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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情王侯 第二章



  银白月光照得草径通明,苍茫夜色中赶路回府的三名骑士接近转弯处时,突然间草丛内传出一声叫喊,紧接著原本空无一人的林间,冲出了大队人马,将他们团团包围住。

  “你就是关宇朝是吗?”领头的人大声喝叱地说:“我们是天水帮,杀了你就有千两黄金,你的项上人头就由我们收下了!”

  三名骑士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冷笑著策马上前。“好大口气的恶贼,凭你也有胆量直呼我们王爷的名讳,光凭这点我敢断言你会死得很快。”

  对方从容不迫的态度让领头者倒退两步,但是他看看左右自己的帮众,他不相信凭他们二十几个大男人会输给这区区三名骑士,不管他们是否有三头六臂,人数上自己就握有十足胜算。

  “放屁的人是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们这么多人,你还是趁早投降,我们不想为难其他闲杂人,只要王爷的人头交出来——”领头者的话也只说到此,因为接下来他就再也无法开口了,一个脑袋和身子分了家的人,想开口也开不了口。

  看也不看喷血倒地的男人,骑士中的一人打了个好大的哈欠说:“你们还有人要说话吗?没有就快滚!”

  二十几个男人瞪著前一秒还生龙活虎的首领,现在已经魂丧西天,哪还有人说得出半句话,动作快的人早已脚底抹油溜了,剩下的人则是吓得无法动弹,只好连滚带爬地远离这可怕的三人组。

  “啧,人多有啥屁用。”抹去自己刀上的血痕,刀奴心情不佳地说道。

  “这已经是今晚第三个送上门找死的笨蛋了,一段半时辰的路也不让我们安稳地走完,我都快睡著了。”打过哈欠,现在改伸懒腰的剑奴,抱怨地说:“下次就让我来活动筋骨吧!虽然都是些不怎么样的货色,不过今晚都让你一个人出风头,这也太诈了。刀奴,我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你还醒著吗?我以为你早就睡死了。”刀奴冷笑。

  “有人骑马时睁著眼睡吗?”剑奴反击。

  刀奴毫不考虑地说:“有呀,我眼前的这个。”

  “我的宝剑插在你的笨脑瓜上,应该是不错的装饰品,想试试看吗?”剑奴咬牙地瞪著他说。

  “刀奴、剑奴。”关宇朝踢踢马腹加速,丢下他们两个。“我可想早一刻回到暖被窝去睡觉,你们要吵就吵,我没那时间欣赏了。”

  “王爷!你要丢下我们呀?这可不行,王爷!”刀奴慌张地跟上前去。怎么可以让王爷没有护卫一个人回去呢!

  剑奴哼了一声,踹了刀奴的马一脚,受惊的马儿高抬双蹄的鸣痛,把马背上的主子摔下,自顾自的跑了。刀奴很不光彩地跌了个四脚朝天,摔疼屁股不打紧,更糟的是让剑奴有了捷足先登的机会。“你这卑鄙小人!”

  “王爷有我一个人保护就够了,你滚吧!”

  “你这死剑奴!我一定会找你算帐的!”

  刀奴的怒吼回荡在入夜后的树林里。剑奴一脸得意丢下他,策马跑了。

  “我真不该带你们两个一起出门,每次都斗在一起。我感觉不是带了两个保镖,反而像带了两只麻烦的暴躁蟋蟀出门。”关宇朝冷瞥身旁追赶上来的保镖说:“再有这种情况,下次我就改带琴奴好了。”

  “琴奴那家伙能保护王爷吗?他光保护自己的琴都来不及了。”

  “至少我耳根能清静点。”

  “王爷……”剑奴希望他不是说真的,能跟著王爷是他们这伙贴身护卫的最高荣誉呀。“小的知错了,下次不敢了。”

  “等会儿刀奴回来,你可要先道歉。”

  “是。”剑奴不敢说“不”。

  马上就要回到行馆了,通过前方树林后,顺著大路再过几户人家,就是王爷在京城内的行馆。其实走这条小径并不见得会更快,但是王爷挑选这条人烟稀少的路,理由是,就算遇上那些猎人头的无耻杀手,也不至于会妨碍到平民百姓的日常作息,甚至拖累一些无辜的人卷入风波。

  王爷的行事作风不论何时,总能让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甘心情愿地追随他,并非那些吓人显赫的头衔或名号,纯粹在于崇拜王爷的人品、手腕与敏智的头脑。为了王爷,剑奴就算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嗯?气氛有些不对!

