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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恋 第一章

  台湾一年有三次情人节: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再加个听说是耶稣基督生日的圣诞节。听说最近还有广告!”商想要再接再厉,将日本的白色情人节习俗一起引进内地。

  她衷心希望那些没道德没良心的奸商统统在情人节前夕被情人甩掉,也来尝一尝单身过节的滋味。

  有一个情人在身边陪伴,已经是很教人羡慕的事情了,一年还要定四个情人节,让大家一起拥上街头游行,大张旗鼓示威炫耀……去死!去死!就没有人考虑一下单身者的权益吗?

  特别是当情人节碰上周末假日,这种爱心满街飞舞的气氛,更是惨不忍睹。

  好不容易等到杂志出刊,终于不用在周末还进办公室报到,打算到书店里去买几本参考书和新出的小说,才一踏进市区,就发现整条马路的情况不对劲。

  傅千树低着头,往前疾走,低声诅咒自己为什么在出门前不看一下月历。刚刚过完天昏地暗的赶稿期,她根本不知道今天是几号。

  虽然知道情人节差不多就是这几天——杂志社这一期做的就是情人节特辑,却压根没想到就是今天,否则她也不会挑这种日子出门,跟这群被资本主义彻底洗脑的爱情候鸟争夺马路空间。  

  迅速完成购物目的,立刻搭上回程的捷运。难得想要逛街的兴致完全被路上浓情蜜意的情侣们打散。

  搭着电扶梯浮上地面,却看见外面已经下起雨。不算太大的雨声淅沥,替外面的世界拉上一层朦胧的灰幕。

  她相信今天应该有星座专家给水瓶座的建议是不宜出门,因为她根本没有想到要带伞。

  很久不看新闻的人,当然不知道气象局替今天的天候做了什么样的预测。早上出门时,天空还是一片清明,怎么知道才刚过中午,善变的春天就一下于换了嘴脸——像那个已经变心的人啊,全然不见先前的温柔体贴。

  如果是平常的状况,她才不在乎这一点小雨,可是……看看怀里新买的书,她叹口气,在阶梯上坐下来。

  眼睛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发现有一双友善的眼睛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自己。

  她眨眨眼睛,露出微笑。“嗨,小狗,你好吗?”

  似乎也是进来躲雨的狗儿就站在不远处的阶梯上,听到她的声音,歪一下头,似乎在考虑什么,然后很愉快地跑到她的身边坐下,小掸子一样的尾巴在地板上左右扫动,没有半点戒心。

  狐狸狗大小的杂种狗,黄色的毛半长不短,均匀地杂着咖啡色的杂毛,短短的耳朵尖端往下折,红色的舌头老是讨好地落在外面,搭上那两个很老实的眼睛,整张脸看起来有点滑稽。

  伸出手试探地摸摸它的头,狗儿却直接摊下翻出肚子,右前肢抬得高高,眼睛还期盼地看着她,一副想要她抚摸的模样。

  她莞尔地看着奇怪的小狗。看它的毛色,应该是在外面流浪过一段时间了,却没有被训练出半点流浪狗的野性,反而像是家里被人豢养惯的宠物狗,见到人就想要撒娇。

  “小笨狗。”一边摸摸它头顶杂乱的毛,一边叹气。“你怎么在外面活下来的啊?人家流浪狗不是应该会聪明警觉一点的吗?”

  黄狗眯着眼睛,像是上了发条的尾巴不停摇晃,咧开的大嘴仿佛带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也不期待它会有什么反应,她抬起头,看向捷运站外的俪影双双。

  几个被雨打断兴致的情侣躲进骑楼的遮蔽里。早有准备的人则撑开伞,拉着恋人在伞下并肩齐进。

  她不是滋味地看着一朵朵伞花在春雨的街道上盛放。在热恋中的人心里,想来这样一点小小的意外天候,根本算不上是什么问题,反而另有一番情趣吧?

  恋爱啊……

  她叹气,想起去年此刻的惨事。

  “小狗,你觉不觉得应该有人制订法律,不准大家在情人节谈分手?这种节日还被男朋友特地约出来甩掉,以后是要教人家怎么享受情人节的气氛啊?”她嘀嘀咕咕。

  黄狗舔舔她的手,她微笑。

  “怎么?你也有同感吗?小狗,我们两个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这种应该有人作伴的节日,却只能一个人度过……好惨,对不对?”

