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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号,原本该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着阳光与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鸽子笼中呆看窗外的绵绵淫雨,惹人心烦!
 
  萧诺找到了个类似“花花公子与傻大姊”的题材,开始闭关修炼;她一点也不介意提早回来,反正亏掉的钱原颖人会退还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毕竟是原颖人死拖活拉,将她挖出被窝跳上公车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显的事实——她生气了!气死了那个花心大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
 
  当时萧诺只不过开玩笑的问她:
 
  “怎么?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语命中!
 
  那个外表明媚、内心保守,紧密守护一颗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来就等着将一切完全的奉献给她丈夫,别的男人休想占便宜!可是——可是纯纯的初吻却给那个自称是君子的无赖强夺了去!
 
  为此,原颖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为自己的清纯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么报复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对不如意的事躲得远远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个人!
 
  原颖人也开了稿,努力的写,写一个花心大少变态男惨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鲜耻到令全世界唾弃的大烂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脚底下求饶!写到几万字时觉得自己也快变态起来了,才匆匆丢下笔!她不能出这种书,在心态不平和下的产物会误导多少无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写冤仇类的小说,所以暂时强迫自己休息。不能写、不能想,连书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云与污浊的阴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撑着一把大黑伞,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着在垦丁那位令她心动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么也不必谈了,更别说仅有的地址电话全让那个花心大少夺了去!
 
  唉!好好的一个假日,为什么她会如此倒霉?也许她喜欢在笔下创造一些配角来制造高潮,但并不意谓着在真实生活中也想过得这么刺激!或者……也许她与秦宴儒也是没缘份的。她这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见到了,也轮不到她来拥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恋落幕的话,她希望另外一个男配角也能认份的退场,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当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无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么孽?
 
  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抛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
 
  “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脱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
 
  “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这种在六十年代便已消声匿迹的故事实在没什么看头,居然还被这个自诩新女性的女人当宝来看!她果真是不能写小说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坚决站在读者那一边,三天两头点名几位作者来骂。
 
  “你不觉得这样的故事很美丽吗?比你写的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好太多了。”黄耘春立即发动攻击。
 
  “好呀!我们让读者来作见证,你写出来,只要通过出版社那一关我就承认我比不上你。”
 
  “欢迎光临!”门口传来响亮的呼声;今天终于进来了一个客人,守外场的老板叫声异常响亮,打断了快要反目成仇的两人。
 
  黄耘春双眸倏地一亮,飞也似的抓着菜单往来客而去。
 
  究竟是何方神圣使得这大女人主义甚重的黄耘春成了这副德行?!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她形容的那位帅哥出现了!原颖人好奇的想一看究竟,到底是英俊到那边去的男人使得好友变得如此花痴!
 
  眼光还没扫描到,她整个人已被抱了个满怀!
 
  “小原原,我终于找到你了!”
 
  不必抬头看人,原颖人就知道自己的恶运还没走完!老天!这个配角不肯退场,居然追到这个地方来了!她手肘用力一撞,撞出了能让自己喘气的空间,低了:
 
  “滚远一点!我不认识你!”
 
  罗京鸿一手揉着胃,一手仍握着她的手,开心又悲哀的发现这条小辣椒一点也没有变;差的只是她不再保持优雅或冷静的面孔,而是一副他是杀了她全家的仇人状!拜托!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嘛!如果她肯与他共同沉醉,他会让她知道他这两片吻过千万美女的唇是如何的令人销魂蚀骨了!必然会使她以前任何一次经验相形失色!可是他才沾上一秒,立即得到一个大锅贴!她完全不了解他的用心良苦,他真心要给她毕生最美好的感觉呀!否则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接吻的真正美妙……为了不让她毕生有所遗憾,他将事情处理完毕,急急赶了回来,知道会在这里等到她。她一定得知道,他,罗大少是全台湾最佳的情人!错过他,她将一辈子后悔。
 
  “别生气,来,见见我的大哥与未来大嫂。”不由分说地拖她到另一桌,那边已坐了三个人。
 
  原颖人正想向好友求救,但在看到她嘴巴大张、眼瞳快掉下来的蠢样,她决定自求多福。他凭什么拖她去见他的家人?
 