  前一刻空气还充满著祥和的鸟鸣,但是下一瞬间不寻常的肃杀之气迎面袭来,一支锐箭划破了空气直射而出!

  “危险!王爷!”

  可是箭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迅如雷火的箭横过他们的鼻端,射到一旁的大树上,顺著箭尾拉出一张大网,横断他们的去路。马儿惊慌地举蹄嘶鸣,差点就把剑奴摔下马,但是一旁的王爷很快地安抚胯下紧张的马儿,从马背上张望著躲藏在暗处的敌人,揣测敌人的动向。

  接著第二剑射出,这一回是瞄准他们身后的大树,同样地张开一网,明显地把他们主仆禁闭在这两棵树的中间。剑奴拔出他的爱剑,试著割破那张网,但是金属的剑身碰触到网子,一股坚韧的弹力又将剑弹了回去,网子丝毫无损。

  “不必白费力气了,这网子是用万年蜘蛛丝制成的,想要砍断它,除非有上好的宝剑。凭你的那一把,还办不到。”敌人的声音从树林中传出。

  “王爷,小心。”剑奴以自己的身体挡在前。不论来者何人,他都不会让他伤了主子半根汗毛。

  “等你们好久了,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呢。”一直藏身在树后的敌人,嘻嘻笑笑地翩然跳落他们眼前。“堂堂王爷只有一个护卫,真穷酸呀。”

  关宇朝静默地打量著这名身著黑衣,以黑巾覆面,身材纤细娇小的暗杀者。

  慢得让炎华以为四郎哥的情报错误,这家伙换别的路回家了。就在炎华差点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让她等到这个“猎物”。原来,这就是辽南节度使——关宇朝是吗?能让四郎哥另眼相看的“危险”敌人,既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也非暴牙凸齿、面目可憎的妖魔魍魉,哼!长得还人模人样的嘛。

  炎华有些不甘愿地承认。

  不及四郎那种唇红齿白的俏,也不敌师父那样冷若冰霜的美,但就男人的容貌而言,无疑的关宇朝拥有上天恩宠的出色俊逸,与四郎或师父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可说在“霸”字上略胜一筹,这个男人有天生的王者霸气。

  凭什么这类腐蚀天下的败类,能够拥有这么好看的体态和模样,老天爷瞎了眼不成?所谓的败类,就该有败类的长相,比方说凸眼睛小耳朵,最好还暴牙、双下巴、圆滚滚的、肥嘟嘟的油桶肚,外加一双短手短脚嘛!

  象征他身份地位的奢华湘绣锦袍,不但没有让他显得财大气粗、浑身铜臭,反而给人一种这是他天生合宜的穿著,优雅的气质高贵的装扮相得益彰。昂贵的黑狐披风,衬脱出他卓尔不群的颀长身形,倜傥又潇洒。

  炎华毫不怀疑这个人仗著天生本钱的优势,过著吃香喝辣的日子。

  就连她这个看惯漂亮男人的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心动这一点,炎华可以肯定就算他不是什么王爷,女人也会蜂拥而来。但是,天天看惯四郎与师父了,她还不至于会笨到因为这家伙长得帅,就忘了干活儿。

  很抱歉啦,王爷。你那双勾魂眼只好到阴曹地府去勾引别人了。

  “磨磨蹭蹭的把时间都耗光了,现在我只好速战速决了。王爷,你的头……借我吧!”炎华倏地出手,月下只见银色电光一闪。

  “‘你’这大胆狂徒——”

  拦在王爷前方,剑奴反射地以身体与剑挡住,刹时间全身都被一条无形的细线捆绑,脑中大呼“糟糕”的同时,自己的双臂被线上的力道牵引束缚,动都动不了,他越是挣扎丝线也缠得越紧。

  “妖人‘你’使得什么鬼道具!”从没见过这么诡谲的暗器,剑奴痛咒自己轻敌的粗心大意。

  “放心,我的目标是王爷,和你无关。你就乖乖地呆在一旁看吧!”炎华游刃有余地笑说:“顺道一提,缠住你的东西是我的独们暗器——千蚕丝,你挣扎得越紧它就缠得越死,到时候解不开可别怪我。”

