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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我爱你 第三章

  开学前一星期,官舒晴便搬进了夏可风的住处。

  她很喜欢他为她准备的卧房,淡雅的原水色调,一片舒适宁静,传递著难以言喻的温馨优雅气氛。

  在参观整个居住环境时,她意外地发现有一间采光良好的佛堂,神桌上安置著神像和夏家历代祖先的牌位,神桌下方还有一张同材质的供桌,方便逢年过节时摆放供品祭祀。此外,旁边还有一座三尺宽的矮柜,陈列香烛和金纸等物。

  「你一个男孩子也懂得拜拜?」她大感意外。

  「从小看祖母拜习惯了,而且,两年前老人家一个个去世,只剩我一个男丁,我不拜谁拜?」他带著笑意说:「我买下这间公寓,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不想抱著祖先牌位四处迁徙。」原本两老住的百坪楼房,因为三位姑姑回来分遗产,便卖了好平分。

  「可是,你在哪儿烧金纸呢?」这也是住公寓最头痛的问题。

  「我将顶楼花园一起买下,教设计师隔出一个角落方便烧金纸。」

  「我以为你不信这一套呢!」她忍不住瞅著他笑。

  他也随她笑了。「没办法,我奶奶要我赌咒发誓,绝不能抛下祖先牌位不管。」他拉开神桌左边的小抽屉,拿出一本小册子,递给官舒晴。「你看,这是我奶奶在世时为我写下的备忘录,从正月到十二月,必须祭祀的节日及备办供品,都清清楚楚的一一列举出来,教我想装傻都不行。」

  「真厉害!果然姜是老的辣。」

  「可不是,我奶奶天生精明能干,连爷爷都佩服她。」

  看夏可风很以祖父母为荣的样子,官舒睛却另有一番转思。也难怪继母的第一次婚姻是苦多於乐,强悍的公婆想必看不惯这没啥本事的小媳妇吧!

  还没有真正成熟长大就做了小爸爸、小妈妈,以两老的人生准则来衡量,自然是不可原谅的「浪费生命」。

  一个强者是很难去体谅懦弱的人所犯下的错误。

  夏可风会不会是他祖父母的翻版呢?

  官舒晴觉得有必要庄敬自强一下,她不想看人脸色,或受人轻蔑。

  「看样子,你好像比较欣赏女强人。」

  「欣赏归欣赏,可没打算娶个女强人同床共枕一辈子。」他彷佛看穿她的心思,一副怡然自得的表情。「只要你不介意和我一起祭祀夏家祖先,我也不介意养你一辈子。」

  「好希罕呢!我正计画要去打工,不过,逢年过节我会帮你准备拜拜要用的供品。」官舒睛也是看长辈拜习惯了,不觉得麻烦。

  他微笑。「反正你年纪还小,若是有心发挥自己的潜能,意图求表现,我也支持你。」

  「还是别期望太高,我这个人没啥野心。」她用一种实事求是的语气说:「我曾听你对继母引述泰戈尔的话:『不凭藉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而强制他人养活自己的人,简直是食人族』。当时姿华也在场,我觉得她就是从那时起立志做女强人。」

  困惑在夏可风的眼中一闪而逝,旋即露出一抹相当好玩的表情。

  「是吗?我都忘了我说过那些话。小晴晴,一时兴起所说的话不用太认真啦!实在是我老妈过日子一点打算也没有,我才会小小地刺激她一下。」

  果然又是典型夏可风的幽默感,一点都不好笑。

  「说到姿华,我先提醒你一下,她就住在隔壁大楼,跟这里一样是七楼。」

  她瞪大眼睛。「你怎麽不早讲?」

  他失笑。「干嘛?有那麽重要吗?要是你早知道她就住在隔壁,你就不搬来了是不是?」

  「有可能。」她气定神闲的承认。

  他觉得有趣,笑了起来。「王不见王?」

  「我不喜欢她看我的眼光毫无暖意,虽然我不明白哪里得罪她了。」

  「别理她就是了。」

  「她常来找你?」

  「是啊!像只骄傲的孔雀一样展现她炫丽的羽毛。」他闪烁著雪白的牙齿,嘲讽地一笑。「『富山集团』号称国内十大企业之一,给一名新进秘书的待遇也十分优渥,要不然,姿华怎麽可能常常穿名牌货?我看我也结束公司,到那里去上班算了。」

