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便有古埃及的主题书柜,有各国对于相关遗迹的研究报告,考古学家深入历史禁区的探索,科学家化验出土文物的数据。即使因为埃及的伟大而研究者众,但要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些书籍画册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媚媚对那些搜集不易的外文书很喜欢,「虽然早就知道官仲仪在古文明方面很有办法,可是没想到他这么有门路。」
「对啊。」准备生下小学文的小惠很自然的介面,「真的好意外喔,居然弄得到拓本,那种东西不是应该放在博物馆的吗?」
「这就叫有办法。」
「还有还有,媚媚你有没有看到那几本日记,虽然看不懂。可是只要想到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东西就让人觉得感动。」
两人相声似的,你一言我一语的拚命称赞,把官仲仪说得像天上少有,地下无双似的。
正熙本来已经心乱,听到乱源的名字在耳边飘来飘去,更觉刺耳。
在两人总称赞时间超过十分钟的时候,她忍不住打断她们,「不过就是几本书而已,你们说得好像把王妃谷搬过来一样。」
「喂喂喂,里面有很多是手写书耶。」媚媚应着,「你知道手写书的意思吗?就是仅此一本,别无分号。」
「这就叫有办法?」
「当然。」
正熙哼了一声,「他那么有办法,怎么不弄块埃及方尖碑来瞧瞧。」
媚媚白了她一眼,「你吃了炸药啊?」
她大声回答,「我哪有?」
「那你在不高兴什么?」
「我哪有?」
媚媚挑了挑眉,笑了出来。
「喔,我知道了,你在气我们只夸奖官仲仪不夸奖你对不对?」她的表情像是在安抚要糖吃的小孩,「你做得很好,杯子上的小图案很棒,我也喜欢你选的那几张CD,很适合这个展览的氛围。」
媚媚以为她在为这种鸡毛小事生气?
见她没反应,媚媚加强补充,「这几天很多人来找书,看书,来到附设的咖啡馆时,有谁不感到惊喜啊,对不对?」
对个头啦。
她的情绪智商有这么低吗?
她的眼界有这么狭隘吗?
正熙听得头上的角都要长出来了,偏偏此时,小惠也收到媚媚那明显得不得了的讯号,连忙加入夸奖行列。
「嗯、嗯,对,我们真的也喜欢你亲手布置的地方,像,呃,像,那个啊。」
媚媚瞪大眼睛,眼神拚命朝桌子飘去。
「就是那个,那个嘛。」小惠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心虚,「桌巾,对了,桌巾很棒。」
就在正熙以为自己会爆发怒火的瞬间,她心中的乱源却突然变成了影像——官仲仪出现了。
***
官仲仪到了咖啡馆,而且还是跟着潘才驹一起下来的。
心跳有点加速的倾向。
正熙第一次看到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的画面,也正因为如此,所有原本只存于心中的想像,此时变成真切的画面。
官仲仪要那不勒斯咖啡。
潘才驹要火焰咖啡。
那不勒斯的作法很简单,煮上一杯黑咖啡,切一片柠檬漂浮其上,如此便算大功告成。
相对于那不勒斯的容易,火焰的作法则紧复许多。
首先螺旋状的柠檬皮就是功力考验,厚度宽度都要刚好,接着将白兰地淋过柠檬皮,点燃后悬挂在咖啡杯缘,在香气最盛的时候端到客人面前,才算是完成了一杯火焰咖啡。
正熙先以热水烫杯,准备接咖啡时突然联想到,两人点的咖啡,就似他们的个性。
那不勒斯简单温和,但知道的人并不多。
火焰咖啡华丽繁复,一般人虽然听过名字,但懂得怎么喝的人却有限。
一样加有柠檬,一个是加入杯中,一个却是悬边燃烧。
正熙将准备好的两杯端到座位区,官仲仪对她一笑,她正想回应些什么,耳边却听见潘才驹的声音——
「正熙,坐。」
正熙依言坐下,刚好面对着官仲仪。
好像……是第一次这样看他。
玻璃窗旁,八月的阳光非常大,应该是有点刺眼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点将眼睛眯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她看着他,而且还很惊讶的发现,即使以无私的眼光评判,官仲仪都十分有吸引力。
虽然有点不循常规,但却不是恶劣。
「正熙?」
高挺的鼻子跟薄唇让他看起来十分有书卷气。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他看人的样子很专注,专注得让她想起梅格莱恩演的那部电影。
跟「印象」中的人好不一样。
「正熙?」
自从两、三个月前在二楼店长办公室里认出官仲仪,也想起他那个半开玩笑的约会后,她一直没有好好的看他,所以才会一直没发现——他明明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飞扬跋扈的大学生了啊。
「童正熙?」
正熙终于回过神来,迎上的是官仲仪含笑的眼神与潘才驹的不解,三秒过去,才想起事情不妙。
天啊,她在做什么?她对着官仲仪的脸发呆,而且还是在潘才驹面前?