  “‘你’这妖道——”唔,好紧,气要喘不过来了。剑奴慌乱地想提起真气,绷断这见鬼的千蚕丝,但是四肢使不上力。

  “剑奴,平下气来,到后面去。依我看这蚕丝跟随著你的脉搏而动,你越是气急攻心血脉扩张,这丝线也会随热度抽紧。只要你放松就可以抑制它的紧缩了。”

  关宇朝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可是这妖人——”这下可要被刀奴笑死,护主不力,还成了主子的包袱。

  “不要在那儿嘀嘀咕咕了,我想要尽快干完活儿。咱们影蝶门有个原则,不杀目标外的人,所以——”炎华弹指射了一支玉石短刃插入旁边的树上。“等会儿要不你死就是我活,你的手下可以自己想办法拿那柄短刀切断千蚕丝。你和我可以公平的打斗一场,你赢了我的命留下,我赢了……千两黄金与你的人头我带走,可以吗?姓关的。”

  “影蝶门?江湖上最引人注目的杀手组织。依‘你’的身手,应该是传闻中的顶级杀手,黑、黄、赤、白、花五色蝴蝶中的某一个吧?”看黑衣人的身手,还不是浪得虚名嘛。

  “我有必要回答这问题吗?”炎华怀疑他心思在想什么,普通人看到她露一手,就算没吓得发抖,至少也会皱个眉发点脾气,可是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笑?

  “‘你’的确没有回答的必要。但,影蝶门里都是些像‘你’一样娇小稚嫩的孩子在当杀人魔吗?五色蝴蝶中,竟有‘你’这样的小鬼。”

  “呸,我是小鬼你就是老鬼,况且我身材高大瘦小关你屁事。”炎华直觉这人的眼神很危险,师父曾经说过真正厉害的人,都是光用眼神就足以杀人的人。关宇朝的眼神中虽然没有杀意却有股锐利杀气,能练得这种程度的家伙,都不可以等闲

  视之。

  关宇朝淡淡一笑。“杀手不是给小孩子做的工作,以‘你’这样的身手,多花点时日锻炼,他日必能成大器就大业,何苦把自己的将来断送在这草莽江湖。”

  “不过借你头一用,我可不是来听你罗啰嗦嗦讲大道理,你要不拔剑备战,那我就先开始吧!”

  炎华从袖口中抛出一条细长的链子,每一寸都布满了小尖刺,最终端则是一柄薄如羽翼仿佛连月光都能穿透的小刃。她灵活的运用著小刀悬空的力量,将链子甩得有如一道道金色雨幕,笼罩住敌人全身,小刀会从何方攻击而来,敌人全然不知,更没有办法预防。

  这就是她花蝴蝶最得意的秘技——天女散花。

  “刷刷刷”,短短两招、三刀之间,关宇朝脸颊、袖口与大腿的衣服都各留下一道血口。

  “不反击?接下来就是你的眼睛了!”她缩小链子环绕的范围,贴近对手。

  关宇朝摸摸脸颊,流下的血染红指尖,他眯眼一笑。

  “喝!”两道快得几乎没有人能看到的刀锋,一先一后的直袭向他的脸,就算躲得了前面一击,后面接踵而来的刀也快得闪不开。

  炎华以为这下胜负已定,但是一双刀子稳稳射向关宇朝的方向,他却在间发消失,她惊疑地眨眨眼,同时耳后传来“‘你’这招有空隙,小鬼。”的嘲笑声。

  移行换位!这是最上等的轻功,过去除了师父外,她没有看过第二个人使出这一招呀!这个笨王爷怎么可能——炎华说时迟那时快,立刻收回小刀试图扭转颓势,但是不论自己如何移动脚步,就是没有办法胜过对方的轻功。

  早知道自己那时就好好跟师父学轻功打底子,现在后悔也太迟了。炎华一阵懊恼,甩不开对手的影子让她沮丧,更觉得耻辱,明明他可以出手袭击她空洞的后背,却不出手。这分明是拿她当瓮中老鼠在捉弄。

  “军法有云,攻心为上,小子。‘你’的道行太浅,不过被刺激一下,立刻就动摇了,这样还想借走我的人头,想得太美了些。劝‘你’爱惜生命,回去再练个十年功夫吧!”他的眼神明显地轻视著「他”。