  她噗嗤一声笑了。「你嫉妒人家啊?真小家子气!」

  「谁说我嫉妒了?」他受辱似地说:「我是替她担心耶!刚进社会还没立稳脚步就开始寅吃卯粮,我是绝不相信她负担得起。」

  「哼哼!」官舒晴故作吃醋状的别过脸去。

  「我真担心她把信用卡刷爆了,会来找我借钱。」夏可风叹了一口气,表示他真的很担心,表情却十足小丑。

  「少臭美了!官姿华是何许人也?她即使身无分文,也不会向你低头,因为她爱慕你,绝不愿被你看轻。」官舒晴定定的说。男人都是傻瓜,如果不是为了博得他一句赞美,精明一世的官姿华怎会糊涂一时的买许多她负担不起的名牌衣物?除非,官姿华在短时间内变得爱慕虚荣。

  不管如何,官舒晴有预感,和官姿华住得太近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怎麽她刚好就住在隔壁大楼呢?」

  「这个社区全是七楼的建筑物,是『富山集团』名下的建筑公司在八年前盖的,因为环境不错,所以留下一楝作为公司宿舍,给未婚、离家远的高级主管住宿用,就是隔壁那楝,也是这个社区出了名的单身贵族窝。」

  「姿华已晋身高级主管了吗?」

  「当然不是。」夏可风冷静而实在的说:「听她说,她住的七楼目前被公司同仁戏称为『玫瑰公寓』,因为同居的四名年轻女孩中,有一位是集团总裁卫冷泉的庶出之女,是个货真价实的凤凰女。全公司的人都在猜,四女之中哪一位是真凤凰?当然,姿华肯定不是,不过,她却因此而托福住进了隔壁顶楼。听说是全公司最美丽的四位女秘书同住一屋!难怪被人戏称为『玫瑰公寓』。」

  「那些单身贵族想必急著攀龙附凤了。」官舒晴亦深感有趣,多像童话故事中的长发姑娘,被关在高高的塔楼里,等待英雄救美。「不过,怎会猜不出来哪个是凤凰女?总裁姓卫,女儿自然……」

  「听说是从母姓。」

  「还更复杂。」她苦笑一下。

  「这样也好,姿华住在单身贵族窝里,迟早有一天会遇上理想中的青年才俊,愈早被人追走愈好。」夏可风带点调侃意味的说。不是互相锺情的桃花运不必沾沾自喜,趁早闪远一点比较好。

  有那麽简单吗?官舒晴没有那么乐观,她明白官姿华是很好强的。

  不过,和夏可风住在一起倒是意外的轻松,他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告诉她可以随意的布置房间,於是,官舒晴陆陆续续添购了许多在官家不被允许存在的可爱小物品。

  她在床边摆一块绿叶造型的小地毯和小熊抱枕,窗边悬挂可爱的小屋风铃,梳妆台上多了一个红苹果手镜和暗红色的小提箱,书桌上则多了个企鹅小钟、小浣熊存钱筒和附有温度计的海洋世界笔筒,厨房添了黄色小鸭胡椒罐和米奇、米妮茶壶杯组……林林种种,不一而足。

  夏可风笑她,「童心未泯!」口气里透露着几分宠爱。

  当然,她够大了,不好意思说她多羡慕孙巧灵有那么多具有特殊意义的大、小娃娃,而她一个也没有。

  ※※※

  官姿华熬过三个月的见习期,因表现优异,被提升为副总经理卫武阳的秘书之一,虽然与她理想中成为总经理秘书尚有一步之差,但她也满足了,卫武阳虽然是庶出,才干却不输卫东阳,也是老总裁得意的儿子。官姿华的下一个目标,是成为卫武阳身边的特助,进入权利核心。