官仲仪会怎么想?
潘才驹又会怎么想?
「对不起,我有点、有点……」她有点说不出来,「我很抱歉。」
潘才驹难掩主管个性,虽然不是生气,还是给予了关爱的眼神,「发呆不是好习惯。」
「我会注意。」真丢脸。
官仲仪到现在还是维持着那难言的笑容,虽然非常愉快,但是好看的薄唇边却带着些微诡谲的气息。
「总公司的人对台北门市这次的主题以及表现程度都非常满意。」轻啜了一口火焰咖啡,潘才驹以一种菁英人士特有的语调说着,「这个星期天晚上文化部会有一个非公开性的宴会,总公司对这次的负责小组很感兴趣,所以我希望你们能一起出席。」
语毕,潘才驹看着他们两个,等待答案。
正熙犹豫着,三个人?那她算是谁的女伴?是要官仲仪另外找一个女生,还是潘才驹另有人选?
考虑之中,官仲仪闲适的开口了——
「我想,由正熙代表出席比较恰当。」他双手交叠,表情十分惬意,「三个人出席实在不太符合宴会礼仪,四个人又太多,我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正熙强压下不满,「你真的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这是基本常识,正熙。」官仲仪的眼神在阳光耀眼的午后显得格外明亮,「何况我那天有事,早先约好的,推不掉。」
常识?有约?真是,太、好、了。
这个官仲仪,还真奇怪得让她无法了解。
他喜欢她不是吗?
对她一直很用心不是吗?
最重要的,他已经看出来她在犹豫了,为什么就在这时候停下了他的关心与付出?
她积了许久的疑惑,好不容易在上去次莺歌的时候问出来了,但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我不在你的考虑之列」。
多可笑,他一开始就知道她将金钱视为安全,差距不是后来才形成的,为什么会说出那样没道理的话?
「正熙,你的意见呢?」潘才驹问她。
「好。」正熙赌气似的?起下巴,「我去。」
***
正熙与潘才驹的第一次约会,就在衣香鬓影的华尔滋乐曲中进行着。
宴会的地点是在阳明山上的私人别墅里,占地广阔,门禁森严,光看守卫的阵仗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
进到屋中,更是一片灿烂无比。
潘才驹跟她解释,「主人是务农出身,对那一代的人来说,最好的装潢就是金色。」
「如果以那样的标准来说,这里简直是,」正熙环顾四周,触目所及金色的地毯、金色的吊灯,金色的画框、金色的杯盘器皿,以及主人身上的金色礼眼,「很有诚意的一栋别墅。」
对于她隐藏的戏谑,潘才驹报以欣赏的一笑,「就当作是来玩的,反正吃吃喝喝完之后,我们就走人。」
近距离接触后,正熙发现他的确是杰出的社交人才。
他可以听老先生们话当年,可以从打扮得很糟糕的女士们身上找出一、两个优点,对于小孩子们也颇有耐心。
宴会中,一个四十多岁的贵妇走到她身边,笑说:「很不错的男孩子。」
正熙微微一笑,「他人很好。」
当时,潘才驹正在跟总部经理聊天。
虽然年纪轻轻得到这般重用已诚属难得,但是总部经理与台北部门的店长毕竟地位还是颇有差别,奇特的是,即使有着明显的职位差异,潘才驹的感觉就是很自然,不卑不亢,对任何人都像对待朋友一般的聊天。
贵妇呵呵直笑,「你有个可以跟姊妹淘们炫耀的男朋友。」
「他?他不是我男朋友。」正熙连忙解释,「他是我的上司,我是他的下属,我们的关系很单纯,不是男女朋友。」
贵妇有点意外,「我看你们相处得不错啊。」
「我之前看过一份关于朋友的报导,介绍了一对下棋的好朋友,其中一人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另外一个却是那间公司的清洁工友。」正熙刚好想到那篇文章,顺口说了出来,「只要位高的人不摆架子,位低的人不刻意逢迎,即使职位上有差异,还是可以相处得很轻松自然。」
「你不喜欢他,还是他不喜欢你?」
「什么?」这老太,不,这位金光闪闪的贵妇在说些什么啊?
