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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个季节 第八章

  相守

  除非我死亡,
  除非是我换了心,
  否则仍要爱你,
  爱你千千万万年,
  那是我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情诺言。

  两年後,秋天红叶飞舞的纽约。

  桑琳把墙角堆的箱子一个个打开。三星期前搬的新家,因学业工作忙,一直无暇整理。

  这一回搬到稍偏北处,是因为吕云的两个孩子,十岁的小婷和八岁的小宇,他们趁著母亲来念书时,也顺便经验一下美国的教育生活。

  有了孩子,就必须注意学区的好坏。

  去年初,林世骏一身重伤的被家人带回洛杉机後,桑琳整个人变得空洞洞的,痛苦也变得好遥远。知道他会健康复元,因为有一个全心想弥补多年愧疚的母亲,就是掏心掏肺,吴荷丽也会想办法将儿子治疗好。

  或许,也一并「治疗」好他对桑琳奇特的迷恋。

  可是对桑琳而言,林世骏是她这生唯一的爱人,他们恋爱的过程与常人无异,也是呕心沥血、海枯石栏的。

  只是众人讪笑的多,祝福的少。

  最好的结果,也许真是成为一段「年少轻狂」的回忆吧!

  几个月後,桑琳振作起来,卖掉房子,带著母亲留给她的钱到纽约来读书。选择纽约的理由,是因为林世骏出生於此,他常提到童年时的玉米田迷宫。

  再过一段时间,离了婚的吕云也来了,她办了留职停薪,孩子寄放在娘家,想为自己再活一次。

  最初,两个女人都极节省,就在学校的附近租个公寓,每天穿越在黑人区、同性恋酒吧和流浪汉之间。

  今年暑假,吕云把孩子带来,日子就不能这样惊险万分地过下去。但纽约居,大不易,好学区,租金都贵得吓死人,而且离学校也稍远,通车时间也较长。

  幸亏有方安迪这个老纽约运用他在教会及蓝星酒馆的人脉,帮她们找了这个地点适中,又不会狮子大开口的双并公寓,让她们还有预算买一辆小小的二手车,假日时可以四处旅游,如快乐的一家四口。

  谁说女人需要男人才能过得幸福呢?

  方安迪是个非常可爱的男孩,活泼没有心机,最早是桑琳在教会的团契中认识的,他一见到桑琳就惊为天人,立刻要展开追求攻势。

  「你弄错了,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够当你姊姊了吧?」桑琳见他年龄应该不大,所以坦白说。

  「看不出来耶!你的样子好像还在念大学,怎麽可能?」他脸上的困惑是真的,「你不可能比我大四岁。」

  「这是事实。」她微笑著说:「我从来不结交比我小的男孩子。」

  一次就够惊天动地了。

  但方安迪是在美国长大的,他可不管,包括他家人在内,也都非常鼓励,所以,他天天缠在桑琳的身边,帮她跑腿干活、做牛做马,毫无怨言。

  「怪!你怎麽老吸引一些小男生呢?」吕云还取笑她。

  小或大,都没什么差别,她就是不动心,因为,没有一个男人能像林世骏,一封封情书、一声声恳求,就能瓦解她的防线,所以,一切都无关乎年龄。

  大概是久追无效,方安迪也降了温,两人成了好朋友,桑琳偶尔会到酒馆代琴师的班,吕云也在暑假去当调酒师打工,算是赚外快,顺便扩大生活的视野。

  桑琳又搬下新的箱子,突然,电视上的画面吸引住她。

  法庭上,一个神情憔悴,手带镣铐的女老师正在低声哭泣著。这是个很有名的案例,三十多岁的已婚女老师,私诱未成年的学生,而且假释又犯,还生下两个孩子。

  社会自然是一面倒地谴责女老师!还分析她的童年及心理状况,完全当她是身心有病的人,还强迫她服药治疗。

  桑琳坐下来,停下手边的工作,听著记者快速解说。

  「他虽然小,但我们的心灵是不可思议地沟通著,我们彼此了解、彼此爱慕,他是个天才!」女老师说。

  桑琳几乎能体会她的心情。老师也是人,是人就有喜好厌恶,有时,身旁的人没有一个值得欣赏,而那最好的就在学生中间,那感觉就如擦枪走火,一不小心就会被灼伤。

  很多人就在界线的另一端,心情起伏,不敢跨越。

  刚将孩子弄睡的吕云走出来说:「又是师生恋案件?女老师不会终生被关在精神病院吧?」

  「或许要等到那个男孩子成年以後,才能行使权利救她吧?」桑琳说。

  「真疯狂,还帮他生孩子,一个不够,还两个!日本还用此案的灵感拍了」部『魔女的条件』,不过,男女双方的年龄差距缩小,可惜还没看完我就出国了……」吕云突然想到什麽似的说:「呀!对不起,你的情况和她们又不同,林世骏已是成年人,而且追你追那麽辛苦,你还避到国外,我都亲眼看到……唉!真糟糕,我不该提的,又要惹你难过了。」