  混蛋!炎华一咬齿,步步招数幻化越形急切,招招都意在取命。

  她此刻的脑袋中已经忘了“正事”,一心只想摘下这名男子的高傲皮面,就像高手遇到高手时才会产生的斗争心态,她现在已经不是以杀手的身份在要求敌人之死,而是以练武之人的骄傲在寻求胜负。脑中怒火沸腾,脚底不见含糊越动越快,两人的上乘轻功与金色雨幕在树林里营造出另一个世界,不容他人介入,连风都静下而树也止息,唯有两道丝网间一片漫天风尘。

  “王爷!”刀奴闯入的叫喊,让专心打斗过招的两人分了心。

  在这儿要稍微把事情倒溯回刀奴摔下马后。

  一面咒骂著,刀奴还是不得不先花点时间寻回自己的爱马,他当然可以使用轻功跟上主子他们,但是明天就要回辽南,失去爱马他就没有了代步工具。刀奴两害取其轻,决定把保护王爷的工作暂时丢给剑奴——离王爷别宫也只有少许距离了,剑奴一个人应该没有问题。

  抱著这样侥幸心态,当刀奴骑著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爱马,悠哉地踏上归途时,却撞上王爷正和一名黑衣人对打的场面,心中吃惊的程度与恐慌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形容。他立刻就策马上前,准备加入战场执行保护任务,但是——就在此时,他发现自己被隔在一道以肉眼不容易看清的透明丝网前。

  事态紧迫,刀奴没工夫去砍断它,他想也不想就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施展轻功闯入两人对打的场面,举刀就朝攻击王爷的黑衣人砍去——那时,炎华一柄小刀正瞄准关宇朝的咽喉发去。见状,刀奴大声一吼刀心猛然刺向炎华。千钧一发,关宇朝偏头闪过致命小刀的攻击,及时以脚踢向刀奴的刀锋,原本意取敌人心脏的刀口向下移动半寸,刺入炎华的下腹。

  黑衣人腹部中刀,闷哼一声地倒卧在地。

  “王爷,没事吧?”刀奴抹著汗,好险,幸好自己及时赶到。

  关宇朝蹙著眉,神情反常地凝重著,蹲到黑衣人的身旁探查“他”的情况,只见从拔出的刀刃旁,一道创口涌现大量鲜红血水赤染黄土。

  “王爷别靠近这么危险的家伙,让我补上最后一刀,送‘他’上西天吧!”

  刀奴举起刀正要砍下,却被关宇朝格开,接著他还做了件让刀奴瞪大双眼的行为,王爷竟然撕下自己的衣角,帮那暗杀者止血!

  “王爷,您在做什么!这种家伙要快点解决才可以。”他相信自己没有眼花,刚刚这人分明意取王爷的性命呀!为什么王爷却……关宇朝没有回答刀奴的问题,反而探了探黑衣人的鼻息,然后在刀奴双眼都快瞪凸的凝视下,一面替黑衣人在出血的部位点穴止血,做保命的急救。

  “要杀就杀,别装什么好人了。我可不会接受什么笨审判,与其要吊死我,何不干脆点让我死在这儿。”炎华下腹一阵阵的剧痛,强忍著几欲晕厥的冲动,她咬牙说道。

  “‘你’想死?”关宇朝低沉的嗓音冷冷地反问“他”。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吧,你这蠢王爷,亏你这么笨也能当什……么……节度使……”该死,该死,自己蠢得该死。炎华的眼中逐渐失去了光线,黑暗正威胁著她的神智。

  “那,‘你’就不会死。”

  他……说……什么……炎华最后的意识随著问号消失。

  昏过去了吗?见“他”失血这么多,就算要维持意识也很难。关宇朝暂时先放下“他”,转头交代刀奴将剑奴身上的千蚕丝给解开。

  “王爷!”剑奴一来到他身边,也跟刀奴有著同样的困惑。“王爷为什么不杀了这家伙?‘他’伤了王爷,罪该万死呀!”

