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最近我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一扫之前的阴霾,仿佛重生般的喜悦。
真的,不过只有一天而已。
我一个人坐车到百货公司血拼,打算尝尝做败金女的滋味,半天不到的时间就花了万把块,虽然有点心痛,不过也还挺满足的啦!
那天下午我还跑去电影院连看两场电影,不过我只记得前半段的剧情,后半段全没印象。
不能怪我,都是睡魔的错。
下午养足精神后,傍晚我又跑到夜市展开一场厮杀战,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手上的战利品可是多得提不动。
当天晚上又因为睡不着,我便偷偷地溜出家门.顺便约了一票好友到PuB飙舞,还小酌一杯。
看,我是不是很认真地解放自己呀?
不过别羡慕我羡慕得太早,因为真正的好戏还在后头!
在我步出PuB后已经是隔天清晨三点多,我在路边站了近三十分钟才拦到一辆出租车。
好不容易回到家,我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岂知才步入家门,原本黑暗一片的客厅突地变亮了!
而后出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两张阴怒的面容及两双快要喷火的眸子,
想不想知道我认真解放自己的后果是什么?
说了你们不能笑喔!
我被禁足了!
很可笑吧?长这么大了还被禁足,不过谁教我是乖女儿哩!
其实我也要感谢我爸妈啦,要不是因为他们将我禁足,我才不会这么快又写好一本书。
在被禁足的这段时间我满脑子想的还是玩,后来我干脆把玩乐的精力投注在写稿上,不然平时的我才不可能这么认真哩!
我的口头禅是;努力地偷懒、认真地看电视、专心地打瞌睡。
所以喽,在此奉劝各位读者,千万不要学鱼悠我那么认真地解放自己喔!
否则下场就是跟我一样,想玩却没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