他们只不过一起出席某个宴会,又很恰巧的穿了同一个服装设计师的作品,为什么非得扯上谁喜欢,谁不喜欢不可?
「男女之间呢,是不会有友谊存在的。」贵妇此时的神情很像电视上的某位命理学家,「两人如果有友谊,其中一方的友谊一定含着隐晦的爱情。」
贵妇丢下这串让正熙难以理解的话之后离开,留下她一个人站在原地,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
隐晦的爱情?
如果说有的话,那应该是,呃,她吧。
到卡农工作一年多以来,她的眼中一直只有潘才驹一个人……虽然玮玲说那只是个假像,幻想或是精神投射之类的东西,但无论如何,她心中没有其他人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正熙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他的。
他是一个完美的典型,家世好,人品好,有将来性,且是她所认识少数的年薪百万单身汉。
他的出色,满足了她某部分的期待。
总是忍不住的想,跟他在一起,一定可以摆脱过往对于余钱的恐惧。
更诚实的说法是,他让她知道,王子不只存在于童话。
王子可以是活生生的人,比童话更棒的是,这个王子不需要受到国王皇后的限制,他也许可以是第二个娶灰姑娘的王子。
那天晚上潘才驹送她回家,在公寓楼下,他替她拉开车门,并细心的顾及她曳地的长裙,「谢谢你让我成为许多男士嫉妒的目标。」
「也谢谢你让我挨了许多小姐的白眼。」
他笑了起来,「我们以前大概太少说话了,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静静的,被欺负也不会吭声的女生,没想到——」
「没想到我话这么多?」
「不。」他的眼光定定的停留在她脸上,「跟你在一起很愉快。」
说完,他伸手给了她一个拥抱。
很轻的拥抱,却让正熙彻夜难眠。
她觉得有些意味不明的结论几乎要呼之欲出,但那摊在阳光下的感觉让她恐惧,她怕自己会因此无法呼吸。
就像,如果有人告诉她「海洋其实是红色的」那种惊愕程度是一样的,看到蓝色,以为蓝色,一直这么记忆着,然后有天醒过来,发现海洋真的是红色的,而且还是鲜艳欲滴的玫瑰红……一定很恐怖。
海洋是蓝色的,她是喜欢潘才驹的。
但若,海洋真的是红色的呢?