  「没关系,不管有没有坐牢,我还是被某些人定了罪。」桑琳关上电视,结束这个话题。她并没有告诉吕云,林世骏出车祸的起因,反正都发生了,何必再多个人自责呢?

  两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把箱子清完了。

  基本上,吕云是还要回国的,她修的正是心理辅导的老本行,目前读硕士,最近又想著拿博士。

  「我那短命无耻的死前夫,说要追求自我,去念国内硕士班,结果勾引个女硕士,嫌起老娘我来。哼!我就念他个博士,而且还是留美的,让他们两个向我跪地磕头都不配!」吕云有时想得实在难受,嘴里就不断的嚷嚷。

  「最好再找个博士先生。」桑琳帮她出气说。

  「你也一样呀!而且机会比我大哩!」常鼓励她出去约会的吕云说。

  「我要做给谁看呀?」桑琳说。

  听到她这句话,就知道她心里还记挂著林世骏。

  说几百遍也不听,告诉她,若是想林世骏的话,就勇闯洛杉机,杀到他家去看他,来个帅哥争夺战,可桑琳就只会瞪回来一个大大的白眼。

  好吧!就等林世骏伤口复元,头脑清楚後,再拄著拐杖,像当年一样情奔台湾,回头找她。可桑琳偏偏不留下住址、电话,把行踪抹得乾乾净净,让人家要寻她也无门。

  个性差异,也真的无法来个英雌所见略同罗!

  桑琳的计画究竟如何!她看不出个底来,桑琳她说不可能回教育界,却修英文教学硕士,另外上电脑课,走一步算一步,似乎自己也很茫然。

  吕云摇摇头,清出最後的纸箱。突然有一叠蓝色的信掉出来,因为半开,她不小心瞄到一些内容,立刻就被吸引住了。收信人都是Sunny,寄件人都是S.C.L.。

  Sunny,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请容许我视你为我生命中的阳光……

  才看完第一封,吕云已经心脏负荷过重,眼泪鼻涕直流,她活到三十六岁,还没收过这麽感人肺腑的情书,简直是醉死人、羡慕死人了,

  给Sunny的?Sunny恰巧是桑琳现在所用的英文名字。嘿!她什么时候收到这样罗曼蒂克的情书,竟没通知一声?

  正好桑琳由洗手间出来,吕云扬著信问:「这信是谁写给你的?太痴情、太感动了!如果你不要,就让给我,我要、我要!」

  桑琳抢过信,连同地上的几封,「你怎么可以偷看私人信件呢?」

  「谁写的?S.C.L.是谁?我见过吗?!」吕云仍不死心的问。

  「是林世骏十八岁时写给我的情书啦!」桑琳没好气地说。

  「哦!」吕云如泄了气的皮球,「难怪你会被他『勾引』去,太不容易抗拒了嘛!优秀加多情,啧!」

  「是很难。」桑琳淡淡地说。

  「还记得当年我和孙慧芬劝他,他说我们不懂爱情,害我们气得半死……结果,我们都离婚了,好像他说的真不懂爱情。」吕云停了一下,又说:「我猜林世骏会回台湾找你。」

  「又如何呢?他的家人花了那麽大代价才带回他,下一次依然是不择手段,我又何必害阿骏呢?」桑琳强忍住心酸说:「找不到,他自会忘了我……而且,说不定他根本没找我,大梦初醒,偶像破灭,一个老他六岁的女人已在青春的尾巴,还是不看也罢,免得连美好的回忆都没有,这不是很多故事的结尾吗?」

  「拜托,你还没老成那样好不好?」吕云想想说:「不过,你也没错,如果我当初没嫁给那个短命前夫,就不会看到後来丑陋的他,现在我连美丽的初恋都被他毁得一文不值了!他,罪加一等!」

