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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后 客人

  考完了试,永正就驾车去渡假。  

  她说:“我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她喜欢大自然,老住那种不要说是电话,简直连邮局都欠奉的落后偏僻地区去休养精神,不听无线电,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世界大事,再也与她无关,亲友也找不到她。  

  我们开头都很担心她一去无踪,也劝过她,后来见啥事都没有,她回来时又每每容光焕发,就开始羡慕。  

  这次她又说要去,我不禁发问起来。  

  “住什么地方?帐幕?”  

  “不是,有间木屋,设备齐全。”  

  “有水电?”  

  “还有厨房呢。”她说:“在一个小湖边。”  

  “小湖在哪里?”  

  “在亚里桑那,大峡谷之边。”  

  “那种地方?我的妈,你怎么去?”  

  “乘车去。”她问:“你来不来,你可以搭飞机经大峡谷然后转车来与我会合,我把详细图示收在抽屉中供你参考。”  

  “我会郑重考虑。”我笑。  

  其实我约了男友,他将同我一齐到欧洲渡假。  

  于是永正自己动身去了。  

  我没想到我的计划会有所改变。  

  男友打电话来说他不能与我出门。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这件事,他另外约了一个他认为是比我更可爱的女子。  

  我顿时震惊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处之泰然,维持风度,但心中却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关在家中三日三夜,我决定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图,决定抹乾眼泪去找她,与她远离人烟地过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后的事。  

  我以防万一,还是带了当地一个导游,任何小山路都认得的,找半日才寻到那间木屋。  

  当时又饿又渴,什么都不想做,永正来开门,我一进去,倒头就睡。  

  醒来了,永正也不问我什么,给我吃饱了,带我出去看风景。  

  这附近什么动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猎枪,虽没狗熊花豹,但碰见野狼之类,也不是说著玩的。  

  永正这家伙什么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条粗布裤一件皮夹克便走遍天涯路,长发编成条大辫子,要多潇酒就有多潇洒。  

  比起她,我显得十分猥琐,婆妈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实静下心来。  

  第二天我们要到小溪畔去打鱼,她说。  

  在这里,衣服要自己洗,饭菜要亲手煮,劳动起来,特别有存在感,我觉得永正也成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气。这里没有人事上的斗争,你虞我诈,我发觉上帝创造万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们还是美丽的。  

  在第三天,永正问我闷不闷。  

  我老老实实说不闷。八默半上床,早上四点多起来,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炉火融融,春天的空气如水晶,我不闷,但我遭男友遗弃,心情无法不苦如黄连。  

  她说:“想想这些山脉,几百万年矗立在这里,历经风霜变幻。我们算什么呢,你也不必为一些小事介怀。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来越深,每个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这是不对的。在这里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给我好分数不要紧,河流爱我,树林爱我。外头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过三百年寿命,你知道吗?”  

  但永正是个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领悟,她当然看得比我透彻。  

  我伸伸双腿,不出声。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这种伤害很难看得开,我已经够风度的了。  

  “来,我准你听录音机。”永正说。  

  我意外的惊喜,“真的?”  

  “当然,凡事不要勉强。”她笑,“你还未习惯这种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听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带鼻音,满腹心事,却又只敢泄漏一点点的怨意,叙述她在街角碰到旧情人的经过──  

  好吗,有什么新闻?你还是那么英俊,一些儿也没变,那段罗漫史进展如何?打那时就没有见过你,啊,多谢你帮手,有什么新闻没有?我?我还是一样(当然你无法知道,我还如此爱你)。我有没有闷著你?真的没有新闻?  

  我听得泪流满面。终于把录音机扔到床底下,不再聆听。  

  永正告诉我,这间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个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戏,就来这里冥想。  

  “她现在呢?”  

  “赚了大钱,此刻她冥想的地点是尼泊尔山麓。”  

  我鼻子闻到肉香味,这几天我们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么?”  

  “一锅洋芋牛肉炖红萝卜。”  

  “牛肉是你带来的?”  

