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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 第二章

  朱浣浣并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住,说是彼此照应;即使那个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圣的君子,她还是觉得不妥——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光想来就觉得别扭,别人说来不就更难听?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辞去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去那个人的公司当秘书;这太夸张、太过分了!虽说多年来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质的跟在哥哥身边实习,什么打字、速记……一些秘书事务,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可是毕了业,她的兴趣是朝着自己专长发展,一方面准备律师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试也快近了。哥哥现在却要求她半年内安份去当私人秘书,也没有任何解释就一溜烟逃到国外去了——
 
  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
 
  迅雷保全公司
 
  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对她曾做出最贴切的评语——“一颗单纯的脑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风情万种、内在天真无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长发,配上明艳无暇的脸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么看怎么像做情妇的料。声音低沉柔美不说,那双明媚、略有近视的大眼,在看不清东西半眯时,真个撒落万种风情,勾魂摄魄不自知。
 
  为了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为常引来不少登徒子想一亲芳泽。读书时,她的脑袋受质疑;入社会后,她的专业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来当花瓶,加上她生性与世无争,老是吃亏;难怪哥哥老为她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转眼间,她乘的电梯已达七楼。电梯门打开,就见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得令女人们放心怦怦乱跳的美男子,战在电梯门口对她行绅士礼,口中说道:
 
  “真是欢迎光临呀,美丽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个绝色,也是个典型的大小姐,单纯眼光中看得出脑袋中空无一物。
 
  朱浣浣有短暂的茫然;她以为只有百货公司才有电梯接待员——真是太埋没了这等人才。
 
  “你这等长相,做这种工作不会太委屈了吗?而且一定很无聊又赚不了多少钱。”她不好意思告诉他,去当牛郎或明星必定日进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胸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
 
  “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
 
  “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她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
 
  “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合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兀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的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告诉你,学历并非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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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床上吃东西。他真是会抱怨,哼!倒没听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这住半年,才不会管一辈子与垃圾为伍呢!
 
  这屋子的基本设计很好;当一切弄干净之后,她泡一壶香片,坐在大沙发中环视四周:屋内没有什么陈设,东西少得可怜。丁皓没有把这里当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业没什么美学概念,粗鲁的长相言行,倒是与垃圾不谋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实在是累了。已经是早上十一点了,丁皓中午会回来;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厨房。原本行同虚设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满满的青菜、鲜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过那一条黑巷,那些恶形恶状的人在中午会出现;即使丁皓说那些人不会害她,可是她还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吓得半死了。真是奇怪,与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觉到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却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来了。她笑了笑,拿出东西,开始准备午饭;养足丁皓的胃后她才打算告诉他,她早把昨晚买的二打碗面全丢给垃圾车带走了,希望他不会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汤后,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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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上了七楼,丁皓一脸不耐烦的走出来,一边低吼:“你到底想探什么?我已经被屋内那个女人整得够惨了,你居然还凑一脚!”
 
  身后跟着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没出现了,我怀疑也许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带她出来见人。身为保护人之一的我,当然要亲眼看到她完好无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说话小心一点!我没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愿地开锁。
 
  孟冠人马上举双手赔罪:“失言。”
 
  接着,二人都没有说话。
 
  孟冠人见到焕然一新的屋子简直吓呆了;而丁皓则是看到桌上摆着热腾腾并且香喷喷的午饭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声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宝!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到!将来谁要娶她谁有福,也许我该追她!”
 
  “到地狱去等她!”丁皓将鞋踢到一边,走进去。
 
  孟冠人终于发现一桌的佳肴,冲到桌前抓了一块炸猪排就吃。“看来我们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没想到朱浣浣会煮饭。她是富家小姐,有洁癖,的确很让人受不了;但她会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她呢?他转身看孟冠人,却看到一桌子的东西快给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给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吗?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表,才十二点半!虽然自己还很想睡,可是雷声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开房门,寻到吵闹的声源——只见两个大男人埋首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好象十天半月没吃过东西似的。她应该十分满意才对,他们这么欣赏她的手艺;可是,唉!她又看到两个大男人粗鲁的餐桌礼仪——他们竟然把啃完的鱼刺、骨头往身后一抛,丢在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摇了摇头;男人都是这样表现出东西的美味吗?
 