  子夜钟响,外面一阵秋风呼啸,似在回应她们话语中的感慨。

  ☆     ☆     ☆

  风哗哗地狂卷著人行道的树,两旁的商店已有万圣节的味道,橘红色的南瓜和黑色的巫婆,占据在白蜘蛛网之间。

  林世骏步上地铁出口,匆匆地往前走。他一身牛仔裤、靴子和黑夹克,外表矫健又潇洒,完全看不出两年前曾发生过重大的车祸,还花了大量的时间与生命搏斗。

  他未愈的伤在心口。

  那场车祸是他人生的一个大突变,彷佛他看了一半的书被人抽去,再塞入他手里的,是另一本他不太懂,也无法投入的书,一切颠倒错置,语言句型混乱。

  他一直在找桑琳,他十八岁起,与之成长相爱的人。

  在昏迷疼痛中,他不断的呼唤她,但她始终没有出现。

  等他真正清醒时,人已在洛杉机的医院里,旁边只有悉心照料他的家人。

  「桑琳呢?我想见她。」他对母亲说。

  「她哪还想看你呢?」吴荷丽冷静地说:「你刚出车祸时,样子可真惨,医生说你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也有可能一辈子坐轮椅,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吓都会吓死,谁还敢留下来呢?」

  「不!桑琳不是那种人,不管我变得如何,她都会照顾我!」他不相信这套说词。

  「我没骗你,余桑琳从头到尾,只有在刚出车祸那天来过,其馀都不见人影。」吴荷丽又说:「她还叫杜明峰把你放在她那儿的钱和衣物都送回来,躲得可快了,足以证明她根本不是真的爱你。天底下再好的人也好不过家人,有难时,也只有家人会和你一起承担,你懂了吗?」

  整个复建过程,母亲就不断地灌输他这些观念,他不想听,也不愿被打动,猜测桑琳必是有苦衷,也一定为他忧心不已。但有时医疗进度太慢或受挫时,他也不免会怨怪桑琳,在他最需要她时,连个消息都没有,不就等於是抛弃他吗?

  他又气又急,身体虽一日日转好,人却变得郁抑,不再像以前敦厚开朗的他。

  半年後,他的身体一恢复,就迫不及待到台湾去,吴荷丽反对不了,只好亦步亦趋的跟著。

  但桑琳却消失无踪,辞了工作、卖了房子,连杜明峰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有板著脸孔的林伯母在,杜明峰不再多说什麽,他忆起桑琳那段内外交迫的水深火热日子,觉得她太惨,即使有能找到她的线索,他也觉得还是不要透露得好。

  她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而林世骏也该有自己的方向,两人不应该再没有未来式地纠缠下去。

  林世骏的生活顿失去了目标,他想起桑琳曾说过的话:「我会装作世上没有你这个人,即使你死了,我下地狱,也绝对不认你!」

  她就这麽狠绝吗?就因为他有可能残废,而不能再给她安全感吗?

  他恨、他不甘心,所以回洛杉机後,他努力地完成大学学业,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专心投入。今年暑假以极好的成绩申请到哥伦比亚大学的电脑系,继续修硕士班。

  为什么是纽约?因为这是他的出生地,也因为这曾是他和桑琳的目的地,没有她,他的人生依然要走下去。

  况且,追赶那二十四个季节的冲动,已深陷在他血液里,成为生命的常态,不论桑琳在哪里,他仍是不由自主地追寻著,「年轻」二字早从他的字典中被删除了。

  他的手插在口袋里,顶著风,唇抿得紧紧的,一个路口外,「蓝星」两个字在黄昏的朦胧中闪著耀眼的光芒。

  在这个时刻,酒馆才刚营业,客人还不多,但「蓝星」的一个角落,已热闹地坐了一桌人,还飘著中国菜的香味,令人饥肠辘辘。

  这菜色是由外面叫进来的,原是违反规定,但谁教来者都是大股东呢?现在的老板方安迪很好说话!若是以前的方琼安,早就几瓶酒砸过来了!

  可琼安早在去年就嫁到加州的酒乡那帕,虽然不时以电话监督,但方安迪也只有哼哼哈哈的敷衍,反正她鞭长莫及嘛!

