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Hoh!Hoh!Hoh!Hoh!Hoh!(注:本人的可怕笑声)
第一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瑾鸯这名字,其实是我下一个故事里的女主角,只不过同音不同字;因为为越念越顺口,所以就跟“她”借来用用啦!
初次登场,我先介绍一下自己好了。基本上,我是一个颇糟糕的人。怎么个糟糕法?Well,懒惰成性、不修边幅、我行我素……哎呀!怎可在此自暴其短,伤脑筋,还是转移话题吧!
写序真是难!因为不知道要写啥,尤其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天南地北的范围太大,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来啰唆,只好东写一段,西扯一句啰!
很多人都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我却很喜欢,原因不明,可能是因为猫眼看起来有点神秘,又有些邪恶吧!而且猫眼很大,跟狗的眼睛一样不同于人类……这是句废话!
唉!平常话多到口水可以淹死人的我,如今居然写不出几句好词来,真是太失败了!原谅我的措辞粗鲁,因为我本就是个粗人──身材、个性都很粗的人。
好啦,自我介绍就到此打住,咱们后会有期!
楔子
一道闪电划破漆黑的夜空,仿佛也斩断了一段浓烈的感情。
紧紧相拥的恋人无暇顾及乌云密布的夜空,贪婪的享受着最后的独处时光,两人都流着心痛的泪珠。
“崔丝,找个男人嫁了,不要等我。”左胜恒悲痛的建议,不愿想像心爱的女人投入另一个男人怀中的景象。
“不。”依偎在他怀中的女人发出虚弱的抗议,泪已经沾湿了他的衣襟。
“我也许回不来了,让你等我实在是太残酷了。”
“我愿意等,不管几十年我都愿意,我不要嫁给别人。”崔丝急切的承诺,看在左胜恒眼中,却更令他心痛。
“你还不明白吗?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了。再过几天我就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我父亲已下定决心,就算用绑的,也要将我绑到加拿大去,永远都不回来。”
崔丝无言的摇着头,她伤心得不知该说什么。
“崔丝,我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听到了吗?”他推开她,失去耐心的大声咆哮,仿佛想藉此吼出心中的不满。
“不要去!胜恒,我爱你,我不要离开你!”崔丝再度扑进他的怀中。她的眼泪胜过任何说服他的言语,但他离开她已是不可改变的命运。
“我也爱你,你以为我愿意和她共度一生吗?如果不是我爸,给我早就成为夫妻了。我们什么方法都试过了,甚至私奔过,可是后来呢?我们还是被抓回来了。”
左胜恒温柔的整理她被风吹乱的红褐色发丝,突然了解到他们的爱为何在他父亲眼中一文不值──因为他不相信爱情。
“如果我怀了你的孩子,也许你父亲会改变主意。”
“不可能。他说过了,不接受家里有混血的媳妇和孙子,他认为混血儿……是杂种。”
“那他为什么要你娶加拿大女人?”崔丝想起了她的英国籍母亲,想起了她们母女俩有相同的发色和皮肤,但她母亲一生都被幸福围绕,而她却必须为幸福而战。
“我的未婚妻是华侨,不是加拿大人。”“未婚妻”这二个字听来特别苦涩。
天空开始下雨,还夹杂着骇人的雷鸣,一颗颗斗大的雨点打在他们身上,带来尖锐的痛楚,但他们拥得更紧。
“你会和我连络吗?”她哽咽的问,眼泪一直没有停过。
“我不知道。但我会想办法和她离婚,然后回来娶你。”
“我会等你的,你一定要回来。”崔丝抬起头凝望着他,碧绿的眸中闪着期盼。
“会的。我爱你……”他吻住她的唇,雷声衬托着他的诺言,雨水淋湿了两人,却无法浇熄他们心中那把炙热的爱情火焰。
左振松瞪着庭院里那对在风雨中相拥的男女,他知道他们不会再逃跑,因为四周都有警卫守着。他早料到那个杂种女人今晚会来与胜恒道别,他可怜这对恋人今晚是最后一次相聚,所以吩咐守卫故意放松警戒,让她能轻易溜进来与情人见最后一面。
只要他的儿子娶了加拿大财阀的女,媳妇带来的丰厚嫁妆将使长青企业转危为安,他不能让那混血女人破坏这个大好会,即使她肚子里可能已怀有左家的种。
结婚进行曲在教堂中响起,崔丝设法抑住欲夺眶而出的泪水,踩着艰难的步伐踏上红毯。
她结婚了,但新郎却是雷孝勤──一个不介意她爱着别人、又想照顾她一生的男人。
她不能再等左胜恒了,肚子里的孩子正日渐茁壮,而孩子的父亲远在加拿大,短时间内不可能回来给孩子一个合法的姓氏,她身旁的这个男人声称爱地,不计较她的过去,也愿意把她肚里的胎儿视为己出,只要她能留在他身边。
整个婚礼过程中,她都期待左胜恒会出现,然而在牧师宣布他们成为夫妻的那一刻,她彻底放弃了希望。她也不能冲出教堂大声否决这桩婚事,教堂里满是多事的记者,她的丈夫是企业界最具潜力、最有才干的青年,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新闻界瞩目的焦点。
她会好好保护左胜恒的孩子,直到胜恒回来娶她,并接回他的骨肉。她相信这天终会来到,即使她必须等上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