  “正是。”  

  我欢呼。在山野中,特别会得充满感激,不比在城里,一切来得太易,什么都不觉稀奇。  

  我们站在窗前,预测明天的天气。  

  “你看天上的红云,也许会下雨。”  

  “这里也会下雨?”  

  “比城里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佛会随时摄下来,闪电有几十米长,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  

  哗。  

  “吃吧。”永正说。  

  我怀疑的问:“这里的水电是怎么接过来的?”  

  “离这里约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现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组,他们甚至有直升机,我们  

  还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来,“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吗?”她微笑。  

  永正的风姿是特殊的,其他爱流浪的女郎多数大肆宣扬她们的浪漫:戴大耳环、披散头发、晒得棕黑,嫁洋人,穿宽身衣裳,足踏凉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统的高材生,将来随时可以投入社会服务,成为要员。那日我们如常早早上床。  

  我是听到敲门声而惊醒的。  

  一睁开眼睛,看到永正已取过上了镗的枪。  

  她真是警觉。  

  她走到大门前,“谁?”她大声问。  

  这时天空中打了一个响雷,忽啦啦地,几乎震痛我们的耳膜。  

  “路人!迷途!”外头的声音是属于男人所有。  

  “附近有管理员的宿舍,你请到那里去,这裹不方便收留你。”永正在门里答。  

  “在什么地方?我既饿且渴,我不是坏人。”  

  “在十数公里外。”  

  “让我吃点东西,我实在走不动了。”  

  永正看看我。我也知道放一个大汉进来,对我们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事。  

  我说:“听他声音,真的彷佛很累,给他一杯水。”  

  “什么时候了?”永正问我。  

  “清晨四时。”  

  天上霹雳不绝,忽然又落下滂沱大雨,那雨声似万马奔腾,叫这个又累又饿的人多走十余公里,实是没有可能的事,小小洪水就可能引起危险。  

  “罢罢罢。”永正到底慈悲为怀,她打开大门。  

  门才打开,那个人几乎是滚进来的,夹看风与雨水,连我们两人都喷湿,我们三人合力,才重新用力把门推上闩好。  

  这场雨真的非同小可。  

  我们松著气打量不速之客。  

  虽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一个人相由心生,到底可以从五官略得三,他不是坏人。  

  在这么狠狈憔悴的情况下,他仍是个英俊的男人。尤其是一头灿烂的金发,叫人一见难忘。  

  他冷得发抖,嘴唇青白。  

  我把炉火拨高,把乾毛巾扔给他,永正自厨房取出一杯水递给他,他捧著就大口大口的喝,他的情况比我们想像中坏得多,我的天,如果不开门给他,他说不定会倒下来。  

  一个人,我想,平时无论多么矜贵,饿他三顿饭,就变为乞丐了。  

  永正已煮热了汤,还取出面色白脱。  

  他不由分说便抢上前去,大嚼。  

  永正坐在椅子上不出声,长轮倚在墙壁上。  

  本来在这个时分天已经亮,但今日大雨,阴霾密布。  

  我已经放下心来。  

  陌生人吃饱后,开始恢复元气,他挣扎著向我们道歉及道谢。  

  我问:“你怎么会到这种地步的?”  

  “迷途,把自己估计过高,半路已把背囊弃掉。”  

  “迷途是最可怕的事。”我说。  

  那金发男人点点头,他约莫四十上下年纪,一表人才。他伸出手:“这次真多亏你们。”  

  我们连忙客气几句。  

  “如果要休息,请自便。”  

  “两位小姐如不介意,我真想除下湿衣躺一会儿。”  

  永正点点头。  

  他进房去。  

  我低声问永正:“可以放心吗?”  