  林世骏一走进来,表哥简维恺就招著手说:「阿骏,在这里,你来晚了!」

  「地铁坐过站了,你知道的,出过车祸的人,头脑都不太好……」他边脱外套边说。

  「你那样是头脑不好,那我们算什麽呢?」表嫂紫恩说,因为同有坐轮椅经验,所以,他们两个很谈得来。

  「看来,我们也要撞一下才会变聪明喔!」另一头的叶辛潜说,他和妻子彭雅芯刚由矽谷过来。

  「别胡说,看你们又闹他空腹喝酒了!」雅芯拿开叶辛潜的酒杯说。

  「『蓝星』的酒,不会醉人,只会醺人的!」简维恺笑著说。

  最外头坐一个女孩,发发整齐地扎到脑後,露出年轻漂亮的脸庞,才二十岁,叫卓琍,由台湾来纽约学舞的,是紫恩的舞团的成员,他们一直想凑合她和林世骏。

  「嗨,阿骏!」卓琍愉快地和他打招呼。

  林世骏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坐到她旁边的位置。她立刻替他弄饮料、摆餐具,他转头加入谈话,特意忽略这些小动作。

  今天他们是来讨论电脑生意的,近两、三年来,简、叶、林三家,由纽约、矽谷到洛杉机,形成了一个三角大网,初步合作的各种计画都非常成功,年轻一代不免雄心万丈,想再更进一步的来激发创意。

  林家原是老大林世骐为代表,但已入法律学校的他有意仕途,对电脑没兴趣,责任便落到弟弟身上。

  林世骏虽然年龄稍小,但他在台湾念大学时,早就是做生意的高手,因此说话老成,头头是道,让简维恺和叶辛潜都吓了一跳,不敢小看这个少他们好几岁的「後生」。

  在很多方面,他完全不像二十四岁的生嫩。紫恩和雅芯私下常说他是怪人一个,於是,大夥常拿他的车祸做文章,开他的玩笑,他也不以为意。

  酒足饭饱,话亦投机,在逐渐松懈中,客人多了起来,酒吧旁的钢琴声亦琤琤琮琮地响起,曲调优美而熟悉。

  「听,是台湾民谣耶!」卓琍先叫出来。

  正在他们这桌聊天的方安迪得意地说:「厉害吧?她是本酒馆特聘的钢琴师,叫Sunny,从台湾来的。」

  「Sunny」这名字像炮竹般在林世骏的耳旁炸开,他不自觉的站起来,此时,琴曲也恰好结束,那个「Sunny」调整位置,一头黑发,身材苗条而娇小,那柔柔纤秀的气质,正是他等了又等,找了又找的桑琳!

  「漂亮吧?介绍给你们认识一下,她可是我的……呃!中文怎麽说?叫红什么知已……就是redpowder……」方安迪不会用成语,又爱现。

  「是『红粉知己』啦!」和他演过中文话剧的雅芯说,大家早笑出来。

  但林世骏则是相反地脸愈来愈臭。红粉知己是什麽意思?他看著方安迪引桑琳过来,手还搭在她的肩上,那炮竹像炸到他的心底,他真想当场切掉方安迪的那只手!

  桑琳此刻也看到他,脸白似雪,和黑色小礼服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第一个想法是,阿骏复元了,不再缠白布、插鼻管,又是健健康康的人了,感谢老天!但接著接触到他的眸子,那怒火及恨意,彷佛他根本不愿意在此地遇见她!

  「你们两个以前见过吗?」习舞蹈,对肢体语言极敏感的紫恩看出不对劲的问。

  桑琳紧握双手,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是他的高中老师。」

  「高中老师?哇!真看不出来耶!你好年轻,竟有阿骏那麽大的学生,太酷了,」雅芯惊呼地说。

  「这好像是一个台湾洗发精的广告喔!很久以前的,它的台词就是『你是我的高中老师吗?』」卓琍打趣的说。

  高中老师?她为什麽要说出来?是存心要画清界线,将从前的事一笔勾销,把他推得远远吗?杆世骏的内心呐喊著。

  「那麽漂亮的女老师,一定有很多男生迷恋你罗?」紫恩用赞美的眼光看著她问。

  「没有。」桑琳微笑著说,声音却在颤抖。

  「有,我就是其中一个。」林世骇说,却说得咬牙切齿。

  好气愤的语调!桑琳抓住椅臂,努力不被击倒,「不过是一群年轻孩子,大家闹著玩,时间过後就忘了。」

  是闹著玩吗?到底是谁忘掉?林世骇忍著心痛回道:「没错!人都会长大,回头一看,觉得高中的自己真是幼稚天真得可笑!」

  方安迪这才搞清楚他们之间的话题,很自然的就接口说:「没错啦!我以前也迷过几个女老师,结果去年碰见一个,哇!我的上帝,体重起码多了三十磅,脸上皱纹一堆,不过十年耶!真让我怀疑自己的青春期时是不是瞎了眼,竟还幻想和她恋爱,真是可怕!」