  为了事业,她努力在公司里打好人际关系,下了班有人邀约,她便极力展现身为秘书随和的一面。她已经有一个月没去看夏可风,也不知他一个人懂不懂的照顾自己,想必很思念她吧?而他大概怕人言可畏,所以不曾主动来找她。也对,要是被同一栋大楼的男同事看见了,她的身价岂不一落千丈?如今男人都很现实,有钱也是第一个投资在自己身上,才不肯替别人「养老婆」,聪明的女孩别太早宣布名花有主才对。

  今天她一下班就赶紧回家,重新梳妆打扮一番,便赶往隔壁大楼。在等电梯的时候,她想到夏可风对她的态度其实称不上热络,不曾表现出对她痴迷的样子,不免有点丧气。她这样一个里外皆美的女子难道匹配不上他?不,她绝不相信!

  「一定是我多心了。」

  官姿华露出微笑,对著电梯门上的钢板顾盼自怜,虽然看不真切,但她知道自己绝对美丽,因而信心十足。

  那是当然的了,她身上穿的是前天刚刷卡买的名牌服饰,为了整体搭配效果,又买了新鞋和皮包,把这个月的薪水提前刷掉一大半,不过没关系,她吃得很省,况且常有男同事请吃饭。「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她愈来愈信服这个道理,若非如此,怎会有男人排队等著追她?

  女人在自我陶醉的时候,从不感觉时光飞逝,直到电梯门突然开了,官姿华赶紧故作端庄状,却被走出电梯的四名男女吓了一跳。

  「舒晴!可风……」她惊叫一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嗨!姿华,好久不见。」

  官舒睛和孙巧灵手牵手走在前面,夏可风和柏雅器像两棵大树一样守护在身後。

  官姿华诡谲的笑了笑。「舒晴,你不是上大学了吗?大一新生应该比较忙,你倒是很闲嘛!」

  「不是我很闲,而是住得近,下课可以直接回家。」官舒晴露出顽皮的微笑。「嗳,也难怪你不知道啦!你忙嘛!贵人多忘事,忘了偶尔也该回家向伯父、伯母请安,所以消息太不灵通,竟不知道我和可风已经订婚,而且还搬来和他住在一起。」

  哈哈!太爽了,光是看官姿华神色大变、张口结舌的模样,官舒晴已觉得值回票价,大大地出了一口窝囊气。

  「怎麽可能?太突然了!」官姿华笑得好僵,一双锐眼转向夏可风,见他很自然地把手臂搭在官舒晴纤细的肩上,凝望官舒晴的温柔眸采多麽醉人啊!他从来不曾如此看她!而官舒晴似乎在短时间内变美了,清丽得不可方物,是爱情的力量吗?

  官舒睛也觉得自己变了!闭锁的心扉已为夏可风而开。

  她不再困守孤寂,眉宇间自然清朗了些,人也亮眼起来,宛如含苞的蓓蕾正逐渐绽放中。

  夏可风老练的插入正题,「姿华,你是来找我的吧!我先替你介绍一下,这两位是柏雅器先生和孙巧灵小姐,孙巧灵是舒晴的学妹。」

  柏雅器冷淡的点个头,孙巧灵则好奇的转动眼珠子。

  官姿华当然知道柏雅器是谁,秘书的小道消息最灵通了,她知道她绝对不能在柏雅器面前出丑,以免有朝百陪卫武阳出席宴会,再次碰面时,遭柏雅器冷笑以对。

  「你找我有什麽事?」夏可风直接问道。

  「哦!我来告诉你,我升官了,如今是副总经理的机要秘书,与我同期进公司的就属我最优秀,第一个被荣升。」她的脸倏然亮了,完全不掩饰心中的骄傲。她如何能不高兴呢?那可是一流的大企业。「我来找你一起出去庆祝,如何?你忙吗?」