  在看到两个大男人为了最后一块鸡肉几乎大打出手时,她才缓缓走过去,从微波炉中端出预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们肯表现文明一点,我会很感激。”她皱眉看着杯盘狼藉的桌面,不知道该将东西搁那儿好,孟冠人毫不客气的一手接过盘子,她这才能够清理桌面。觉察到一道咄咄逼人的视线,她一抬眼,正好对上与她搁着桌子的丁皓吓人的眼光。他很深思地看着她,朱浣浣连忙低头看看,自己没什么地方不对才放心。
 
  “怎么了?”她问。
 
  丁皓没回答,不再看她了,又投入食物的争战之中。而她却开始惴惴不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再沏上一壶水果茶端到客厅时,两个酒足饭饱只差没打嗝的男人正瘫坐在沙发上。唉!谁也别期望丁皓会有人模人样的坐姿,几天下来朱浣浣已能稍稍调整了一下标准;只要他别乱丢东西、双腿别乱放在桌子上那就够了,坐姿问题就由他高兴了。看在她有半个月直不起腰的份上丁皓不妥协也不行;既然打扫的人不是他,他就最好照着她的方式来做,管他是不是刚强不屈、不折不扣的人!真的,她一点也不怕他;看惯了他恶形恶状的面孔,怕久了也麻痹了,谁叫他平常就是这副面孔!
 
  才要坐下,门铃就响起来。
 
  会是谁?屋内的三人同时狐疑的暗想着。
 
  “我——”她想说自己去开门。
 
  “坐下。”丁皓已走到玄关。
 
  朱浣浣瞪着他的背,她可没想到丁皓这么勤快;这个男人应该待在军队中,老是用命令句。她气嘟嘟的坐在孟冠人身边。
 
  “他是体贴你。”孟冠人好心的解释。
 
  “真有心。”她轻哼。
 
  丁皓一开门就后悔了。他不盯来人,只盯着门把,考虑要不要甩上门,假装不知道有人来按门铃。
 
  “想都别想!丁皓,对老朋友这样,太过分吧!”门外战着一对高挑的俊男美女。男的右手成拳捶了一下丁皓的肩,左手紧握着娇妻玉手,不客气的走了进来,一边还体贴地对妻子说:“走稳一点,希康,这个人的家与垃圾场有得比,地板可以刮出十大桶馊水油。”
 
  “沈拓宇,你他妈的来这里做什么!”丁皓愤愤甩上门,不耐烦地低吼。
 
  然而沈拓宇根本不甩他的叫嚷,啧啧有声地打量一尘不染的屋子,然后眼光落在朱浣浣与孟冠人身上,笑了出来,说道:“难怪!有女人同住就是不一样。嗨!冠人!好久不见。”
 
  孟冠人热络的走过来,张开双臂往希康扑去;但沈拓宇比他更快,妻子入怀的同时,一拳将他打得跌回沙发上。
 
  “喂!我只是想跟大嫂来个法国式的见面礼呀!”
 
  “哼哼!免了!”沈拓宇搂着娇妻入左座。
 
  杨希康笑看丈夫,语带讽刺地:
 
  “拓宇,你的人缘真好!每一个朋友久未相见,一见面都是大打出手,连骂带吼的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
 
  “是呀!我朋友不多,但都是特别的怪物。——喏,大名鼎鼎的‘火焰’丁皓。”他指着坐在朱浣浣身边的丁皓,再指向孟冠人说道:“‘赛孔明’孟冠人。”
 
  朱浣浣终于认出了杨希康。“希康,好久不见了!”
 
  杨希康眨了眨眼,讶异地说道:“是浣浣嘛!哇!自从你上大学后我们就没再碰面了,我嫁给我老公后,经常跟着他在世界各地跑。好久了,四年多了吧!”
 
  “你们认识?”丁皓问出其他两个男人相同的疑惑。
 
  “是呀!我们两家曾经走得很近,近到我哥哥差点娶了希康。哥哥还千方百计找希康来当我的家教,可是那时候希康已是大明星了;于是她设计了一场闹剧吓走我哥,也害的她失去家产继承权——事实上那场同居闹剧是我找人来扮演的。”朱浣浣说得有些心虚,这辈子做的坏事就只有这一桩。
 
  杨希康拉起朱浣浣的手对三个大男人说道:
 
  “我们去房里叙旧,你们聊你们男人的话题吧。”
 
  目送两个身材美貌出色的女人关上房门后,丁皓首先开口:
 
  “你这家伙只有要找麻烦时才会出现!别拐弯抹角了,有话直说;不过我先声明,现在我手中已有一个麻烦,负担不起更多的。”
 
  沈拓宇缓缓点了根烟。“知道石强吗?”
 