  「偶像破灭最可叹啦!」雅芯安慰方安迪说。

  若再不走,桑琳铁定会哭出来。所以,阿骏是耻於遇见她,这两年,他已回到「正常」,所有的痴迷消失,他和她也成为不堪回首的过眼云烟,剩下的只是一段残酷的笑语。

  桑琳藉口离席,人躲到洗手间去,泪不停地流下来,像决了堤似的。她没有勇气再回酒馆里,若再进去一次,她只怕自己会崩溃。

  於是,也没告别,她迳自从後门离开这个令她伤心及难堪之地。

  ☆     ☆     ☆

  桑琳还是没有出现。

  已经好几天了,林世骏在黄昏时就搭地铁到「蓝星」来,想找桑琳,但每次总是失望而归。

  那日的惊鸿一瞥,使他想起泰戈尔诗中的海鸥及波浪。当年爷爷还在时,她还为他解说。他现在终於明白,海鸥和波浪的相触,就如人生,是多麽无法预测、捉摸,更是彼此无力去控制的,只凭本能向下冲飞,向上腾跃。

  他爱她,就算她胖了三十磅,睑上有皱纹,他都爱!若是她不理他,他要如波浪,再一次设法抓住她!

  终於,他失去耐心,直接找方安迪要地址。

  「你要干什麽?」方安迪颇有戒心的问。

  「拜访老师呀!说不定会开个同学会。」他捺著性子说。

  方安迪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说:「你别想追她,她不接受年纪比她小的男生,我就是个实例。」

  林世骏总算有一点笑容了,桑琳还是有「原则」的。在心情稍好之下,他友善地说:「你若告诉我住址,我就帮忙你追卓琍。」

  「真的?」方安迪的眼睛顿时一亮,「我就喜欢会跳芭蕾的女孩,像紫恩一样,一言为定喔!」

  在一个安静的周六早晨,林世骏开著车找到那栋双并公寓,内心志下心不安,不断回想著当初追桑琳的那股勇气。

  按了门铃,来开门的竟是吕云,他吃了一惊,在毫无心理准备下,嗫嚅地说:「吕……吕老师,太意外了!」

  吕云倒是很平静,彷佛昨天才见过他似的,一把抓进他,前後打量说:「你都好了嘛!头没破、脚也没跛,还是一样英俊潇洒,难怪那天桑琳会回来哭了一整夜,原来你没事了,而且,还愈长愈有架式了!」

  这颠三例四的话,林世骏只听进一句,「桑琳哭了?为什麽?」

  「还不都是因为你!」吕云直接说:「她说你长大了、清醒了,对她的迷恋消失了,还以她为耻。喂!你们男人要有点良心呀!当初你追她时,怎麽哭死哭活的,我可清楚得很,现在你不爱她了,至少也要尊师重道一下,别把人家当蟑螂、老鼠来赶。」

  「谁说我不爱她?是她不理我,视我为毒蛇猛兽,几年不闻不问,我……我怎麽可能不爱她?」他急急的辩称。

  糟糕!他的成语用得就比她有程度。她忙说:「把桑琳当毒蛇猛兽的是你的家人,逼迫她要闻、要问都没办法!当年你躺在床上不省人事,她有多可怜你知道吗?她第一天到医院去就被你母亲赶走,然後自己又得了急性肺炎,整个人病恹恹的,还到处打听你的消息,看了简直让人痛心。更惨的是,你妈闹到学校去,害她颜面丢尽!连工作也没了,她好好一个『优良教师』被你搞成这样,她不理你,也是天经地义!」

  林世骏呆住了,总算明白杜明峰对他冷淡又欲言又止的原因。原来桑琳是死绝了心,所有的压力都驼负在她身上,包括属於他的那一部分……不!是大部分,一切的重担应该都由他来扛才对啊!