  “大哥,大嫂,她是我最新的女朋友,叫原颖人。颖人,我大哥罗京陵,大嫂王悠伶。”
 
  活似在介绍他新买的玩具似的!
 
  原颖人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他的家人与她何干?她连一眼也没看的,始终努力的扳着腰间那只狠手。
 
  “恐怕人家不太欢迎我们呢!”温雅清脆的声音散件甜蜜的传来。
 
  是罗京鸿的准大嫂。他们看她的眼光彷佛她是个不正经的伴游女郎!所以没有任何尊重,甚至有些鄙夷。
 
  “放手!你这无赖!”一把将他推得老远,她气得脸都红了!转身以逃难的速度奔去她的桌子找皮包。知道他紧追不舍,她毫无预警的转身,指住他鼻子——
 
  “如果你的出现是为了让我生活悲惨,你做到了!我不知道你穷追不舍是为了什么。但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我这辈子没这么丢脸过!罗京鸿,你到底想怎样?”
 
  他想吻得她瘫软成泥!想要她为他疯狂……但他从没让一个女人这么生气过,还指着他鼻子怒吼!
 
  “小原原,我可以解释,这一切……”
 
  “你只不过是想和我上床的另一个色狼罢了!你这种人叫作自信心不足,才会专找女人征服,以证明自己,却不愿付任何代价,玩完就走人!拜托,台湾至少有一千万女人,如果你真有你想象中的受欢迎的话,相信其中不乏愿意提供床的!不要再来烦我!我还想嫁人!”闪过他,她只丢给好友一句话:“我下回来时再付钱!”立即冲入毛毛细雨中!以她目前失控的冒烟状态,她需要一些水!
 
  身后传来又惊又笑的声响!罗京鸿叹了口气,转身看他的兄嫂与助手。只有他那看惯他大受欢迎几成麻木的男助理睁着大眼做呆愕状,尚在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外,其余两个全笑得不顾身分!完全忘了他们是社交界以冷静优雅闻名的绅士名媛。
 
  “老天!她是认真的!不是故作姿态!我起先还以为是另一种钓你的技俩!尤其是她的外表看来那么……”从小所受的教养使得罗京鸿说不出粗鄙的形容词,但他的表情早已说明了一切!
 
  一个艳丽的女人给人的遐想只有一种了,而那通常不会太好听。
 
  罗京鸿坐了下来,重整面部表情,对一旁呆若木鸡的黄耘春露出魅力百倍的微笑——
 
  “蓝山咖啡,谢谢!”
 
  “呃……呃……好的,马上来!”黄耘春匆匆走回柜台,大脑尚在七级震荡中,一时无法正确思考。她被吓坏了!与原颖人认识了一辈子,那女人居然有这么大的脾气而她却不知道?!至于那个有品味的帅男子的一切行为又成了她解不开的问题。太诡异了!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而她身为原颖人的好友却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不行!她今晚一定要打电话回彰化通知原妈妈!否则后续发展若铸成大错,她这好友难脱其责!
 
  罗家的准长媳王悠伶按着调侃道:
 
  “你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强摘的瓜不甜;而且你绝不做失礼的事。若那小姐对你深恶痛绝,何不就此算了呢?她的长相并非独一无二,你上任女朋友尤丽岚比她美多了。”她指的是当今首席模特儿,十足十的大美人,又柔又媚,该端庄时像个名门淑女。罗京鸿花了二十天才追上,算是破纪录了。但不到一个月却又与她疏远,说是没意思。
 
  “我想,他是一直太顺利了,连最难追的尤丽岚也只是故作姿态吊他胃口而已,其实早已芳心暗许。所以我这人见人爱的小弟受不了有人竟真正的排斥他、不爱他;恐怕今天的场面不是第一次发生!我说,小弟,你对人家做了什么?”罗京陵研究着他的表情。
 
  罗京鸿俊朗的脸上有些泛红,理直气壮道:
 
  “我也只不过是吻了她而已!但不到一秒就被她赏了一记锅贴!连感觉都还来不及!”在他而言,原颖人还欠了他。吻她不过才一秒,而那巴掌却让他有一天不敢见人。算起来她欠他二十四个吻,他会追讨回来的!
 