  “‘他’是影蝶门的人。”关宇朝淡淡地说。

  “喔,怪不得身手还算矫健,这些日子来的杀手中,这家伙可说是排行头号了。

  不过……那跟王爷不杀‘他’有何关系?我了了,莫非王爷想从‘他’口中盘出影蝶门的消息,然后一举攻破这个漠视王法的非法组织。”刀奴击掌高兴地说。

  “猜中一半。”除了对“影蝶门”的好奇外,另一个勾起他兴趣的,并不是背后的影蝶门,其实方才看到他时,自己的内心骚动不已。这黑衣人的言行举止,处处都令人起疑,瞧那纤细的身形、灵巧的动作与特意压低却遮掩不住的音调……自己的直觉到底正不正确,很快就分晓。

  关宇朝摸向黑衣人的面罩,一把拉下。

  “这……这个妖人……是女的!”刀奴不禁大叫,而且她还是个红头怪物。

  从没有见过如此惊人的发色,就像深秋山林的枫叶般红透的发丝,如瀑般的流泄出来,衬著发白的脸蛋分外透明。小巧的脸蛋上,弯弯如月眉与青白的菱唇,怎么看都像个讨喜娃娃的美丽脸蛋,无疑是个女人家才会有的长相。

  关宇朝证明了自己心中的疑惑,唇角微扬。

  刀奴见到主子的神情,忍不住问道:“王爷,您打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女娃儿吗?所以不让小的杀了她,故意把小的刀给踢歪了?”

  他摇摇头,扔开面巾,弯腰抱起昏倒的女杀手。“我也只是有点怀疑而已,因为她所选用的兵器,不太像一般男子会使用的。大致上,这类取巧的小型兵器,都是为了增加杀伤力而设计,如果是男子来用反而会有些碍手碍脚,但是她使来如鱼得水,我才想到或许……加上她的身材以男子来说,未免太瘦小,除非她是个不满十五的幼子。”

  走向自己的爱马,将女杀手横挂在马背上,关宇朝取出自己的宝剑,一下子就砍断了布于前方的千蚕丝。看得刀奴与剑奴一愣愣的,他们没想到自己怎么样也砍不断的丝网,主子却三两下解决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主子刚刚不先脱困呢?

  刀奴怀疑地看著剑奴。“喂,主子到底在想什么呀?”

  剑奴摇摇头。“怕是在京城闷坏了,所以趁著有新鲜货上门,陪她玩玩。”

  除了这个解释,剑奴无法做其他揣测。

  “你们又在那儿嚼舌根了,去把网子都收起来。还有,树上的玉刃拿来给我。”

  两人都不知道主子在玩什么花样,就算跟在身边近十年,但是主子的行事作风向来高深莫测,要查知背后的理由,凭他们两人装著稻草的脑袋,实在太勉强。剑奴取下丝网,而刀奴奉命把玉刃拿过来,只见主人取出宝剑刷刷地不知刻了什么,一扬手竟又把玉刃插回去。

  “回府吧。”关宇朝跃上自己的马背,一边把女杀手安稳地置在怀中。

  “是。”

  两人跟著上马,隔著一段距离守著主子,刀奴忍不住对剑奴说:“喂,主人看样子想带她回辽南呀?”

  “好像是如此。”

  刀奴摇著头。“带著一个打算杀死自己的杀手在身边,就算是个女的,危险还是危险。她万一伤势好了,又打算攻击主子怎么办?”

  “这个嘛……到时候咱们联手杀了她不就得了。”剑奴耸耸肩。

  “要我说的话,现在就让她死了,才能永绝后患。”

  “别傻了,主子对这个新玩具似乎颇为满意,你要是现在杀了她,小心自己项上人头不保。总之,回到辽南就是咱们的地盘了,琴奴的脑筋好,要怎么处置这妖女,咱们还是等和琴奴商量过后再说。”

  “玩具是吗?照你这么说,主子看上她了?”摸著下巴,刀奴不解地说道:“可我还是不明白,主子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啥偏偏挑上一个有著不祥红发的妖女呢,万一她趁著亲近王爷的机会,杀了主子怎么办?这玩具也未免挑得太危险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

  剑奴踢踢马腹,丢下刀奴一个人去伤脑筋。

  清晨宁静的林间,一名高大的白衣男子与纤细的白衣女子双双来到。

  男子蹲在沙地上,摸索著沙地上杂沓的脚印与结块变黑的泥土。他捏碎泥土,里面还蕴藏著一些未曾接触到空气,呈现暗红血色的部分。从现场看到的大量血迹,让人不禁担心起伤者的伤势。

  “师父?”女子见他想得出神,困惑地问道:“怎么了?”