  「桑琳还爱我吗?」他轻声问。

  「她才不敢爱哩!」吕云冷哼一声说:「你那老妈,上次为了抢你回去,害你撞车。这次呢?桑琳害怕透了!」

  「不!再也不一样了,这两年下来,我母亲多少了解我的心情。」他真挚的说:「我爱桑琳,想娶桑琳的心永远不变。如果能得到我家人的祝福,我当然很高兴,但他们若不谅解,那是他们心理调适的问题,我以前不在乎他们的意见,以後更不会去介意。」

  吕云不知为何,想到她无情的前夫,眼泪就直流,把描好的黑眼线都哭花了,只是呜咽的说:「这些话你该去对桑琳说,不是对我,虽然我好感谢,希望你再多说一点……」

  「桑琳在哪里?我能立刻见她吗?」林世骏问。

  「呃!她带小婷和小宇,就是我两个孩子去玩玉米田迷宫了。」吕云捂住发红的鼻头,把住址抄给他说:「唉!其实我也要出发了,就只等电脑的一份问卷调查。乾脆我搭你的便车去,你们大团圆的结局我一定要看到,也好安慰一下我这离婚妇女的心,真情不是天天有,但偶尔也会出现的。」

  林世骏心想,吕云老师怎麽变得孩子气了?以前进她的辅导室都只有听训的份,若顶她一句,必会引来长篇大论,俨然她是个不可侵犯的法官。

  到底,是她原来就有些无厘头,还是他长大了,以成人的眼光和角度看,一切就不同了?

  然而,正如他以前对桑琳所言,无论物换星移、时序变迁,他的爱始终不渝。

  不只不渝,还更深,因为他的爱,也随著他的成长而更扎实、更成熟。

  ☆     ☆     ☆

  这一大片玉米田都是萨格斯先生的,分布在小路的两旁,却已结穗成熟,高过了人的头。

  萨格斯家族每年都会留一块地弄成大迷宫,除了开放给附近的孩子玩之外,还参加比赛。他们今天的主题是星星、月亮、太阳,四角四个海洋漩涡,但看了地图,身陷其中,也不见得走得出来。

  玉米田迷宫之大,他们必须坐拖曳机才能到达入口。

  今天并非开放日,萨格斯先让亲友的孩子们绕一圈试玩,等到万盛节的晚上,拿著手电筒在夜里十二点走迷宫,星月无光,野地僻静,那才是最刺激的时候。

  桑琳托指导教授的福,因为他正好是萨格斯家的姻亲,让桑琳能带著孩子先睹为快,不必挤在开放时的拥挤人潮里。

  一群孩子跑了一趟後!全跟著萨斯格先生去看他收集的小飞机,小婷和小宇因为太喜欢迷宫,想再探险一次,所以,桑琳只好全程奉陪。

  真的,一进入满眼绿意的玉米田,见到的就是一列列整齐的茎杆,前後左右都一样,人转一转,就分不出娜个岔口是来时路,更不用说想找出去的路了。

  孩子们比大人厉害,倒不是因为他们具有方向感,而是因为萨格斯先生在每个岔道都留有谜题,选了对的答案,就会一步步接近出口。

  那些谜题全来自狄斯耐卡通,像「美女与野兽」、「美人鱼」及「风中奇缘」等,孩子们一点就通!反倒大人们一头露水,只能跟在他们身後飞快的跑著,免得落入迷阵中。

  「你们要等我喔!」桑琳再三叮咛那两个孩子。

  小婷和小宇都还算乖,耐心地把题自解释给她听,他们很愉快地走完「美人鱼」区,也就是月亮国。

  「下面的星星国最复杂喔!不要跟丢了。」小婷提醒著。

  星星图案五角都相同,一个糊涂,就会在里头绕圈子,自己跟自己的尾巴跑。

  「哪!这是尖尖的角。」小宇踩著一根倒地的玉米说。

  突然,远处有人喊「Sunny」。

  桑琳像触电般停下,是她的错觉,还是那真是来自阿骏的呼唤?

  「小婷、小宇,你们听到了吗?是不是有人在叫我?」她问。

  两个孩子正在争执答案,姊姊强迫弟弟服从命令。

  「Sunny,你在哪里?」中英文都有,真的是阿骏!