  它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附和她的说法。

  嘴角的笑意淡去,她沉默下来。一年前被撕裂的旧伤又在胸口隐隐作痛。

  好惨哪……

  想她傅千树,要脸有脸、要身材有身材,初中时甚至是公认的几名校花之一。从小到大,即使从高二开始,身边已经有了固定交往的男友,追求者也从来不曾断过;学位只是很普通的学士,但是台大毕业的学历至少还端得上台面;杂志编辑的薪水就算不到年薪百万的标准,总可以自给自足,写了几年稿子,在圈子里混出一点名气,不时还能接一些外稿来写。

  这样独立能干的时代女性,竟然在情场上惨败下阵来,对手还是一个年纪比自己轻上许多的小女孩。

  这是怎么回事?

  交往了将近十年的男人,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为什么分手?为什么他比较爱她?她到底有什么地方做错的?

  他解释了很多,她却一点也不能明白,只知道他变了心,一切再也无法挽回,只能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希望让那个男人后悔没选上自己。

  只是当这种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触景伤情,敏感地察觉到自己的孤单。

  ……为什么一定要挑在这种日子甩掉她?可恶的游建平!要不是太清楚他骨子里没有半点恶劣的细胞,她几乎要怀疑那个男人是故意恶整她的。  

  摇摇头,她决定将思绪抽离那个已经占据她太多时间的男人,抬起头,看见天际的雨势已经趋缓,原本像细银针般扎人的雨减缓,随风飘落宛如天使的羽屑。

  拍一下旁边狗儿的头,她站起身。“好啦,雨停了,小狗,我得走了。”

  狗儿汪了一声,坐直身体,伸出红色的短舌头,用一贯滑稽的表情,仿佛在向她说再见。

  她摆摆手,迈开脚步,走丁两步,脚步却顿停下来,回头看向还坐在阶梯上似乎在等着什么人的流浪狗。

  状似微笑的表情、老实的坐姿,它……真的在等待着谁吗?是下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还是那个怎么等都不会再回头的主人?

  她不确定自己心头突然涌起的这个酸楚是为了谁,只是冲动地蹲下身躯,朝那只友善的小狗招呼:“嘿,小狗,要不要跟姐姐回家?”

  看到有人在向它做出招呼的手势,流浪狗歪一下头,接着毫不迟疑地摇晃尾巴小跑向她。

  她愣一下,责备地看着已经跑到跟前的黄狗。“喂,小狗,你也未免太没有戒心了吧?万一我是坏人,你不早就被抓去香肉店卖掉了?”

  狗儿愉快地汪汪叫,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舔她伸出来指责它的手指,一点也没有得到教训的样子。

  她微笑叹气,拍拍它的头,带着这个情人节的小艳遇,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这个情人节,总算不是没有收获。

  ※  ※  ※  ※  ※  ※  ※  ※  ※  ※

  “你养狗?”

  她抬高眉毛,瞥向突然冒出来的上司。“干嘛突然冒出这句?”

  周美媛一脸无辜。“没有啊,我最近老是看到你在逛养狗的讨论区和网站,问问而已。”

  “总编!你偷看员工隐私!”她皱起眉头,严肃地发出谴责:“你不知道身为上司做出这种行为,会让员工觉得自己不被信任吗?”

  周美媛摆摆手。

  “唉,千树,你几个月没跟男人上床我都一清二楚了,还在计较这种隐私?不觉得太迟了吗?”  

  女主角嗤之以鼻。“周姐,你以为这样说就可以逼我晚上陪你们去玩吗?门都没有。我就是要回家当小尼姑,才不要去PUB让男人钓呢!”

  “千树,你把主受词摘错了,这样怎么能当新时代的女性呢?”周美媛伸手撩开火焰般的妩媚红发。“我们去,当然是钓男人,谁要给男人钓啊?”

  她微笑。“反正完成的动作都一样。我没兴趣。”

  “千树,你这样会长蜘蛛网啦,一点也不健康。”周美媛不死心,继续游说: “你跟男朋友分手多久了?一年?不止了吧?这一年多来,你每天回家当清纯小尼姑,别说男女交际,连正常的玩乐都没有,周姐光是想像,都觉得毛骨悚然。以前我认识的那个夜店小公主跑到哪里去了?”

  “得道成仙了。”

  她眼睛眨也不眨地回答:“周姐,你不是专程跑来找我去冶游的吧?这样社长会哭哦。”

  “汤尼尼最爱哭了,我们别理他。”

  周美媛耸肩。“好啦,主要是讨论下一期要做的东西。上次不是跟你说过于吗?要做春天浪漫特辑,我想把一些访问的部分丢给新人做,让他们磨一磨,你这次就委屈点,多跟着服编跑,OK?”

