饭后最常谈论的话题。
“这次我们家能夠娶到如此贤良淑德的千金小姐为长房媳妇,全靠翟夫人您这个能干的媒婆撮合!”
一对富有的中年夫妇,在无乐阵阵的茶楼一角內,眉开眼笑地向坐在面前的女人递上一个红对包,再沏了壺上好的普洱茶,亲自倒给同桌的女人。
“这媒婆红包,也算是物有所值吧?”伸手接过红对包的女人,脸上漾满了得意的笑。
她身穿暗红织錦\,领角和袖边均镶有织金,髻上戴了一支缀满珠玉的金釵,耳垂及颈项上都佩有精美的首饰,一看就知道是个有福气的妇人。
“当然、当然,整个扬州內任谁都知道,只要翟夫人一出马,就没有配不到的姻缘。”刚成为新任家翁的男人连忙附和。
她翟夫人不单单是扬州城內打滾了几十年的知名媒婆,更是震远镖局当家翟逍天的亲娘,自然不愁衣食,街坊邻里更敬她几分。凭借着儿子的威名,即使她独自守在扬州老宅,也不怕受人欺负。
挥別了来向她谢礼的夫妇后,翟夫人不禁低叹一声,眉愁不展地喝了一口热呼呼的茶。
站在她身后的陪嫁侍婢程嬤,见状疑惑地问:“夫人,为什么要叹气,这次的媒婆红包很寒酸吗?”夫人收的红包从来不设限额,一切全凭办喜事的人之心意。
“这是什么话?”翟夫人瞪她一眼。“收红包只是讨个吉祥如意,我又不是靠它吃饭,反正能撮合佳偶是我的兴趣之一,可是……唉,真是可惜啊!”
“可惜什么?莫非您是在说少爷的事?”知主莫若婢,她跟了这主子几十年,又怎么会不懂其心事?
“可不就是为了逍天这孩子!程嬤,我就说后悔替儿子起了这个名字,什么逍天,养得他逍遥惯了,一年到头话几天待在老家,活像个没有线的风箏。我这个当娘的,看到多心酸呀,他什么时候才能好好安定下来,成家立室呀!”
眼看着几个年龄相若的朋友早已含飴弄孙,快活得很,又有其他媒婆故意在她背后说三道四,讽刺她连自己儿子的亲事都办不好,翟夫人便越想越不甘心。
亏她还每天说什么珠联璧合、琴瑟和鸣、鶼鰈情深,连自己儿子的亲事都办不好,叫什么媒婆呀!
她又何尝不为宝贝儿子的终身大事心急,可她真的是无能为力啊。逍天他长年不在家,总是在外奔波,镖局亦是个阳盛阴衰的行业,鲜少跟女辈打交道,她又要怎能替他物色适当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