  丁皓皱眉。孟冠人开口:
 
  “风云堂的头号杀手?五年前因重伤害罪被判刑的石强?”
 
  丁皓补充道:
 
  “我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替他湮灭证据,只让他抖出重伤害那一案?而那案子其实不是他做的,他发了什么神经学我去蹲苦牢!”五年前他还未出狱时,黑社会中石强已是个冷血狠辣的恐怖份子,行踪成谜。丁皓从未与他对上,因为丁皓正意气风发时,石强还是个流着两管鼻涕的小学生;至于后来他的“丰功伟业”当然是孟冠人提供的。
 
  沈拓宇笑了笑。“我虽身为警官,但仍黑白分明;凡是没有危害到善良百姓的江湖人物,一律不算犯罪。黑道中有自成一格的法律,既然选择在刀口上讨生活,随时都要有身亡的准备。石强是个不错的孩子,恩怨分明;他有一流的技巧,却不滥杀人,他杀过的人全都是与风云堂对立的大毒枭或杀手、老大之类的人物——那些人正巧也是我除之而后快的人物。这些老大级的人物向来不易抓到把柄:表面上做大好人成立基金会行善,背地里有与政客搭上线互相撑腰;骨子作奸犯科,表面上逐渐漂白,警方对他们几乎是无可奈何的。虽然风云堂也是我目前要整肃的对象,不过我不否认五年前他们清除了不少败类,让我省了不少力气。石强才二十五岁,今年出狱,我不要他再回风云堂。我知道你招募那些有心改邪归正的人为员工,并且也给予庇护;我有心培养石强成为台湾的‘死神’,可是我下星期就要到法国去了,少说也要二个月,所以只好来找你了。”
 
  孟冠人插嘴:
 
  “你干脆交给‘死神’去调教,一同出国又不怕风云堂会来骚扰。”
 
  “那家伙目前跑到日本去了,陷入爱河无暇他顾,谢绝一切骚扰;而且石强才出狱,不能出国。”
 
  丁皓问:
 
  “石强为什么要听你的?他对风云堂死忠到替老大顶罪入狱,如果他要回去,你又能如何?”
 
  石强那一案,被沈拓宇低调处理,许多实情被藏在黑盒子中,媒体只能找了些浮面的消息报导;而在风云堂封锁之下,黑道中只知其中大有隐情,也没人知其内情。当年孟冠人对丁皓说这件事时,丁皓心中是有些感觉的——有点惺惺相惜,却无缘相见的遗憾。反正近来无聊得想捶墙,何不来一盘大杂烩,热闹热闹。王平志那小人且搁着,反正没什么大作为;但介入石强一事就好玩了——想当年风云堂与丁家也曾是水火不容的。
 
  沈拓宇喝了满满一杯水果茶。他这些朋友说话都很毒,全都是血性汉子,也都不好搞,要摆脱一件事就得将以身家及祖宗八代的来龙去脉交代得一清二楚。丁皓不会拒绝这种事,算准了他的静极思动与助人改邪归正的诚意热心;他实在不大想浪费口水,可是丁皓这个人是没折扣可打的于是他只好一再喝茶补充口水了。
 
  “我想,这要从他的身世说起……他是风云堂前堂主的私生子,现任堂主邱运洪的弟弟,十年前他母亲死后,他即被接入邱家,接受杀手的非人训练。他这种人忠诚度很够,又是一流的杀手,你想,谁会放过他?五年前他顶了邱洪运的罪入狱,唯一的条件是要自由,因为他不想当杀人机器。邱洪运答应了他;可是他并不是那种会言出必行的人。近几年来风云堂几宗贩毒案都被缉获,财力大大耗损,地盘也是缩小的趋势,邱洪运会不要他回来才怪。石强这个人心狠手辣没错,但他自有他的一套准则。血亲关系是他永远挥不掉的枷锁,而且以他的经历,想谋个正常的工作并不容易,最怕的是风云堂会因逼迫不成而来陷害他;成为一个老百姓后,他身上自不会再有刀枪之类的东西,别人的算就防不胜防了。我看中的是他从不曾伤害过无辜百姓,淡泊名利,并且也是个血性汗子。他那一身好身手埋藏不用太可惜了;前些日子我与‘死神’提过,他也想收个徒弟,用在正义上很棒的助手。”
 