  ”我无所谓。”她不知道为什么总编辑要特地来跟她说这些。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周美媛进一步解释:“这次的受访者有几个不错的男人啊,小桃她们光是听到社长说有一个极品的帅哥导游,就像发了疯地尖叫,好像别人不知道春天到了似的。而且访问稿一向是你跟乔乔的工作,乔乔已经知道了,我怕你不高兴。”

  她无所谓地耸肩。

  “这样啊,那更没有关系。小桃她们喜欢就给她们做好了,人家要专心当小尼姑。”

  周美媛睇了眼她,欲言又止,终于叹口气:“早知道你这种反应,否则我才不会给小桃她们做这些访问咧!那个导游可是汤尼尼钦点的极品……你是知道我们社长的眼光的,给那几个小妹妹去访,简直是暴殄天物。”

  她假装没听见。“对了,这次不是要访不少人吗?统统交给小桃她们吗?”

  周美媛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笑。 “对啊,都给她们做。”

  沉默半晌,她明白了上司的用意。“周姐,你太狠了。小朋友会哭的。”

  访问稿其实很麻烦,特别是这种主题访问,很难敲到人。即使时间、访问内容都敲定了,受访者临时改变心意的状况也常常发生。

  和一般明星访问不同,专题访问的受访者来自各行各业,大多数不靠媒体吃饭,更别说有些行事低调的、对媒体抱持偏见的,状况更是复杂。相较之下,发片宣传的歌手演员就容易搞定很多。

  “让他们去哭吧,这样才知道之前人家帮她们做了什么。社会黑暗啊。”

  “只怕小朋友还没有哭,社长先哭给你看。”她笑。

  三十多岁的女人噘起嘴。“就跟你说汤尼尼最爱哭了,不要理他。”

  ※  ※  ※  ※  ※  ※  ※  ※  ※  ※

  “汪汪!”打开门,Val已经跑到门口迎接。

  一个多月前,在捷运站跟她回家的流浪狗,因为是在西洋情人节(St。salentinesDaY)捡到的小男生,她就帮它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Val。前两个礼拜上台北找她的妹妹就用这个名字的谐音,替它取了一个很毒的绰号,叫“废儿”。

  听到妹妹的反应,她沉默很久,只能认命地承认这个绰号确实有其根据。

  Val不是一只很称职的看门狗,应该说它是一只脾气很好的狗,平常不会乱叫,不管看到谁,都是愉快地摇尾巴,所以当初才会一点反抗也没有就跟着她回家。

  养了它一个多月,不曾听到楼上楼下邻居有人抗议,表示它白天独自在家的时候,表现也是十分良好,没有因为主人不在,就吵得天翻地覆。

  不吵不闹,连大小便的习惯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她几乎要怀疑,是什么样的主人会狠心丢弃这么乖巧的小狗?

  或许,一个人要变心,就是没有答案的。Val,只是遇到了一个无法贯彻承诺的人……就像她一样。

  看着它一贯友善的脸,她伸手拍拍它的头。“Val,你今天过得好不好啊?”

  狗儿汪了一声,表示回答,眼睛睁得大大的,尾巴愈摇愈用力,像是在期盼什么。

  她笑,将皮包往沙发一扔,抓起挂在门边的狗链,带着宠物出门去散步。

  养狗对她来说,是一个正面的改变。

  过去一年,她就像周姐说的,除了工作,几乎过着足不出户的尼姑庵生活。

  一开始,还可以说是因为要疗情伤,但是后来,她已经懒成习惯了,连家门都不想多跨出一步。回到家吃完晚餐——一个人住,她也不太想发挥自己那其实贫乏得可怜的厨艺,大部分时间都是吃外食——如果不是躺着看书、看电视,就是打开电脑上网,连健身房都很少去。二十八岁,已经开始提早过着退休老人生活,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女性杂志编辑。

  这,叫做“惰性”。

  养了Val,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下了班就赖在这间小公寓里,每天至少得出门陪它运动一趟才行。这只小土狗除了每天这项例行的公事,好像也没有其它特别的要求,如果连这半个钟头都不陪它,她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当一个狗主人。

  到附近的小公园绕了一圈,看着它在草地上打子几圈滚,在便利商店买了一罐饮料,她才带着狗儿子回到公寓。

  和刚好下楼的邻居打了招呼,踏进自己温暖的小窝,正打算准备盥洗,电铃声响起。

  抬头看钟,发现才不过九点钟。

  今天是星期五的夜晚,已经计划好去狂欢的同事们不可能在这个时间出现,而其他的朋友也不会这样连通电话都没有通知就直接找上门来。

  她皱起眉头,想不出什么人会在这个时间按铃造访。

  “请问是哪位?”老式的公寓,没有装设摄影对讲机,她只能凭声音去判断来者是什么身份。

  几秒钟的沉默,然后是一个陌生而有礼的男人声音。“小姐,我在找一只狗。”