  「恭喜你步步高升!可是,我正打算招待柏先生吃饭,这样好了,如果大家都不介意,就一起去好了。」

  大家都没意见,就一起去吃鱼翅套餐。那是一家中式餐厅,以卖鱼翅特餐出名,客人水准都不错,安安静静的吃著东西。

  套餐里除了鱼翅,还有鲍鱼炒大虾、砂堡时蔬、蒜苗五花肉、沙锅鹅掌及招牌饭,饭後甜点是燕窝和鲜果布丁。

  主客皆吃得很尽兴,柏雅器和夏可风在谈合约细节,官舒晴和孙巧灵则一起上化妆室,用吸油面纸按压鼻头上的一点点油光。

  「巧灵,你好像有一点变了!」官舒晴以诧异的口气耳语道:「你变得爱漂亮了,以前你才不在乎鼻子上有一点油光或粉刺。从实招来,你是不是坠入爱河了?」

  「讨厌,我本来就很爱漂亮嘛!」孙巧灵双眼亮熠熠地,秀气地笑道:「你眼睛那麽利,小心长针眼喔!」

  「那麽是真的罗?你和柏雅器……」官舒晴替她欢喜,还不忘朝她促狭地眨眨眼。「早该如此了。」本来嘛!任何一个正常的女孩能赢得柏雅器这位贵公子的全心关爱,将她捧在手心上宠著,若不爱上柏雅器,怎麽可能?怪只怪孙巧灵年纪小,又太迟钝了。

  官舒晴打铁趁热的问:「快告诉我,你是怎麽开窍的?」

  孙巧灵一脸无辜的笑容。「什麽嘛!没有你想的那么富戏剧性。只是,当大器突然问我,要不要去国外念大学,如果想出国,必须开始选学校,他会帮我办妥申请手续。就在那一刻,我感到很茫然,甚至惶恐,因为,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必须离开大器,过著没有他陪伴的日子。我很排斥这样的念头,非常、非常排斥。

  「接著,我又想到,如果有一天大器娶了新娘呢?我又该怎麽办?有哪个做妻子的能忍受另一个女孩赖著自己的丈夫?我愈想愈恐怖,我不要大器去爱别的女人!我受不了!然後我问自己,我到底要什麽?答案很清楚,我要永远和大器在一起。」

  「而他当然求之不得了。」官舒睛发誓她没有看错,今日柏雅器看孙巧灵的目光好深沉、好难测。

  「他也是有所顾忌,因为我们相差十岁,而他又是我的监护人,他怕人家说他『挟恩索爱』,说我『以身报恩』。」孙巧灵的语气听似不经意,却已眉笼轻愁。

  「干嘛要在乎别人怎麽想?只要他爱你,你也爱他,关别人什麽事?别人能代替你们感受这些年来你们之间的感情吗?不能啊!」官舒晴忍不住代朋友咬牙切齿。「如果柏雅器因为在乎世俗的目光而畏畏缩缩的,这种男人也就不值得你爱了。」

  孙巧灵拉住她的手笑了,她的笑容柔美而带著一抹释然。「我就知道你是我最要好的姊妹,不会取笑我的爱情真像小说情节。大家都对『长腿叔叔』的故事太熟悉了,差别在於我住在大器家里,但也因为如此,我们将彼此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一直以来都好像兄妹一样的生活著,而忽略了情愫已在暗中滋长。