  永正说:“奇怪,一只豹从来不用防另一只豹。”  

  “喂,这不是讲哲学的时间。”  

  “我想可以。”她说。  

  我正式嘘出一口气。  

  “我保证他不是坏人。”她说。  

  “我们有没有带足三个人的食物?”我又不放心。  

  “你看你,雨一停我们就可以步行到印第安部落,况且我早向他们买了一公吨的食物。”永正笑。  

  雨渐渐停下来。  

  “来,”永正说:“我同你出去看看。”  

  她套上水靴。  

  我们沿若木屋车圈走出森林,约一小时后,发觉有一背囊遗弃在地,里面有仪器地图衣服,亦有罐头食物。  

  永正说:“看样子他是个有经验的旅行人,不该把这些扔下。”  

  “也许那时太疲倦。”  

  永正点点头,“又即将下雨,不能躺下,看,他已做了记号,可以随时回来取。”  

  我们抬起头,看到树梢结著一块红手绢。  

  “来,”永正说:“让我们把它抬回去。”  

  我笑,“那洋小子可真出路遇贵人了。”  

  “他是从峡谷那边骡子径来的。”永正说。  

  “你怎么知道?”我奇问。  

  “看他的行李便知道,”她说:“还有帐幕预备露营。”  

  “回去吧。”我说:“我累了,也许雨会再来。”  

  我们两人背起那只包袱回木屋,走得汗淋如雨。  

  他已经起来了,在门外等我们。  

  梳洗过后更加仪容不凡,一头金发几可令日月失色。夸张?并不,见过你就知道。他热情地迎上来。  

  我们把包袱交回给他。  

  他说:“真没想到要两位小姐出力。”  

  永正说:“原始社会中,女性地位一向很高。”  

  他微笑,“我把两位厨房中的熟食全部包销了。”  

  我们大笑。  

  中午时分,他就可以动身了。既然有缘相聚,不妨多说几句。  

  雨后红色松鼠在檐前跳来跳去觅食,我们把罐头啤酒花生米拎出来,坐下慢慢吃著聊天。  

  永正那种永恒地悠然自得、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神情,真是装也装不出来。  

  客人问:“你们是华裔?”  

  “嗯,为什么不猜是日本人?”我问。  

  “表情比较开扬,身裁也壮健一点。”他用手比划著。  

  “是,我们是中国人。”  

  “介不介意告诉我,为什么千里迢迢,移民到这里来?”  

  沉默的永正开口,“这是一个漫长而凄凉的故事,你可有三十个小时?”  

  大家又笑了。  

  我说:“祖父母那一代已经来了,我们在贵国出世,算是贵国的公民。”  

  “还在念书吧?”他问。  

  我又笑,“打算念到三十岁才找事做,不欲离开学校,”我向永正呶呶嘴,“她拿的是网球奖学金。”  

  “失敬失散,”客人说:“我少年时期亦拿过垒球奖学金,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了。”  

  “有没有帮到你?”我问。  

  “没有,第二年就退学了,年轻人心神恍惚,无法定下来读书,五十年代,流行反叛。”  

  看不出他是个中年人。  

  “这次本为了替国家地理杂志写一篇报导,没想到出了漏子,迷途的事,可大可小。”  

  永正把啤酒送给他。  

  “你们女孩子时常来这里?”  

  我说:“她每年都要‘郊游’。”  

  这时我们听到直升机轧轧聱飞过来。  

  我与永正扬手。  

  永正问客人:“要不要带个讯息回去报平安?”  

  他犹疑一刻,摇摇头。  

  直升机兜个圈子,飞走了。  

  他说:“我也常常一出来个多月不与文明接触,有时去到更远的地方。”  

  永正说:“我也向往更纯朴的地方,像阿拉斯加,不过怕雪崩,也要到戈壁,但怕沙漠毒蝎,”她咕咕的笑,“生命中充满恐惧。”  

  我说:“那里比得上大城市中之危机,警匪作战,就要了途人的命。”  

  客人看我们说得热闹,不禁笑起来,“不知道怎么报答你们才好……”  

  我与永正最怕他又提到我们的大恩大德,连忙将话题叉开去。  

  我说:“轮到我去准备午饭。”  

  “大家一起做吧。”客人也打算参予。  

  “不不不,”我说:“你们聊天,不许占我的功劳。”  

  他们两人很谈得来,我看得出。  

  午后、永正带他出发往部落前进,我躲在房内看画册。  

  伟林狄古宁的画之优劣且不去提他,年轻时之风姿俊朗实属少有,气质飞跃在其清秀之五官与身型,令观者心折。  

  为什么带著这本画册?因有人谈我只懂得米开兰基罗,所以生气。自幼嗜美术至今二十年……真是的。  

  才翻著书,永正回来了。  

  我们的客人并没有离开,他也跟着回来。  

  “怎么一回事?”  