  丁皓与孟冠人互看一眼,孟冠人摇头说道:
 
  “老毛病!沈拓宇。见一个爱一个,巴不得人人洗心革面当扫黑人员。以前拐骗我与丁皓不成,现在又看中了石强。你哪!好好训练你那儿子还比较有希望。”
 
  “怎么没有?我老爸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培训了,我那个二岁的女儿也在一旁见习。”
 
  “疯狂。”丁皓下结论。
 
  “怎样?”沈拓宇问。
 
  “你要如何对石强说?他会听你的?”
 
  沈拓宇沉吟了一会,石强本身就是个棘手的问题。
 
  “既然他有心洗心革面,你先给他工作,安排他住在凌月巷好了。”
 
  “住六楼好了,我六楼还有一间空屋放一些杂物;凌月巷不是善男信女住的地方。先将他给带来吧,我倒想看看他到底什么样,让你这么器重!”丁皓伸了下懒腰。
 
  孟冠人呵呵贼笑。“希望这次不是白忙一场;据我所知,你相中的人从来没有依你所愿成为警界奇兵。老是相中出狱的人,有毛病!”
 
  沈拓宇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要一个个不再走原路我就很高兴了。要是石强能摆脱得了风云堂,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基本上就十分满足了——虽然我很希望台湾也能有一个‘死神’来当清道夫;有些案子,警方无力侦办,实在很泄气,四年来你们二人也算达成我最高目标了。受刑人出狱的路是很辛苦的,在找不到工作及过去犯案的不良记录下,百分之八十的人又走黑社会、重操旧业,因为社会上一般总是不肯给他们机会,老爱拿有色的眼光看他们;所谓的一些辅导机构辅导工作总是做得不够扎实,形同虚设。你们给了他们一线光明——唔……今年的好人好事也许我该去为你们报名——”
 
  “闭嘴!”丁皓嫌恶地看他。
 
  “别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头,老让那些沽名钓誉的财政大老风光,这是什么道理!”
 
  孟冠人也凑一脚。
 
  “我们丁皓喜欢别的,来个‘丁皓慈善会’好了!我当发起人,负责宣扬他的善行——”
 
  “闭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会,终于改了话题: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的地方从来不许女人进来的。莫非春天是发情期?‘死神’那家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现了个尤物,唔——远一点的话,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热恋;春天,恋爱的好季节。”
 
  “丁皓负责半年内保护她的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这一边,以防丁皓又来打人。
 
  沈拓宇难以置信地一愣,然后爆笑出来。
 
  “贞操——哦,叫丁皓来保护?我的天!哪个不长眼的人做出这种蠢事?”他吸一口气又道:“我猜——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鸳鸯蝴蝶梦’。你不是种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那一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不会想沾,你就是圣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锐,一个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与那女孩的特别电流。
 
  丁皓眯起眼。他早知道让那女人住进来是不明智的事,接这个case更是超级烂的馊主意。朱浣浣那种尤物型的女人谁不想?他当然想!不过他要是会动自己的商品就该死了。
 
  房门正好在这个时候打开,杨希康笑看丈夫道:
 
  “谈完了吗?还要去幼稚园接宝宝哦。”
 
  沈拓宇站起来。
 
  “再联络了,丁皓。我会叫石强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俩走向门边。
 
  “确定不要吻别吗?”孟冠人跟到门边,不死心地问。
 
  “要!我给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别过脸。
 
  “别闹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门。
 
  “一定。”朱浣浣点头。
 
  合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细皮嫩肉必有多处淤青酸疼。别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窝,你不遵守她的规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你叫她什么?你管她细皮嫩肉疼不疼!将龌龊的画面给我从你脑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气;浣浣?叫得好亲热,他都没这么叫过!
 
  “呦——现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还故意扯开喉咙叫道:“浣浣——小浣——浣儿——”
 
  朱浣浣从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孟冠人说道:
 
  “没有人这么叫我。”
 
  “连名带姓?你哥哥怎么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缩回头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他很讨厌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过来吃饭吗?”孟冠人大声的叫着。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
 
  “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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