  「你放心吧!舒晴,大器是基於保护我的原因而选择不公开恋情,一切顺其自然,反正迟早大家都会看出来,到时候,自有他那一票爱起哄的朋友把我们送作堆。」

  「瞧你乐的,害我担心了一下下。」

  「就是要让你担心,这才叫朋友。」

  「什么歪论嘛!」

  「以前我也很关心你和夏可风的後续发展。」孙巧灵轻快的说。

  「那时候根本没想那麽多。」

  「才怪,是你自己太迟钝,其实我早就从你谈起夏可风时的眉飞色舞,猜你爱上夏可风而不自知。」

  「咦?我才在感叹你的迟钝,没想到反被你将了一军。」

  「你别忘了,我比你早开窍一年。」孙巧灵忍著笑道。

  官舒晴盈盈一笑,轻轻地摇摇头。「比人家小一岁就拿来当作筹码,难怪柏雅器昵称你『小人儿』,果真小人。」

  孙巧灵嬉笑道:「那夏可风私底下昵称你什麽?」

  「不告诉你。」官舒晴马上有仇报仇。

  「你好坏!告诉我嘛!」孙巧灵缠上她。

  「不说、不说,我偏不告诉你……」

  官舒晴笑奢想夺门而出,孙巧灵则拉住她的手臂,两人笑成一团、闹成一团。这时,官姿华仪态万千的走了进来,高跟鞋的喀喀声打断了她们的欢笑。

  官舒晴向孙巧灵使个眼色。「我们回座吧!」

  「好。」

  孙巧灵走前面,顺利穿过官姿华身边,官舒晴尾随在後,却被官姿华堵住去路。

  「你做什麽?」官舒晴早看出她来意不善。

  官姿华抿了抿她那勾勒得很完美的红唇,深沉莫测的眼睛闪动著森冷的光芒。「我问你,你是使了什么手段强迫可风娶你?你有什麽好的?何况你们一向不亲,他肯跟你订婚,一定是受了什麽压力。」

  「我强迫他?呵!我还没那个本事呢!」官舒晴没好气地反驳道。「你可以去问可风,为什麽他不要既娇艳又优秀的你,反而向我这个平凡女孩求婚?」

  「他向你求的婚?」官姿华眼中的寒意更森冷了。

  「那当然,就在我考完大学联考还没有放榜之前,他便向我求婚。」官舒晴毫不含糊的回敬她。

  「而你竟堂而皇之地接受?」官姿华面罩寒霜地逼向她,冷冷地讥刺道:「你凭什麽接受?别忘了,你是害死自己母亲和哥哥的元凶,你不怕我去告诉可风?我担保他吓得马上甩掉你。」

  官舒晴浑然不畏她的恶意挑拨,反而笑了,笑得诡异而优然自若。「我就知道除了你,没人会那麽坏心眼的跟可风强调那件『意外』是我造成的。真是多谢你了!可风早已知道,并且很明确的告诉我,我不需再为那件『意外』而自责,那不是我的错。」

  官姿华若非化著浓妆,脸色一定是灰白得难看。「你不怕我告诉别人……」

  「你在威胁我?」官舒晴淡淡地微挑秀眉。「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你尽管去告诉别人,恐怕别人反而会认为一再地苛求一个五岁的小女孩为意外事故背起沉重十字架的你,才是最卑鄙的人。」

  「你——」官姿华气得浑身发抖。

  「说得好!」不知何时,夏可风已站在化妆室门口,朝官舒晴伸出手。「过来我身边,小晴晴。」

  官舒晴再也不顾官姿华的阻挡,从她身边挤过,投入夏可风怀中。

  「恭喜你终於挣脱魔障,小晴晴。」

  官舒睛发出幸福的呢喃声,而且,从他的肩头可瞧见孙巧灵正在眨眼睛,当然是她去搬救兵罗!还读得出她用嘴形在说:「嘿嘿!原来他昵称你『小晴晴』,我这不是知道了吗?」

  官舒晴吐吐小舌,还她一个鬼脸。

  孙巧灵展颜一笑,不在乎的耸了耸肩。

  友谊,是人间至甜至美的果实,值得细细品尝。

  ※※※

  被父母遗弃,是官姿华隐藏在内心深处不愿被人碰触的痛!

  她习惯装作若无其事,以奋发上进来表现出她的不在乎,读书要读第一名,工作要进一流企业,她以自身散发出的光芒来掩盖她不幸的另一面。

  事实上,她是在乎的,就因为在乎,所以她嫉妒官舒晴。官舒晴的妈妈愿意为女儿牺牲性命,她的妈妈却不顾她的感受弃女求去;官舒晴间接害死母亲和哥哥,仍然有爸爸疼著,送她去读贵族女校。官姿华自问乖巧又优秀,爸爸再婚後却仍不愿带她回家团圆,漠视她一直寄人篱下的凄凉。

  这公平吗?命运对她公平吗?她一直那麽努力上进,不曾做错什麽,却得不到父母的怜惜。而官舒晴无心造成不可弥补的大错,却一样有人爱,连她自以为已十拿九稳的意中人夏可风!都宣称他只爱官舒晴。

  若真有命运之神,也太欺负她了吧!