  小婷拉著弟弟往反方向走,桑琳一个不留神,转了个弯,他们竟失去踪影。

  「小婷、小宇,等等我呀!」她也放大嗓门喊著。

  「桑琳,是你吗?」林世骏立刻回应。

  「阿姨,我们在隔壁一行,顺著『史密斯』的答案走就行了。」小婷说。

  玉米叶左右回弹,人的声音忽远忽近,距离非常难以估计。没多久,孩子那一头便呈现一片寂静,只有林世骏仍在叫唤她的名字。

  他来做什么呢?还在她这麽进退两难的时候!

  桑琳顺著「史密斯」的箭头走,到底,左右各是长通道,哪一边才是正确的呢?

  然後,林世骏出现在左手边,睑上带著笑容靠近她说:「好了,现在天地间只有我们,以及这片田,无数玉米,和所有的曲曲折折。」

  涛涛绿海中,他多好看呀!桑琳很想投入他的怀抱,但曾有过的委屈让她矜持,只是静静的站在原地说:「看到你,太讶异了。」

  「我能找到你,却是无穷的快乐。」他低声的说:「这两年来,我找你找得好苦好苦。你很明白我的爱,又为何忍心不给我音讯呢?」

  「在『蓝星』时,你不是说,一切都只是幼稚可笑吗?」她看著他问。

  「你不也说什么『闹著玩』和『忘掉』吗?」他的眸中有著澎湃汹涌的情感,「那一刻,我又像再撞了一次砂石车,被轰得失去意识,以为自己又要死了。」

  「你还好吗?你的伤全都好了吗?」她情不自禁的用手触摸他的脸、手臂和胸膛,彷佛要确定他真的无恙。

  「都好了!我哪敢不好?」他抓起她的手放在心口上说:「这一辈子我拚命的追赶你,跌倒了自己爬起来,受伤了自己复元,找不到你就拚命喊,喊不著就只有等……为什麽你不停下来?总是让我找得那麽辛苦呢?」

  「我也很辛苦呀!为了等你,多少人咒骂我、多少人不容我,问我为什麽不好好的向前走。」她轻叹口气说:「阿骏,如果我们分开,不再执著於这段感情,或许彼此都会轻松一些。」

  「轻松什么?你一直是我灵感的泉源、生命的目标,有了你,我真心诚意的活,没有你,则是永恒的虚伪。」他缓缓地问她:「你要的是真心,还是虚伪?」

  「当然是真心,拥有一颗真心!就没有白活。」桑琳说:「可是,我会比你快老,到时再也不能满足你,那你怎麽办?」

  「桑琳,你要听真话吗?」见她点头,他才说:「我希望你快点老,很老很老,那就没有人会和我抢你了,那时你才会明白,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桑琳轻轻的闭上眼,偎在他的胸前说:「阿骏,以前我觉得你绝顶聪明,现在才知道你其实很傻很傻。」

  风吹来的某个方向,传来隐隐的叫声。

  「是吕云他们。」她说。

  「就让他们喊吧!」他满足的抱著她说。

  「你晓得出迷宫的路吗?」她问。

  「我不在乎,反正有你在。」他又加了一句,「即使走错也没关系,总之,这是我们自己的时间、自己的世界。」

  玉米秆如齐列的士兵看著他们,他们研究太阳的方向、审视梗叶的形状,慢慢的,就找到走向出口的窍门。

  ☆     ☆     ☆

  林世骏和桑琳在次年的二月结婚,街旁还积著小小的雪。筹备的三个多月期间,他们除了应付亲友的询问,找房子、家具外,还写了很多封信回洛杉机,很正式地请求家人允许。

  书信,林家人不回应;电话,三句不合就挂了。再僵持下去,也是毫无意义的,最後,林世骇坚持要先结婚。

  他们还特别找了个规定不能离婚的天主堂,以表示他们要白头偕老、永不离弃的决心。

  戒指,是比黄金更坚固恒久的白金。

  婚礼场面极私密,一半是美国朋友,他们很可爱,一听到他们是姊弟兼师生恋,全都说:「好罗曼蒂克呀!」

  中国朋友少些,只有吕云母子三人,维恺和紫恩,辛潜和雅芯,还有主动说要参加的方安迪。对於他们接受林世骏和桑琳的恋情,各有一番心理转折,但基本上都是祝福的。

  婚礼当天,很意外的又来了四位长辈,一对是维恺的父母,一对是辛潜和雅芯的父母,像是给年轻人们打了一剂强心针般,平添了许多欢乐的气氛。

  在等待神父时,紫恩和雅芯陪伴著新娘,在化妆室里做最後的整装。

  「桑琳,你确定这六岁的距离能跨越吗?」紫恩轻弄著白纱问。

  「谁知道未来呢?」桑琳微笑著回答,「我珍惜和阿骏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即使将来我们必须分离,我也不会怨他,因为我们曾经爱过。」