  狗?她回过头,看向安坐在旁边的Val。小狗咧开嘴,露出一贯的傻笑,一脸无辜地回望着她,似乎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是Val的主人吗?这没有道理。

  在她带Val回家之前,这只小狗已经在街头流浪了一段时间,从她花费在清洗它的时间可以看得出来,兽医对它健康的诊断也印证了同样的假设。  

  没有太大的毛病,不过有点皮肤病和营养不良,这是在外面流浪一段时间的狗常见的问题。兽医这样说。

  所以,Val的主人应该没有理由现在才出现,但是……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在找一只走失的狗。黄色带一点咖啡杂毛,看起来有点脏,狐狸狗和土狗的混血种,不太聪明,但是很乖,随便谁一叫,它都会跟着走。”

  听起来确实很像是Val,但她不愿意就此放弃。Val是她的狗,虽然只相处了一个多月,她仍然对这只狗是有感情的。“先生,我这里是有一只跟你的描述很像的狗,不过我猜如果你看过我在外面遛它,也可以说出类似的描述。我要怎么确定你真的是狗主人?”

  男人顿一下,似乎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问题,然后才开口:“你愿意让我上去吗?”

  她皱起眉头。哪一个神智正常的单身女人会让一个陌生男人在这种时间进自己的公寓? “对不起,时间不早了。”

  男人低声笑,声音透过对讲机的话筒,有一种奇妙的感染力,她发现自己的嘴角也跟着弯了起来。

  “好吧,我想我不应该打扰女士的休息时间。请问你明天有空吗?我们可以约到一个外面的场所,我可以带一些照片过去,证明我说的事情。”

  她迟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这个莫名其妙的邀约。去了,万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么她这一个多月来的新伙伴就又要离开了。

  她可以拒绝他,反正她会好好照顾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挣扎,温声补上这句话。

  她叹气,放弃了刚刚的念头。

  “好吧。”

  ※  ※  ※  ※  ※  ※  ※  ※  ※  ※

  坐在约定的小公园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潜逃的冲动。

  “Val,你那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她无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狗喊话:“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他到现在才来找你,不觉得有点没诚意吗?”她刻意不去想那个人最后说的那句话。

  “汪!”

  “而且你这么乖,他怎么会让你跑出来的?你明明不是会乱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觉得不对。“他一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把你丢掉了,然后过一阵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个要抢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坏蛋。

  ”对不起,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带着笑意的醇厚嗓音从头顶传来。“因为我前几个月不在内地,有人发我的脾气,才故意把它丢掉的。虽然我也有错,但是害傻蛋变成流浪狗的元凶并不是我。”

  不用抬头,她已经知道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种迁怒到动物身上的家伙,根本应该被拖出去枪毙。”她没好气地回答。

  “喔,我已经和犯人恳谈过了,不会再有麻烦。”男人漫不经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捡到傻蛋的?”

  “捷运站。”

  男人哈哈笑。“捷运站?”

  她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

  “我以为那位小姐把傻蛋丢到其它县市去子。我这几个月一直东奔西跑,结果她只是随便把它丢在捷运站就算了?”

  “说不定她真的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声音带者浓浓的笑意。“你刚刚自己不也说了吗?傻蛋是一只不会乱跑的狗,如果它被丢掉了,一定会留在原来被丢弃的地方不动,等人把它带回去。所以她根本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是随便找个捷运站丢下它,然后骗我说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颇花费过一番力气。“你还没有证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对这个名字有点意见。

  “你说的傻蛋。”她还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东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帮它取的名字。”

  沉默几秒,他才又开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冲动。“先生,你说要带来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权,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声笑。“你真的不是在开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头,想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

  方正的轮廓上刻着味道浓厚的五官。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张带笑的慵懒嘴唇上面带着淡淡的青髭,非但不显脏,反而更加凸显出他浑身散发的强烈阳刚气息,下颇中央有一道酒窝一样的小沟槽。

  带着几分粗犷的英俊样貌,加上高大结实的身材,一双比例完美的长腿,整体而言,这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帅哥确实是极晶中的极品,让人完全联想不到近来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词。

  她认识的几个摄影师看到他,一定会想尽办法骗他进镜头。  

  这种男人不是会让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开的偶像型帅哥,不过有一点年纪的职场女性绝对无法抗拒这种风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个说法,不适用在她的身上。

  在时尚圈混了几年,什么好看的脸孔她没见过了?这位夏先生尽管是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型帅哥,比起几个当红模特儿恐怕也是不遑多让,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张脸就可以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衣着倒是为他加了不少分数。象牙色的针织衫配上土黄色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搭配的同色休闲麂皮鞋,看起来状似不起跟,简单的剪裁、温柔舒适的用色搭配,却充满了大地的味道,很适合这个季节。

  会穿衣服的男人不多,过了三十岁,懂得让衣服衬托出自我风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动物。

  “小姐?”