那是不是代表着……是不是代表着,其实她的喜欢,根本不是喜欢——那是假像,也是幻想。
所以,当他拥抱她的时候,她一点感觉也没有,既不高兴,也不欣喜,甚至连回抱的反射动作都做不出来。
他仍然是王子,但她喜欢的人……好像……不是王子……
***
小惠完全步入玮玲的后尘,怀孕明明才三个月,但却有六个月的架式,胖了许多,脾气也变得暴躁易怒。
「他老是叫我不要生气,我哪有生气,我只是很难受而已。」小惠摸着肚子,委屈得像是快要哭出来,「他根本不懂孕妇的辛苦,他知道害喜的感觉吗?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吐,闻到香水也想吐,汤汤水水的味道全部让我想吐,他有没有问过我半句好不好?」
媚媚在一旁闲闲的接话,「我不是说了吗,没有经济能力的男人跟女人说『把孩子生下来』,不见得能负责,也不代表负责。」
「那怎么办?我现在肚子已经大了。」小惠大叫,一脸悔不当初。
「就像你说的,肚子已经大了,那就只能生了。」媚媚转转脖子,又捶捶手,脸上没有一点同情的意思,「虽然是阿福叫你生的,但他也没拿枪指着你,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代表现在你哭哭啼啼的这个事实不只是阿福的无法负起责任,也有部分是你太过天真。」
正熙一扯媚媚的袖子,「好了啦。」
这媚媚也真是的,小惠已经咬牙切齿成那样了,还在火上加油。
对于严重害喜的孕妇来说,工作真的会成为精神压力,小惠心情不好是可以想见的,但是,他们准备要结婚,结婚要花钱,小惠即使闻到什么味道都想吐,也得撑下去。
她现在上班都戴着活性炭双层口罩,最爱的咖啡香成了她反胃的原因,而肚子里的那个小人儿,让即将为人母的她精神紧绷,正熙常看到小惠在读育婴书,可是总是边看边哭。
媚媚一脸满不在乎的模样,「怕什么,我只是说实话。」
「你没看小惠眼眶已经红了。」
「那就让她哭吧,眼泪积在心里对孕妇不好。」她嘻嘻一笑,「所以你们不要说我老是作梦要当少奶奶,本小姐非少奶奶不做是有道理的,如果我老公是什么大企业的总裁,我可以辞职在家里专心待产,吃营养师调理的食物,健康不发胖,十个月后生出一个受到良好胎教的孩子,孩子有保母分劳,我专心减肥,等孩子大一些,我就带他去学才艺,过着不用为钱伤脑筋的太平岁月。」
她说得轻松,正熙却听得霹雳。
一语——惊醒梦中人。
她在挣扎什么啊?
其实看看阿福跟小惠就知道了,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是能力不足,爱情会很辛苦。
人的忍耐有限度,在埋怨的生活中,誓言容易变质。
如果她跟官仲仪在一起,将来会变成怎么样?
他说过,无论如何,他会追着古文明的脚步跑,这意味着她会常常见不到他,或者是要跟着一起跑,即使当时她愿意忍耐,以后呢?
媚媚还在发表人生宏论,「如果我不用为生活操心,就比较有时间去爱我的老公跟小孩,你们知道吗?幼年的生活对人格养成的影响很大喔,被爱的孩子聪明有自信,也比较容易成为社会的中坚分子。」
正熙最近渐有的一点浪漫正在逐渐消逝。
如果她跟小惠一样有了小孩,一样害喜,是不是一样要大著肚子撑着不舒服的身体来赚取小孩子的牛奶钱?
她光想就觉得头皮发麻,真的,感觉好恐怖,那不叫体验爱情,那叫重温恶梦。
小时候,她不曾穿过新衣服。
小时候,她很想学钢琴却无法如愿。
小时候……有太多太多的遗憾。
也许是因为这样,逐渐偏向爱情的思维又回复到金钱之道,所以,后来潘才驹再约正熙出去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他们开车去台北国际会议中心看艺术表演,接着顺道在凯悦吃了晚餐,过了艺文的一夜,最后一个节目自然是上阳明山看星星。
完美的约会,而且他非常绅士,这点让正熙很放心。
夏末的尾声中,他们继续约会。
在外人眼里,他们很像「交往中」的情侣。
潘才驹谈论自己的事情,也问起正熙的一些想法及过往,仔仔细细,没有遗漏。正熙觉得像在看一张超大的履历,很完整,但没有什么感情。
平心而论,他个健谈且温和的人,但正熙就是觉得压力好大,好想……好好的哭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