  罗京陵推了推金框眼镜,以律师的口吻道:
 
  “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你。若她当真气昏了,可以告你性骚扰。小弟,也许有很多女人喜欢你,但你也必须相信你不可能无往不利的事实。别表现得像个小男孩似的,死缠烂打不是罗家男人会做的事。”
 
  “死缠烂打?”罗京鸿嫌恶的吐出这四个字,他才不做这种事!也许他表现得有点无赖,但那也是因为原颖人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我相信我只是霸道,而不是死缠烂打。”
 
  一阵笑闹后,一桌四人进入了谈公事的话题,恢复正经且专业的面貌。
 
  只不过,罗京鸿仍一心二用的在心中计量追求原美人的计画。为了他的自尊,他不能放弃!
 
任何人不得未经原作者同意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天地间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她知道。但若是事事不顺未免也太夸张了!原颖人不禁自问:到底老天与她结了什么仇?
 
  在天空好不容易漂成了蓝色,阳光怯生生的露了出来,让她得以大肆清洗累积一星期的衣物时,算算也不过是在摆脱罗京鸿两天后的事;原来一切都该美好得一如天气的放晴,但一通从彰化乡下打来的电话粉碎了她所有的好心情。
 
  是她那大嗓门的母亲。相信她们母女在通话时,整村子都可以清晰的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并且从此以后多了一道闲聊的话题。
 
  母亲原林香云是个厉害的女人,厉害强悍又频施铁腕政策。相信这样的一个母亲一定会遗憾自己的女儿如此没长进,既不凶悍又不精明,被人欺负了也只会躲开不会反击。母亲大人的来意很简单:回家相亲!不要和都市男人鬼混,否则打断她的腿!
 
  一定是黄耘春那张大嘴巴!不分青红皂白就向她母亲打小报告!说是关心,其实是等着看好戏!
 
  她母亲从来就不相信都市男人,一律称之为油头粉面的衣冠禽兽。当年原颖人得以搬出来还是约法三章过的;她母亲也深知她没有交男友的胆,可是不让她交男朋友不等于不逼她结婚。要结婚可以,但得经过原家上下一致同意的男人才可以。不许她乱交的。
 
  也幸好母亲的眼光一直很高,不会随便抓了个男人就要她回去相亲。但这回却来电要她回去相亲?不知是被黄耘春的小报告气坏了,还是手头真有不错的男人?
 
  如果真有好男人,她会愿意回去看看的。但如果不好呢?看了后很难拒绝的,到时怎么办?
 
  可是一想到台北有一只姓罗的大色狼,她便认为还不如回去相亲看看!所以向母亲允诺后天会回家。相亲就相亲吧!最重要的是回家住个十天半个月,让那只大色狼找不到她,相信他会转移目标的。台北市多得是美丽女子,他熬不了多久的。
 
  熬过了母亲轰炸的电话,接连而来的是田大主编的催稿符!她总有法子找到她们的综迹,连提早回台北也知道!好灵敏的鼻子,简直是特异功能了!
 
  “喂!我的书才上市,你就向我要稿,太没道理了吧?如果协议没有错,我们谈好五月份出书,在那之前,我四月份开稿也来得及。”原颖人颈子上夹着无线电话,双手忙着晾衣服。一支大发夹将她鬈曲的秀发胡乱夹在头顶,像一窝鸟巢。整体看来,根本就是个黄脸婆!从玻璃的映影中,她对自己扮了个鬼脸。
 
  “原大作家,你提早交稿我们才有充足的时间审稿校稿,并且为你个人设计特殊风格,然后全力为你的大作造势。这一切可全都是为了你啊!人家萧诺已交出了今年度八本书的故事大纲,目前开稿那一本已写了四万字,你居然一点进度也没有!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交男朋友去了?”田牧莲的声音非常的柔,但却又让人感到柔中带刺,听了会坐立不安。
 