  自幼遭父母背弃,她没有因此而愤世嫉俗,内心强烈的不安全感却骗不了自己。因为她好强,从外表上看来永远是那麽的亮丽、自信,其实,内心深处跟古代女子一样,都在渴求一副可以依赖一生的臂膀,一处可供遮风避雨的港湾。她一方面是独立自主的,另一方面又矛盾的想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刚强的男子负责。

  她一心一意的冀望男人带给她幸福,让她从此过著富裕奢侈的舒服日子。相对的,她能赐予男人何种幸福呢?她则不去想,即使想到了,基於美女自负又自私的心态,她想,把自己青春娇艳的美丽胴体献给他,於他就是无上的荣宠了。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急转直下,夏可风居然不要她,生命中的第一场严酷试炼,一把攫获了她。

  她清亮的眸中蒙上一层阴郁的暗影,看待每件事均变了颜色。

  她满街乱逛,最後走进这家五光十色、充满异国情调的PUB,游走其间的多是穿著细肩带、亮片服装的妙龄女郎,细长的双腿如嗑了药般天旋地转的舞著,小蛮腰宛若水蛇般灵动,媚眼如丝地四处放电,间或对著男伴发出放浪形骸的笑声。

  这是台北夜生活的一面,躯体的放纵,目光的交缠,在夜幕时分荡漾著异色情爱。

  官姿华紧闭红唇,对眼前纸醉金迷的热闹景象视若无睹。实在是太寂寞了,好不容易升迁,却找不到知心人一同庆祝,整个人都蒙上深沉的沮丧,於是净往热闹的地方钻,亟欲藉著灯红酒绿重新挑起生命脉动,却只感到极端的孤寂。这时若是四下无人,她真会大哭一场。

  她看清了事实的真相,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待她的!真正疼她的唯有她自己。她深吸一口气,她不哭,她能哭给谁看?教她因此而委靡不振,那更是天大的笑话。打从被父母抛弃的那一刻起,她便不断的提醒自己,永远不要气馁!永远不要畏惧未来!

  每当面临不顺遂的事,她或许会躲起来忧伤,但持续不久,她只会变得更坚强,更渴望掌握大权。

  天生的乐观思想告诉她,有权就有钱,有财即有势,如此一来,顺心的事将接踵而来,谁敢惹她不快?

  世上至高的快感,莫过於人人奉承。

  她突然想到杨桂妃曾笑言:「嫁入豪门多神气啊!」可不是?

  她的眼睛闪烁发光,是风雨欲来的前奏。

  「我以前怎麽会那麽傻,眼光那样浅?竟当夏可风是不可多得的好对象,仿佛我只配得上一间公寓。」女人的心说变就变。「母亲的例子还不足以让我得到教训吗?一个无能的丈夫势必会毁了女人的青春年华!优渥的生活才能常保美丽。我的理想更高了,我要住别墅,我要住高楼大厦,要有几个佣人让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才叫快意人生。」

  她青春正茂,容颜姣好,气质出众,丽姿曼妙,合该生活於上流社会,过她梦想中衣香鬓影、热闹繁华的日子,被人小心地奉承著。到时候,官舒晴非羡慕死她不可,夏可风也只能望著她流口水了。

  噢!她真过腻了必须樽节开支,单调而不丰美的日子,如果可以马上成为富家少奶奶,一次刷卡上百万,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多美妙啊!不,还不够,她必须再进家族企业掌握实权,如此,她的幸福就如铁打的了,不安全感也可一扫而空。