  “大树倒下,阻塞通路,工程人员尚未赶至,”永正说:“起码有十个人在路上指指点点,我看这里快成为游客胜地了。”  

  她一拐一拐地走过来坐下。  

  “脚怎么?扭了筋?”  

  “不严重,刚才是他背我回来,无端端又多走个多小时。”  

  “不要紧,我们医药齐备。”我说。  

  “这只足踝前年扭伤,至今未愈。”  

  “你太好动,”客人说:“要休息半年才会全部复元。”  

  “我很累,”永正对我说:“有没有啤酒?”  

  我取出饮料时,看到客人替她脱了鞋子在按摩,永正涨红面孔。  

  我放下酒就退出,暗暗好笑。  

  人生得逢知己,不亦乐乎。在人口上百万的大城市中,没遇到投机的人,反而在荒山野岭中无意得见,真是夫复何言。  

  傍晚我们聊很多……国家大事、政治局势、民权前途,甚至美术文学、天文地理……  

  他真是健谈,而且豪爽坦诚,不但是个英俊的男人,内在也非常可观,很少有这么上乘的男人了。  

  我们在一起,忽然之间没有性别之分,大家都是人,大冢处于平等地位,大家都开心见诚。  

  一般男女相处很难做到这一点,男女之间最大的矛盾是男人只想与女人共渡春宵,而女人却往往想与男人白头偕老,最低限度也得令他全心全意拜倒在伊裙下,故此实在不能和平相处,实像间谍斗智。  

  我们三人忽然把这种顾虑一笔勾销,当然融洽。  

  一下子便到了掌灯时分,伴著蛙鸣出现在树梢的是一轮明月。中国人一下子便会想:是不是十五呢?住在南极也会有这种想法,细胞中流传著这种血液,没法子。  

  至今我觉得心中的不平完全化散,不复怨恨。  

  我留不住男友的心,是我不好,双方在一起快乐过就可以,两人都有付出时间心血,消耗了宝贵青春的,不止我一个人。  

  渡完假返回文明之后,我会记住这个想法。  

  叹口气,我伸伸腿,认为不枉此行。  

  心还在悲伤,但情况已能控制。  

  我们的客人称赞我与永正的美貌。  

  永正给我打一个“来了”的眼光,我笑。  

  在洋人眼中,鼻子越扁,眼睛越吊的东方女才算是美女,我们,算是老几。尤其是永正,一身吹弹得破的好皮肤,牛奶般,有洋妞的白皙红润,无洋妞的粗糙。她只在同胞眼中算是美女。  

  没想到他会觉得好看。  

  这一轮我们都早睡,略迟便双眼睁不开,撑一会儿,也都休息了。  

  我与永正挤一块儿,另一间空房让给客人。  

  等到上床,一时又睡不著,大概是说得兴奋起来,由此可知人的凡心之炽。  

  过几天我也要走了,不知永正是否与我一起出山。  

  我不能肯定这次冥思之后是否会进化成为一个圣人,但可以肯定精神松弛不少,以后我也要每年来一两次。  

  至天朦亮我才堕入梦乡。  

  我醒得迟,刚凑得上吃早餐。  

  门口停著辆小小吉甫车,是森林管理员来查看我们是否需要帮忙,道路现已畅通。  

  这样看来,我们的客人也要与我们话别了。  

  相处两日,不禁已生出依依之情,这样潇洒人物,以后只怕不易碰到。  

  送走吉甫车,他们回到厨房来坐下,每人握一罐啤酒,说不出话。  

  镇定如永正!双目也露出黯然之情。  

  我说:“也许日后我们可以约会。”  

  永正摇摇头,“以后各散东西,很难特地聚头。”  

  我不以为然,“那全凭你们想不想见面,多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  

  永正微笑,“那么我们约在纽约帝国大厦顶楼。”  

  客人不出声。  

  我问:“什么时候?”  

