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廿四岁的老少女。
他是有妇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为那股气质。
别误会,这是什么年代了,气质已不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戴金丝边眼镜,看存在主义。
他有股特别的味道,让我想想该怎么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纪,但一接触就觉得他是上一辈的人。坐下吃饭,他替女士们拉椅子,有人抽烟,他点火,单子来时,他踊跃付款。
没有什么特别?
你一定有很久没出来走了。
年轻一辈的男人都有点潜意识仇视女性——凭什么同工同酬?她们力气不够大,她们爱撒娇,她们又不靠收入养家活儿,白白耗废粮食,还要与她们争升级,而且女方时常争赢,可恶。
这种不平的感觉十分形于色,于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么优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终还是希望获得女性的特权,被宠爱被姑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十分生气,认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风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发觉。
他认为女人需要呵护。
好的食物,给女人吃,好的位置,给女人坐,口头禅是:“人家是位娇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亏也笑咪咪。
这一切都要有实际的行动支持,一直嘴巴说要对女人好没有用,他就是有那个能力。
当他开着蓬车来接我的时候,我融化下来。
啊,开篷车!
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
真是惆怅,他其实是别人的丈夫。
连惆怅这种感觉,也是不现代的。这是种紧紧收在内心的感觉,不为人知,除非你凝视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但我不会给你注视我的双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样。
一定过了六个月以上,我们才开始约会。
那日他站在我身边很久很久,我几乎晕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过来,我招架无力,这个人,站在我身边已是威胁。
是日是夜我也不关心了,更勿论隔壁还有些什么人,我全付精神等他开口。
该不该回答他呢?
当然要。
这是我应得的蜜之味,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应得到一点这样的快乐。
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
我微微侧转头,扬扬眉毛,给他适当的鼓励。
没想到我懂得这么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间,这一男一女回复到最原始的阶段,除下一切文明的伪装,我如一头雌性彩鸟,暗示雄性来追求我。
只听得他轻轻说:“找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东西。”
我矜持的点点头。
“明天晚上七点我开车来接你。”
他开来的是那辆开篷车。
我们到山顶看灯光,然后车子拐弯,到达他飞鹅山的别墅。
我们在泳池边喝香摈。
这像是他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许多件新的女装泳衣供我选择。
我也不言语,换上件黑色的,跃进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我的影象烙进脑海里。
池水是清凉的,我缓缓自一头游到另一头,感觉如人鱼公主,说不尽的快意,说不尽的欢愉,活着还是好的,脸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证明。
累了,我伏在池边。
他蹲下来。
他将我湿发扬到脑后,吻我的眼睛。
我略为退后,紧张得打颤,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他趋前来,双臂没入水中,接着和衣踏进池来。
我拥抱他。
或者星光下这一切都是陈腔滥调,或许快乐也是,我莞尔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时。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拢着,不让湿发搭住我额角。
我们一个字也没有说。
没有诺言,没有应允,没有将来,多好。
那日我上班迟到半小时。
丝竹之乱耳,案犊之劳形,早已习惯。
现代女性,完全脱离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总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决定放两个月假。
我同老板提出要求。
他是一个美国人,英俊。潇洒,中年而没有肚子,长年晒太阳,仪表出众,也颇引此为荣,自以为应该吸引无数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关小姐们。
他喜欢我。
不过他不会色迷迷的勉强我。
他自信女人迟早敌不过他的魅力,会得自动送上门去,故此他只需矜持地挑可口的来临。
好,他可以等,等到他回祖国那一日。
他也得到过甜头,否则不会有那份信心。
当下这个洋人看了我的要求,问我:“两个月?”