  又来了!又想让她心虚愧疚!原颖人叹了口气——
 
  “大主编,不要激我。我写了三年多了,我还可能会像初出道的作家一般起伏不定吗?我只是不习惯在稿件未完成前就下故事大纲,但按时交稿这事我可不曾跳票过。别说你要出书,我也要活下去呀,不写我喝西北风吗?反正四月中旬我会再给你一本稿,在那之前,我相信你打不通这支电话了。”
 
  “怎么?又闭关了?良心发现了?”田主编的口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电话打不通就代表两位大作家在赶稿了,天大地大的事也动摇不了她们。
 
  “是!您老等着接稿了!若没事的话去催别人的稿吧,我很忙的。”她才不会笨笨的招出她要回家的事!否则回去后又不得安宁了!
 
  “等一等!”田牧莲叫了声,阻止她收线。“听说明天在‘吉祥’百货公司的图书部门有一场‘权威’出版社名作家的签名促销会,你与萧诺去看看好不好?”
 
  咦!这倒是很新奇的事。作家签名会?要是没人去找他们签名不就糗大了?但至少名堂挺新鲜的。
 
  “是那位作家?”
 
  “最近挺红的‘杨水儿’与‘云碧’。你们去看看她们的情况如何,如果情形尚可的话,我们也可以如法炮制一番……”
 
  “多丢人哪!抄袭人家的步数!”不听田牧莲说完,原颖人立即大摇其头。
 
  “太看不起我了!原大作家,我是指面对人群这件事,而不是抄袭他们的方法!你当我们‘青春’出版社江郎才尽哪!抄袭他们?”田牧莲反应激烈。
 
  原颖人忍住笑,连忙安抚道:
 
  “息怒,息怒!大主编,小女子知道你很强的,别叫了,年过三十就要小心保养。反正明天我会去看看,如果萧诺有空,我会找她一同去,就这样了,拜!”
 
  签名会?两个文艺作家?原颖人笑了!她记得一年前逛台中市时,曾在新学友书店看到有位知名的文学作家随着新书的促销办全省签名会。结果那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半个人停伫要求签名,致使那位文学名家因羞愧而躲到快餐店去吃东西!而身为地主的书局在店内拚命以广播告知客人——门外有某大作家的签名会,“请”(简直是拜托了)大家踊跃参与。
 
  当时原颖人只为那位作家感到可怜,对整个情况感到可笑,居然没人要求他签名!他可是个畅销书名家,又身兼电影编剧、电视编剧的知名文坛人物!不知是台中的人太内向,还是现代人觉得“签名”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屑去轻易崇拜一个人。
 
  堂堂一个文学闻人都得到这种待遇了,何况小小的言情小说作家?如果明天没有半个人前去,原颖人也不会太讶异。但那情况实在太丢脸了!希望那两位作家挺得住。要是叫她去办书迷签名会,打死她她也不去!谁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要是没有人,或只有小猫两三只,她不就丢脸丢到外层空间去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知名度,也不要测试自己的魅力;现代社会已不流行盲目崇拜了。言情小说作家还是神秘到底的好。
 
  晾完两大桶衣服,她走出房间,去敲萧诺的门。
 
  “什么事?”萧诺正捧着一碗泡面。赶稿时的面孔阴森森的,形貌有些狼狈,但那是正常的。
 
  “明天有‘杨水儿’与‘云碧’的签名会,要不要一同去看?”
 
  “看笑话吗?”她想了一下。“听说杨水儿的笔风与我相近?”
 
  “她制造的笑果比较刻意,没有你的随性潇洒。”原颖人中肯的比较。
 
  “好吧!如果我忘了,明天再叫我一次。老实说,我并不相信会有多少人前去。”萧诺根本是存着看好戏的心情。,原颖人看她吃得挺香的模样,忍不住也从冰箱拿出她的特大桶布丁来吃。二人坐在大沙发上边吃边聊。
 
  “你对签名会的看法如何?”
 