  「没错,曾经爱过,就已留住永恒。」紫恩若有所思地说。

  「你真的很勇敢,好像在向整个社会传统挑战。」雅芯整理著新娘花束说。

  「老实说,我若事先知道过程会是那麽痛苦,或许根本就没有勇气走这一遭。」桑琳淡淡地说。

  「嘿!你这话好耳熟喔!」雅芯想了想说:「对了!我有一对夫妻朋友,叫何永洲和程雁屏,他们相恋的过程也是反社会的,雁屏就说过类似的话。他们现在住在冰天雪地的大湖区,你们真该认识认识,一定会有很多感触可以倾诉。」

  此时,雅芯的母亲伍涵娟,紫恩的婆婆吴菲丽,也都进来看新娘,私下再说恭喜。

  「你们说巧不巧?涵娟以前竟是我的学姊,我们是同一所小学的,连班导师也是同一个人。」吴菲丽兴奋地说。

  「简伯母也住过大安公园那一带呀?」回台湾寻过根的雅芯好奇地问:「你是走穷人家的南门,还是有钱人家的西门呢?」

  「你连这个都知道?」吴菲丽笑著说:「我走西门,但我家是矮破的平房,不是那种好几进厅堂的深宅大院。」

  「我的记忆力还恢复得不大好。」伍涵娟轻声说:「我现在只记得『永恩综合医院』,还有朱惜梅老师的家,她家非常漂亮……她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叫旭萱,是吗?」

  「旭萱不是她的女儿,如果我记得没错,朱老师只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吴菲丽说。

  「太好了,我母亲又多了一个人帮她回忆往事了。」雅芯挽著伍涵娟说。

  「如果我妹妹荷丽肯来就更好了,她对当年溜公圳一带,南门及西门的恩怨,知道得比我更多呢!」吴菲丽说。

  此时,有人在外头轻敲著门,「神父到了,请准备吧!」

  桑琳因无父无母,特别请指导教授格恩先生领她上礼堂。

  赞颂音乐响起,桑琳一步步的走向西装笔挺的林世骏,曾是她的学生,再来是情人,如今是她丈夫的男子。

  神父为他们洒圣水、领圣恩,再赐福他们,宣布他们成为神圣的夫妻。这刹那,闪光灯亮起,部分的客人回头,看见刚从台湾赶来,才刚下飞机的杜明峰。

  他手中拿著几片刚出炉的专辑CD,纯白金色封面浮现几个蓝紫色的大字,「二十四个季节」,很难懂的名称,正如他们令人难懂的爱情。

  犹记得,他为阻止林世骏追桑琳,两人打了一架,算来也有六年的时间了,如今总算有个圆满的结局。

  此时,在场的女眷们都因为感动而纷纷拭泪。

  坐在角落的方安迪也眼眶微红,不过,他有一半是为自己。瞧!前面的三个美女,紫恩、雅芯和桑琳,他全追过,结果她们都成了别人的新娘,他能不怨叹一下吗?

  婚礼结束後,教堂内仍充满著温馨美好的气氛。桑琳一身白纱,宛如仙女下凡,大家都争著和她拍照留念。

  突然,吴菲丽的手机响起,她连忙接听,再拉拉林世骏的衣袖,小声地说:「是你大哥打来的。」

  他迅速走到一旁,林世骐在那一头说:「恭喜呀!我不来,不表示我不祝贺,实在是老妈……不过,我的大礼,这两天会到。」

  「我了解,谢谢你。」林世骏欣慰的说。

  「老爸有交代,你和桑琳结婚後,可以随时回洛杉机看他。至於老妈……嗯!得生个孙子试试看罗!」林世骐笑笑的说。

  「谢谢你的暗示,我会加倍努力的。」林世骏也笑了。

  他的目光看向圣坛,正对上桑琳美丽又深情的眸子,彷佛又回到十八岁那一年,她在课堂上讲狄更斯,他也是这样痴痴的凝望著她,如电光石火的从此迷了心窍,矢志不移。

  终於,越过无边的海洋,穿过迷雾暗夜,他渡跨了这不可能的二十四个季节,就在他二十五岁这一年。

  载著她,永远地,不再回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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