“都写在纸上。”
“两个月太久了,两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三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一个月,这是极限,不要再讨价还价。”
我还是摇头。
“我可以开除你。”
他不会。不是因为他喜欢我,喜欢是私事,这是公事,只是没有老板会因为伙计的假期间题而开除他。
总有得商量。
“一个月。”他说。
我看着窗外。一颗心仍似在水中央荡漾。
“你要两个月的假干么?你要当心自己,像你这种水蜜桃似的女郎,一不小心就被不良男人吞吃。”
我并不肯就范。
钟点女佣都有权告假歇暑,大不了不干。
工作是什么?在没有其他更好的事可做的时候,用来消磨时间的一回事,能够做出成绩来自然更好,不然也不用勉强。
做人要旨不在名利,在快乐。
我可以老老实实的告诉你,尤其作为一个女人,快乐与金钱及权势无太大关系。
“桃乐妃,我要考虑过才回答你。你要好好在本公司做,一样会有好结果,你看蒋小姐,公司不但给她一千平方米的住宅,还有汽车司机,”我微笑退出。
是的,公司是好公司,大公司,许多人在这里修成正果,福慧双收。
不过我的兴趣不在这里。
电话铃响,我自己接听,那边很久很久没有人出声,我知道这是雷传湛。
双方都着了魔,不能自己,一切言语都是多余的。
他终于说:“下班在你楼下。”
我们挂上电话。
下班我到楼下,在停车湾已经看到他坐在车子里等。
天气闷热,使人呼吸都有困难,天空都是瘀青的云,一团团怪物似聚集在天边,像要压下头顶。
他的额头靠在驾驶盘上,一见我,便下车来替我开门。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可爱,叫人心折,而且一丝漏洞都没有。许多男人都想在异性面前摆绅土款,然而不到三两个回合,狐狸尾巴便露出来:或是记得送但忘了接,或是没得手嘴巴已经唱出来,或是急急有所索取,或是探测对方过去历史……弄得小家败气,十分扫兴。
最怕与小男人打交道。
男人的正与反,很不幸,与学识及财富并没有太大干系,许多没念过书的男人大方,强壮。智慧。但许多念完管理科硕士的年轻人却出乎意外地贪小,猥琐,怯弱。
对我来说,小男人是妒忌女人的男人,不喜进一步追求学识的男人,欺压人的男人,贪便宜的男人,多嘴的男人,斤斤计较的男人。
雷传湛是我所见过最最优秀的男人。
能够在人生路途上遇见他,即使是两个月,也是幸运。
与他一辈子相处的女人,前生要做过许多好事才可修得如此福份,做好事是很吃力的,我相信上世我不会努力,而今生也不打算苦干。
我只要两个月。
这一代的女性十分十分狡猾。
我上了他的车,他把我载往山上一层小小的洋房,一打开门便看见大露台,而刚在我们进门的时候,天降大雨,雷声轰隆,闪电叉朝般划过灰紫天空。世界末日一般,落地长窗敞开着,雷雨风夹着雨珠吹进来,扑湿我们的单衣。
他并没有去把窗关上,亦没有亮灯。
我们坐在面对大露台的沙发上观雨。
露台原本对牢海港,此刻灰蒙蒙急雨中只见山的轮廓。
宇宙洪荒,只剩我们两个,以及这雨。这风。
我永远是孤单的我,而他,要抽时间出来,很不容易吧。
我没有问这是什么地方,谁的地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地方,或是其他的问题。
我只知道这是个雅致的好地方。
露台上有两只皮蛋缸,种着两株白兰,大块叶子被雨淋得绿油油在风中颤动,一头一脑的爪形兰花,香得密密麻麻,满室迷幻。
余生只要闻到口兰,便会想到今夕,是否七夕,有否月亮,无从辨认。
他取出鹅肝浆鱼子及吐司,我正好有点饿,吃得颇多。
都安排好了,大家都没打算天长地久,故此每次见面,都可安排得尽善尽美。
不禁可惜相逢不在严冬。
否则口冒白气相互依偎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他有很好的皮肤,身上亦无多余的脂肪,浓密的头发,打理得非常整洁,都是爱美的人,不住修饰,等这一刻的知音人。
我把头枕他手臂上,两人挤在一张长沙发中,如动物般倦恋安全感,不想走动。
雨还是没有停,这种雨,往往要下得墙塌落来,山玻冲垮,真是可怕,完全不懂得适可而止,一定要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我深深吐口气,趁着年轻,要有自拔精神,冰淇淋在吃的时候享受,吃光了也就是吃光了,要站起来走,切莫赖在空碟子前哭闹惹人憎。
不过都说理论永远在那里,实践起来非常困难。
昏昏沉沉间我熟睡。
他替我盖上一张薄被,而长窗也被关上。
鼻端里还尽是花香,如躺在云端做梦,但愿长眠不醒。
醒时他用耳机听音乐,待我梳洗完毕,他载我吃晚饭。
临走时看看天空,霓虹光管都升上来了。
他拉我的头发,待我转过头去,拥抱我。
恋爱中的人永远有种水汪汪的感觉,大约是睡眠不足,精神恍惚,好像用力一按皮肤,那处便会微凹下去,要过一会儿才会平复,很容易受伤。
要当心自己。
老板进来同我说:“你的黑眼圈快碰到颧骨。”
我看他一眼,冷若冰霜。
他说:“四个星期,九月一日回来上班,否则你可以辞职。”
他推开门走了。
九月一日,届时夏天已经过去,我的假期也已经过去,真不能想像在这一切过后人还能活下去,真讨厌。
很多寡妇也这样活着,在英俊突出不可多得的配偶化为飞灰之后,仍然生活着,不然又怎么办呢,世上有什么事不会结束,有什么事到头来不是一场春梦。
我把脸埋在双手中。
他是有一个有妻室的人,与他结合太复杂太劳累,完全不合经济原则,不值得。
不要去想它,不要。
每次出去都努力打扮自己,发型师被我整得要跳楼。
不不不,这边太直,熨松曲一点,左角略长,请修短,流海要似风吹过似的,剪狗牙最好,……往往消磨一整天。
终于弄好了,不过像不经意的狮子狗。
不晓得他有没有同样地为我化心血。一定有,有什么是偶然的呢,也许为一条领带,也对镜端详良久,他妻有没有疑心?