  “十年后今日,晚上七时。”水正笑。  

  客人很难过,他用手托住额角,一派难言之隐。  

  也许他是有妇之夫,家中已有成年孩子,很难再抽身出来。  

  可惜,一男一女在这么难能可贵的机会下碰见,但不能有发展。时间不对,早十年,他也许未婚,但永正还在孩提!晚十年,永正倒无所谓,他已经老了。  

  你说你说,已配成对的男女是否要感谢上主。  

  他说:“我要出发了。”  

  我们拥抱道别,看他背上背囊离去。  

  我们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才回木屋。  

  我问:“他会不会回来?”  

  永正说:“很难。”她低下头。  

  “说得也是,他那个环境,很难允许他同圈外人发生感情。”  

  永正抬起眼来,“你什么时候发现他身份的?”  

  “他那头金发一露就认出来了。”我说:“谁不认识他?”  

  永正点点头,“只有他认为我们不认识他。”  

  我奇道:“你没说你知道他是谁?”  

  “我没有,你呢?”永正反问。  

  “我也没有。”我说:“我以为你有。”  

  “我觉得他应当有些私人生活,他一个人走这条山路,也是为著享受宁静,一把他的名字叫出来,他便打回原形,那太残忍。”  

  我说:“那么我们真做了件好事。”  

  过一会儿、水正问:“那么大红大紫,举世闻名的大明星,为什么状有不欢?”  

  我说:“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内心不为人知,可能他自己也不晓得,许是为了寂寞。”  

  永正不出声。  

  我问:“等你足踝方便走路,我们也应离去了吧?”  

  永正犹自沉思,像是没听见我说些什么。  

  “永正,永正。”  

  她进房去了。  

  过数日我们也离开木屋。回到我们原来的生活岗位上去,一切如常。  

  我的男朋友果然一去不回头,他在走新的蜜运,我不会祝他幸福,此刻他的七情六欲都与我无关,他才不希罕我的诅咒或祝福,何必多此一举。  

  我们曾在电视与电影中看到我们的“客人”许多次,他催烂的金发与英俊的外表都很熟悉,像是我们多年的老友,可以相信的是,在那短短的邂逅中,我们接触之深切,也许比他其他十年的相识为浓。  

  事情还没有完呢。  

  我看到新闻杂志上的一段访问,(他很少接受访问),他说及当公众人物的烦恼:  

  “……即使到小镇去,也不能避开人群的热情。在一─小咖啡店中,女侍的手开始发抖,咖啡泼泻,我便知道事情已经完结,有人打电话给亲友,我便马上离开。”  

  “但是他们会把车开出来紧随我尾后,我只好改道折返纽约,有什么分别呢?反正纽约的人也一样热情。”  

  我看得笑出来。  

  可怜的公众人物,名气来自群众,公众可以爱你,也可以冷淡你,公众可以给你,也可以取走,骂你赞你,都是给你面子,请苦笑吧,有什么是不要付出代价的呢!不能忍受吗?请隐姓埋名去,千万不要抱怨,千万不要有烦言,请庆幸名字为社会公用,有那么多人在乎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同你斤斤计较。  

  我继续读那篇访问:  

  “……我生平最愉快的日子?毫无疑问,是在一次旅行迷途后受到热心人招呼的那两天。”  

  我一震。  

  “在那短短几十个钟头中,我如沐春风,这个记忆是我毕生难忘者。”  

  我立刻拿给永正看。  

  永正读完后,将杂志放下。  

  “要不要剪下?”我问。  

  “不用。”她说:“记忆藏在这里。”她指指脑袋。  

  我觉得很对。  

  一次相逢,以后各走各路,记忆长存。三天是这样,三年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缘份,有长有短,终有尽之一日,生离死别,不要强求,该放手时应即时放手。  

  豁达加永正,当然明白。  

  谁知道呢,也许十年之后,他们真的能够在帝国大厦顶楼相逢,再续前缘。  

  那时候,他的一头金发,不知是否还如今日般美丽,啊,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离合。  

  但今日,我们还得做今日该做的事。我收拾书本,与永正出门上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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