  她觉得耳朵有点热,知道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着将人家晶头论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后。“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对吧?”

  巧的不只是这样,她总觉得“夏”这个姓氏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叫傅千树。”她客套地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来。“夏先生,你说的照片呢?”

  男人扬扬一直拿在手上的牛皮纸袋。“这里。”

  她接过他递过来的资料袋,抽出里面的照片。真的是Val……不,应该叫它“傻蛋”。

  从肥肥短短的小狗,到现在老实的成犬模样,每一个阶段,都有照片可以为证。那张像是带笑的滑稽脸孔,从来没有改变过,她连想要挑毛病都没有机会。

  确实,狗是他的。她的心情低落下来。

  “……你确定你那个女朋友不会再把Val……呃,傻蛋,丢到街上当流浪狗?你要知道,这次被我捡回来是它运气好,否则以它那个呆呆的个性,不是被捕狗队抓走,就是被送进香肉店,我可不希望把那只小狗再次推落火坑。”

  “我记得我刚刚没有提到傻蛋是被我‘女朋友’给放走的喔。”男人抬高一道眉毛,微笑提问:“小姐,你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

  想也知道,会做出这种蠢事的,多半就是女朋友,否则一般人哪里会无聊到拿别人的宠物作为报复的手段?

  但是她心情不好,不想跟他耍花枪。“我不在乎傻蛋是被谁丢掉的,我只想知道以后不会发生同样的事,否则我不会把它还给你。”

  他干脆地点头。“这件事是我不对,以后不会再发生。”

  “口说无凭。”

  他摇头笑。“我已经和那位小姐分手,这样的状况不会再发生。”

  她叹气,知道自己没有理由再刁难他了。狗是他的,就应该物归原主。

  “傻蛋!”

  听到呼唤,小黄狗放下挖到一半的土坑,摇着尾巴跑回来。

  老天爷,它真的叫傻蛋。

  小狗跑到两个人身边,像是这才发现旧主人的存在,兴奋地对着男人汪汪直叫。

  男人蹲下,捧着小狗脸颊两侧用力揉,醇厚的声音充满无奈的笑意。“你这个笨蛋,呆在捷运站干嘛?等人把你领回去?自己就不会回家吗?亏你老爹还是做旅行社的,竟然养出这种路痴儿子,丢不丢脸啊?傻蛋!”

  小狗汪汪叫,伸出舌头亲热地舔弄男人的脸,完全不知反省。

  看到别人团圆,她觉得有点落寞。

  当了她一个月宠物的小狗找回主人,她又要回去过那种一个人的生活了。

  “傻蛋,过来姐姐这边。”

  听到她的声音,小狗马上挣脱了男主人的怀抱,跑向站在一旁的她。

  她努力压下得意的笑容。这个乖孩子,不枉她这个月的照顾。

  伸手摸摸小狗的头,她轻轻地说:“嘿,傻蛋,要回家喽,不要再被坏心的阿姨赶出来了。如果爸爸欺负傻蛋,记得要来找姐姐喔。”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小狗应和似的汪了一声,脸上依旧挂着一贯的傻笑。

  她依依不舍地再拍拍它的头,抬头望向狗主人,看见他一脸愉快的笑。她只觉得一肚子酸气。

  “好好照顾它。”

  “我会的。这是我的名片,有空可以约个时间来看傻蛋。”

  她伸手接过薄薄的名片,随便瞥了一眼,没有太大兴趣,顺手塞进口袋,然后吸口气,向站在原地的一人一狗挥手道别,不想让他看出自己低落的心情,转身就往回家的路上前进。

  一步一步,脚步从沉重转成坚决。她努力克制回头的冲动。

  留恋不能改变什么。不回头看,她才有勇气继续往前进。

  吁出一直郁积在胸口的情绪,抬起头,却看到熟悉的公寓。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走回到家门口。

  就这样,一切都回复成一个月前的原状。她还是原来的傅千树,生活还是一样,下星期一要写的稿子就是那些,该缴的账单还是得照时间去缴,唯一的差别,只不过是公寓里少了一只小笨狗跟她作伴。

  多少免不了难过,但,总是可以撑过去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摇摇头,她摸出钥匙,打开红色的公寓铁门。

  ……话说回来,她是不是忘了告诉那位夏先生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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