  至於该怎么做才能达成目的?如同她每次有所思索、有所计画时一样,她一定要运用心思来战胜命运。

  她抬起头来,正好瞧见有个打扮得颇为花俏的年轻人,手里端著两杯酒正朝她走来。她可没有自作多情,那男的瞧见她在看他,他马上露出煽惑性的笑容。

  官姿华二话不说,拎起皮包便走人。

  那种花俏的男人只会带给女人不幸!念大学时便听说有女同学在舞厅或酒吧被人下迷奸药强暴,即使是认识的男同学也会使坏,令人防不胜防。

  她走到柜台角落结帐,会计小姐看起来好眼熟,等她拿回签帐卡,走开两步,一个记忆重回她的脑海里,她回头冲到会计小姐面前——

  「你是左杏苓学姊?!」

  会计小姐圆睁杏眼。「你是——」

  「我是官姿华,夏可风的表妹。」她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任谁也读不懂。

  「哦!」左杏苓艰涩的吞了口口水,不是很乐意与故人相遇的样子。「你看起来成熟不少,我一时没认出来。」

  「我现在是上班族,当然要注意一下装扮。」

  「你在哪儿高就?」

  「小职位啦!在副总身边当秘书,前瞻性不错。」

  「那很好啊!像我……怎麽说呢?算怀才不遇吧!」左杏苓垂下头,轻咬著唇,多希望此刻身分对调。

  「说得也是,想当初学姊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难得的是才貌兼具,不知有多少人追求,连可风也……」官姿华目光闪闪地紧盯著她说,吊一下胃口,试试她是否仍未忘情夏可风。

  看得出来,左杏苓如今的际遇很不好,与她当初和夏可风同居一年时的神采飞扬简直判若两人。这种人官姿华也遇到过几个,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风光惯了,出了校门仍放不下身段,於是做一行怨一行,只好「怀才不遇」啦!

  缅怀与伤感两种异样的情绪同时在左杏苓的心里搅和,好半晌才问道:「可风……他好吗?」

  「好得不得了!」官姿华眼睛闪烁了一下,一副代她惋惜的模样。「可风的祖父母死了,他顺利继承家里的公司和一大笔遗产,年纪轻轻就成了董事长。我真代你可惜,杏苓学姊,你若是不与可风分手,如今可是人人羡慕的董事长夫人了。」

  「我没有和他分手啊!」这「董事长夫人」五个字活像一帖兴奋剂,教左杏苓倏然睁大了贪婪的双眼。「只是毕业後,他出国游学好一段日子都没跟我联络,自然便断了线,其实,我一直想找他问明白的。」

  有什麽好问的?答案明摆著就是夏可风不爱她了,左杏苓岂会不自知?只是,董事长夫人这位子是每位适婚女子都很乐意坐上去的。

  官姿华脸上浮现一朵明媚而善解人意的笑容。「就是说嘛!我那时候已认定你们会结婚呢!後来听说你们散了,还吓了一大跳。其实,可风真是不错的对象,婚後还可过著自由自在的两人世界,而且,他又会赚钱,虽说不是大企业家,却也还满富裕的,最重要的是他没有不良恶习。这麽好的老公人选,都快被女人抢光光了,若不是我对他只有单纯的兄妹之情,老早展开猎夫计画倒追他了。」

  「可风仍然未婚?」左杏苓喜上眉梢。

  官姿华笑睇著她。「我跟他是亲戚耶!他结婚,我能不收到红色炸弹吗?我确定他目前仍是一位单身贵族。」

  莫非他还在等她?左杏苓的心底升起无穷的希望。

  官姿华留给她一张名片。「你们经理在瞪人了,我先走啦!你有事找我,打我手机。」她相信最迟明天,左杏苓便会主动来找她。

  呵呵!夏可风背弃她,她自然不能教他太好过。除了左杏苓之外,曾和夏可风出双入对的还有沈悦琳、詹明媛。哈!这便是她努力和他上同一所大学仅得的好处。

  走出PUB,官姿华毫不留恋,这种低俗的品味与她格格不入。她想要的是在一所豪华富丽的花园别墅里招待宾客,神神气气地站在富有老公的身旁,嘴角含笑地和一些有地位的人打招呼;来宾各个珠光宝气,有头有脸,身上穿的不是香奈儿,便是凡赛斯的礼服。贵宾们在她的邀请之下,笑容满面,与有荣焉,她会是最完美的女主人。

  这一套,是夏可风那种小财主给不起的。

  「难怪伟人们都说:目标要远大。」

  伫立在台北街头污浊的星空之下,官姿华心头的美梦却十分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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