  萧诺扬起一边唇角,笑得挺无邪的,但出口的话却相当不留情面——
 
  “姑且不论前去的人会有多少;光看外表好了,不管她们长得多好,一定会有人批评其不是之处。如果长得不符合人家期望就更槽了,往后的书恐怕没人看了。迷明星迷的是那张脸,迷作者迷的是其作品,两者是有差别的,做什么去学明星凑热闹?想尝尝被捧着的滋味吗?她们把自己想得太美好了!”
 
  “但她们的确是当前‘权威’最红的两位作家呀!听说每个月收到的信以‘箱’计。”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她们膨胀的吧!但那是两回事。读者不会吝惜来信鼓励,但她们也不会失去理智去对作者作疯狂的崇拜。致少我的读者肯定不会。”
 
  “希望她们明天能有面子一些,不如我们假扮赞者请她们签名好了!为了嘉许她们肯露脸的勇气。”原颖人是很好心的。
 
  “得了!丢脸透了。到时别拖着我,我不认识你。”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有多余的热情去崇拜什么人,更别说祈求人家签名的事了!她只做冷眼旁观,甚至在心中嘲弄一番,其它的可不会多事,她没那种善良的心。
 
  原颖人笑了笑,各人理念不同,点到为止就成了。她改了个话题——
 
  “我后天会回乡下住上十天半个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我,一律都说不在,别提我去那了,可以吗?”
 
  “你想防的也只有那位四维大少了!你不会以为他当真神通广大到可以找来这儿吧?而且他又不是非你不可。”萧诺不以为然。在恳丁,美女只有一个,回到台北,多得是各色佳人,相信那位大少很快就会忘了那段插曲。当今世上没有什么痴心单一的事,何况那少爷也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我也是那么希望呀,但昨天我又遇到他了!他专程到咖啡屋找我。我提过,在垦丁之前,我在台北见过他两次;他知道黄耘春是我的朋友,我常去那里。他还没死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颖人一提起他就有火气,更气死他家人对她的观感!当时她瞄了一下,看得出来罗家挺有钱的,才会有那种睥睨他人的高人一等架势!而他们当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最令她气绝!所以她才会生平第一次发大火。
 
  萧诺放下泡面,托首看她,沉吟道:
 
  “也许那位公子当真看上你了,而他却仍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在玩玩而已。”
 
  “哈!我该感到很荣幸吗?”原颖人不屑的叫着。“他大可当他的花心大少白马王子,去钓那些少不更事的清纯少女、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们笔下不常这么写吗?只要花花公子坐上了男主角的宝座,一律找一个清纯无邪、不拜金的美少女去配对,然后花心大少从此收了花心,成了标准丈夫,一级奶爸,事业更加成功,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她以夸张的动作来配合着。
 
  老实说,小说中的架构一旦搬到现实中上演,简直荒唐可笑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连下笔写它的作者也会忍不住嘲笑它!
 
  萧诺失笑,指着她道:
 
  “你似乎快被他逼疯了。他不错呀!看来有家底、有外表,事业看来也顺利得很。”
 
  “他好?那送你如何?”
 
  “对我而言,他只有被退货的份。我的生活中不愿让男人涉入。”萧诺摇头。
 
  “我也不要那种男人。首先他就通不过我家人那一关了!我爸会嫌他有桃花眼,我妈会嫌他是公子哥儿油头粉面,我哥会要求他列一张性生活清单,以及健康检查表,首要证明他没有性病。而我,我要一个老实温柔的丈夫,他明显的被判出局了。”
 
  “好象专为阻止他而设的条款似的,他一条条被剔除,没听说过有男人被挑剔得那般彻底的。”
 
  “所以啦!”原颖人下结论:“花花公子会改邪归正成为好丈夫的剧码只适用于小说,现实生活中百分之二百不合用!否则台湾的离婚率不会那么高了!那一对不是恋爱结婚的?那一对不是经过海誓山盟才互许终生的?结果呢?偷腥的偷腥,爬墙的爬墙!我倒宁愿回归传统的相亲,嫁给乡下朴实的年轻人。”萧诺嗤笑的问:
 
  “当真是回去相亲呀?”
 