  白衣男人摇摇头,深叹一口气,把手心上被血脏污的土沙给她看。那双向来冷若冰霜的黑眸,笼罩著深深的哀伤。

  白衣女子摸著土沙,也跟著止住气息。莫非,同伴已遭不幸?

  “几次叮咛,终究还是治不了她鲁莽冲动的个性。”男子放下土沙,寻目四望,依照炎华的个性,就算拼到临死的最后一刻,也不会轻易对生命放手。当年他救下她时,那十来岁的孩子所展现的强韧生命力,始终为他所敬佩,现在他也只能祈祷炎华虽受重伤,但仍保留一口气侥幸逃出这场杀戮。

  “炎华若是会乖乖听话,就不像她的为人了。师父,我想她不会乖乖跟著阎王回地府的,我们再找找,说不定她只是藏起来等我们救援。”白衣女子想起同伴那灿烂的笑脸,一旦再也不能见她妙语如珠的调戏大家,日子会寂寞无趣许多。

  “嗯,我也是这么想。萤,你去那边瞧瞧,我往这边找。”

  “是。”

  两人分头在树林里搜索,白衣女子首先注意到那深深插在树干上,只留下一个刀柄的玉石短刃。

  “师父,这个……”她的叫唤让白衣男子迅速地从树林彼端飘然跃至。

  他们先是端详了刀柄一会儿,白衣女子肯定地说:“不会错的,这是炎华专门用来割开千蚕丝的刀子,我见她使用过好几次,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有这种暗器了。”

  要知道累积万年的蜘蛛丝只生于千年古岳的秘境中,一般铁器对于这种黏力缠力都属一流的蜘蛛丝,不但不能损伤半分,反而会被丝线所缠,也唯有同样出土自古岳寒山中的玉石,能以其体沁凉极冻的特质,划破丝线。

  看到这把小刃,除了可以证明炎华的确曾经到过这儿,也的确与敌人对手交战了。但是短刃还在这儿,主人却行踪不明。

  白衣男子使出上乘内力,将玉刃从树干中逼出,一见到玉刃,两人都注意到刃身上有著不寻常的刻痕。

  “这是什么?”

  翠绿的刀身上,被人以不知名的东西,篆刻著一行文字。

  影蝶门众,欲寻刀主,辽南一游简短有力,却可看出留言者语气中的傲慢。如此毫不在意的邀请江湖上人人闻名色变的杀手组织,到自己地盘上一游,摆明了并不把影蝶门放在眼中。这毫无疑问是对影蝶门下的战书。

  换做平常,这种字眼只会换得白衣男子嗤鼻一笑,笑对手不知天高地厚,也笑他们不懂得,所谓天堂有路不去地狱无门自闯的愚蠢。

  但是,此刻他并没有笑的心情。

  这柄玉刃绝非是容易在上面留下篆刻的东西,其一它表面光滑通透,任何锐器都会被滑开,其二它内芯坚硬超过一般铁器,想要刻入其中,不光是有力气能办到的。其三,能够掌握力道而不至于在篆刻文字时,折断这柄精巧刀刃,又是一个高超的技巧。

  超越这三项高难度的挑战,能够以精巧的小刀灌注真力,然后在这上面留下如此传神活现的漂亮刻字,刻字的人武功之绝妙高深,白衣男子自内心也油然产生一股惺惺相惜之气。

  假若他不是挟走爱徒之人,自己倒颇有兴趣与他切磋武艺,甚至结交一下这位少见的武功高手。

  可惜,现在炎华落在他手上,自己也不能悠哉地置身事外。

  “师父,依这刀上留言,炎华应该还活著吧?”

  白衣男子点点头。

  “那,我们就得到辽南去了。”她没有半点迟疑,影蝶门中没有人会做出置伙伴于不顾的卑鄙行为。

  “嗯……”将刀子收回衣袖中,白衣男子漠然的点头。

  “敌人不可能泡茶欢迎咱们,这其中必有陷阱。”她叹口气。“这回炎华可捅了个大篓子。亏四郎如此千叮万嘱,让他知道了炎华被捉走,他一定很伤心。”

  “说这些都没用了。快快准备出发到辽南。”

  “我知道了,师父。”

  一高一矮的两道白色身影,缓缓地消失在清晨逐渐散去的薄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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