老板再三说:“九月一号,不见你就当自动辞职。”
他很生气,因为我没有对他倾心,他甚至心痛,因为除了他,别的男人都不配。
我与雷传湛坐船出海,住在船上三日。
趁还能晒太阳时真要尽量吸收金光。
女人上了三十还曝晒当心皮肤变树皮。
我亦快要收蓬。
雷说:“如果我同你有半年光景,可以往巴贝多斯,世上最美的珊瑚礁,你又那么爱水,我们可以连日连夜在水中玩耍,化为水母。”
但我们没有六个月。
他又说:“如果我同你有三年时间,我们可生育一婴儿,一个通灵美丽的女孩,叫罗拉,把她带到每一个地方去,把最好的教她。”
但是我们更加没有三年。
我有我自己生活的小世界,要放弃廿四年来建树的一切,非常踌踏。
蔡澜叔叔说,这是爱得不够的缘故。
什么叫不够?现在这样已经足够,三粒糖也是足够,一杯咖啡不能没有糖,但放下八粒糖还怎么喝?不够是够。
蔡叔叔摇头说太蛊惑了,不好玩。
我得意洋洋地大笑起来,笑到一半,觉得凄凉。
都廿四岁了,才头一次恋爱,完全不同滋味,不能盲头盲脑撞过去,因为早已成年,因为有生活经验,因为有学历有工作。
故此在应该最忘形的时候,也摆一个美丽的姿势,怕落下话柄。
我不担心没有机会结婚,结婚也是管理科学中的一个步骤,什么样的条件做什么样的工作,什么样的条件嫁什么样的配偶,灰姑娘奇遇在高度商业社会中很难重演,缘份是机会率的美称,条件高机会自然好得多,而且别忘记灰姑娘长得非常非常美。
在舱上,没有旁骛,放眼是蔚蓝的天空,像小学生书的颜色画,单纯活泼,协助思想人生大道理。
人体的构造真是奇妙,这样投近,雷他仍然不知我心里在想些什么。
一个人唯一的良伴知己,其实只有他自己。
甲板上风光旖旎,水手们假装看不见什么,我们假装看不见水手。
在小小船上,我没有身份,他没有身份,男是男,女是女,一切武装卸下。
非要是个棋鼓相当的人物呵,否则一转头就同人谈起这三天所发生的细节……要找个对手原来是困难的。
他带了许多多水果上船,腰子西瓜中灌了酒,一闻就觉得要醉。
成日我们耽在五十公尺的艇上,傍晚到附近乡镇探访。
深色皮肤使我们看上去似游客,谁又不是时光隧道中的游子?逗留一会儿便堕向黑暗,是以更要偷得浮生数日闲,好好的疯一下。
贝壳割了足也不理,不但身体染上蔷激色,头发也透出棕意,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大自然,用光食水,我们索性跳进海中沐浴。
不过时间总是要过的,一天只有廿四小时,无论多哀伤或多快乐,一天也只有廿四小时。
打道回府时,他很沉默。
这三天也很难向妻子解释吧,婚姻是对另一个人负责,噫,多么麻烦。
我仍是自由的,只需对自己交待。
在码头上我们道别,他有三天没刮胡子,非常野性,我朝他飞吻再见,状若潇洒,黯然销魂。
坐他司机开的车子回家,又从头做文明人。
不是没有遗憾的,坐在地板中央很久,十分难过,已习惯有他在身边,渴望他再安排类似的约会,虽然心中十分了解已无此可能。
心已受伤。
浸以温柔的泡泡浴也无补于事。
到理发店去修理被海水阳光蛀蚀的头发,收拾旧山河。
突然觉得寂寞,并且不想见一般性朋友,看书看不完,看戏不耐烦,音乐也不好听,什么都不起劲。
有时看着电话,想打给他。
当然没有,一打就完了,把一切苦苦经营的气氛宣判死刑,在任何情形之下,都必须记得,这不过是一个假期。
电话一直没有再响,很受伤害,很无奈。
秋天快要来了,要去选下一季的上班衣裳,要办的正经事在排队呢。
我们曾有过好时光,想起来,混身酥软。
没有必要再去打听雷传湛其人,任由他消失,总要消失,午夜梦回,略为清醒的时刻,总是想起他,相信他也会想起我。
呵是,他一定会。
生命中不多这样的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