  “当真。”原颖人很正经的回答。
 
  “好吧,那祝福你。”她的口气实在没什么诚意,原颖人于是没好气的回道:
 
  “谢谢。”
 
请支持原出版社和作者,购买书籍。
 
  罗京鸿不必来向萧诺探口风,只要对咖啡屋老板黄耘春施展魅力就行了。
 
  与原颖人那一次不欢而散后,罗京鸿暂时放下他的“娱乐”,飞到香港去谈一件大楼工程的生意,并顺利签下了契约。五天后返台,得到了特别假,才又允许自己想起那位他追不上的小美人。
 
  这段时间之内,当然也有几位大美人随侍身侧。他喜欢任用能干又美丽的女人,上班才会心神偷快,但他从不与属下乱来的。在香港,他也遇到几位比原颖人更美,而且气质好得不得了的千金名媛,当然也约会了几次。可惜,他的遗憾就是追不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人的原颖人,而且这个遗憾会长久停伫心中,继而变成巨大的疙瘩。他放不下!所以回台湾后仍是决定再加把劲,一定要把原颖人追上手。没理由她那么难追的!她又没什么好条件,人家条件绝佳的千金小姐都比她有礼貌多了,可惜,就是太轻易上手了!轻易对他表示倾心会让他失了胃口,这无形中就更加显示出原小美人的难缠。
 
  拉松了领带,罗京鸿丢开眼前的公文夹,往天花板吐了口气。昨天他去咖啡屋,没两三下就套出了原颖人的去向,她回乡下“避难”去了,简直当他是瘟疫!太伤人心了!
 
  门板被轻叩了两下,走入一个衣着端整又不失流行的美丽女子,是他的妹妹——罗蝶;那个受美国教育,却钟情于日本咖哩的女孩;二十六岁,与原小美人同年纪,但罗蝶懂得打扮多了,美丽而耀眼。
 
  “二哥,你要的资料。”罗蝶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充满兴味的注视着他。
 
  “看什么?”
 
  “听说你甩了名模特儿尤丽岚?”
 
  “不,是她甩了我。没看到我这么伤心吗?”他惺惺作态的捧住心,俊美的面孔既邪气又懒洋洋,足以令众色女子心脏怦怦乱跳了。
 
  罗蝶笑骂道:
 
  “你这花心大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每次与人分手部说自己被甩,保全了女子的面子,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你甩了她们。”
 
  “你进来就是为了发表这个高见吗?我相信你还有很多必须做的事……”
 
  “二哥,别急着赶我。早上爸爸打过电话来要我问你上回去垦丁事情办得如何了?我知道你土地买成了,但爸交代的事呢?”
 
  “他不肯。”罗京鸿只肯吐出这三个字。
 
  “但你临行前向爸保证秦宴儒会愿意回K大教书的,你有十成把握……”
 
  “我没有!他存心留在那边造福人群,我劝不动。好了!就这样,我会向爸说的。”他没什么礼貌的将小妹遣了出去。
 
  原本他到恒春应该办好两件事。一件是买下一块面海的地兴建大饭店,那是他的公司明年度最钜额的投资;另一件就是替他那位任K大校长的老爸寻回他的爱徒到K大教书。不过,老实说,罗京鸿并没有认真去办这件事,早在秦宴儒第一次拒绝后,他即将所有心思放在追求美人身上,也有一点私心不希望这位第三者回到台北;至少在他追上原颖人之前,他不允许有他人介入。
 
  尤其他看得出来,秦宴儒正是原颖人心中设定的理想对象。她根本搞不清她爱不爱的问题就开始一头热!太呕死他了,简直不给一点面子!这口气他忍不下,非加倍索讨回来不可!只要她回到台北后,他有耐心去等!而且多得是美人等他召唤,他不会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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