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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物(下) 第2章(2)

  是的,她记得。

  她和他结婚时,邦叔有来,还包了一个红包给她,她知道他现在就是在邦叔开的工程公司做事,逢年过节,他也会带她去给邦叔拜年。

  她也记得,他说过他外公在他十二岁时就死了,很多事他之前都轻描淡写的带过,她也没有多问,因为不想知道太多,因为害怕知道太多。

  “你怎么会……你为什么会用枪?”她知道这里不像美国,枪枝是有管制的,一般人没什么接触的机会。

  “我爸死后,我需要赚钱还债,所以半工半读去念夜校,因缘际会遇见了武哥,他曾和我外公练过几个月的八极拳,知道我从小习武,反射神经好,胆子也够大,对当调查员也有些天分,就找我到红眼工作,这里的人训练我,教我怎么用枪,还有其他工作上的技能。”

  “你为什么离开?”她再问。

  想也没想,他开口就吐出惯性的借口。

  他想也没想就说:“邦叔生病了,请我去他公司帮忙,我去了之后,发现塔吊的工作也不错,就一直做到现在。”

  门里的女人,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吐出一句。

  “这两种工作,好像差很多。”

  该死,他做错了。

  她的语气,乍听之下没有什么改变,可是,这一秒,他知道她晓得他在说谎。

  这女人说她不了解他,可他清楚,她其实比谁都还熟悉他,就像他熟悉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看不见她,他也可以轻易从她的声音中,分辨她的情绪,他知道她也可以。

  他知道,若他还想留住她,他必须说实话。

  “你说的没错,是差很多。抱歉,我只是已经习惯这样说。”他吞咽着口水,握紧了拳头,张嘴道:“事实上,我离开,是因为我搞砸了一件案子。”

  他顿了一下,深吸口气,才张开眼,看着天花板,下颚紧绷的道:“当时委托人的女儿被歹徒绑架,我很快找到了她被绑架的废弃公寓,发现那女儿和绑匪根本是同一挂的,那家伙朝我开枪,我开枪回击射伤了那名绑匪,那女人冲上来,哭着求我放过她男友,我一时心软,掏出手机要叫救护车,她男友抓了藏在脚踝的另一把枪,瞬间就对我开了三枪。”

  她闻言心口一抽,哑声道:“我没看到你身上有弹痕。”

  “我穿了防弹衣。”他自嘲的扯了下嘴角:“子弹全被挡下来了,但因为冲击力,我失去平衡,从四楼摔了下来,人没死,但腿断了。摔下楼之前,我朝那歹徒开了枪,那家伙却把女友抓到身前替他挡枪。事后,委托人反过来控告我谋杀,法官判定我是自卫,但我还是离开了红眼。”

  “为什么?那并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深深的,他再吸一口气,舔着干涩的唇,哑声说:“但从那次之后,我每次拿枪,手就会……”

  他低头看着自己摊开来的手掌,然后再次将其紧握成拳,坦承道。

  “我的手会抖,我总能看见那个女人的脸。”

  她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曾经有段日子,她也总是一直看见,第一个被她杀掉的猎人的脸,即便她曾亲眼看见那猎人残杀无数条人命,那也没有让她感觉好过一些。

  可后来,为了生存,她被逼得习惯了杀戮,甚至早已不再试图去算她究竟夺走了多少条人命。

  而这,或许是他和她最大的不同。

  棒着门板,她轻抚着那个在门后的男人,瘠哑再问:“你方才开枪,手并没有抖,你克服它了吗?”

  “那是因为没有对着人。”他苦笑,老实回答,没有半点隐瞒。

  那么的不同。

  她苦涩的想着,喉头微哽。

  如果可以,她真希望在自己变得如此污秽不堪之前,就遇见他。

  “十六岁。”她闭着眼,哑声开口。

  不在乎的事,他不会藏,就是因为在乎,他才会从来不曾提过他在红眼工作的事。他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弱点,所以才说谎。可他和她说了,说了从来不曾和人说过的事。

  这男人把自己摊开来给她看,给叶怀安看。

  她知道,若想要他放弃,她必须让他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得把这层伪装撕掉、掀开,让他看见,真的看清,她的模样。

  胸中的心,隐隐作痛,让泪无声滑落。

  她不想这么做,一直不想,所以才逃避着,不肯说清楚、讲明白,因为即便发生了这么多事,她却还是自私的想他在心中,记得一些叶怀安的好。

  记得一些……她的好……

  可他需要知道,有权利知道,关于她的真相。

  她深吸口气,压下苦,咽下痛,强迫自己张嘴,开口说。

  “我……第一次杀人,是十六岁……”

  她沙哑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响起。

  我……第一次杀人,是十六岁……

  这告白,让人心惊,教他震慑得屏住了呼吸。

  他早已猜到她可能的过往,他知道她和那狩猎游戏有关,但他以为那是这几年的事,没想到竟然那么早。

  十六岁,还未成年,才是花样年华,才刚要开始美好的人生。

  “发生了什么事?”他听见自己问。

  “有个同学带了一款电玩软件来学校玩。”她舔着干涩的唇,告诉他:“她一直没办法破关,我开始学计算机之后,就对程序设计很有兴趣,我发现那套软件有bug,就帮她找出了问题点,修正了它。第二天,她邀请我回家,我才发现她父亲是一间电玩公司的负责人,那款游戏是测试版,他很惊讶我能找出那款游戏的bug,还修正了它,所以希望我能到他公司去工作。”

  她扯了下嘴角,苦笑着,“我记得,我当时好高兴,感觉好像中乐透一样,我想上大学,我需要钱,他给的签约金是我根本想都没想过的数字,我眼也不眨就把那工作约签下去了。”

  “那间公司很大,专门开发各种游戏软件,接下来几个月,我被分派到其中一个小组,我是小组的核心成员,除了上课之外,只要有时间我都拿来写程序软件,或和小组成员沟通、协调,我们一起架构游戏的版图、设计游戏交互环节,制定规则、计算公式。也许因为我们几个都很年轻,想法不一样吧,我不知道,总之,我们开发出来的游戏,在市场上大卖,拿到的奖金多到让我作梦都会笑……”

  她喘了口气,挪了下位置,由跪改成坐,蜷缩在门边,看着黑暗的房间,诉说着像是上辈子的过往。

  “我在那里工作了一年,完全被冲昏了头,第二年我连学校都不太去了,几乎整天都待在公司里,就连睡也睡在那里,我想要赚更多的钱,有钱我就能早点独立,不再需要寄人篱下,不再需要仰人鼻息,看人脸色。我很快被升到更高的位置,接手负责设计成本更高、更卖钱的游戏。有一天,我的上司丹尼尔传了一个新的案子给我,那是一款类似RPG的游戏。”

  “什么是RPG?”他听不懂这句话,所以开口问。

  “RPG是一种角色扮演游戏。”知道他向来对计算机、电玩没兴趣,她解释给他听,“就是由玩家操控游戏世界中的角色,通过完成一系列的任务,来达到结局,赢得胜利。”

  她停顿了一下,才又说:“这是很常见的游戏类型,但那设定让我觉得不太对劲。”

  “怎么说?”他问。

  “游戏设定的任务,是让玩家操作的狩猎者,杀死猎物。玩家能买下猎人,加以训练、升级,这些都很常见。但除此之外,这款游戏的玩家,还能以金额下注,赌哪个猎人能杀死最多猎物。让我最不舒服的,是那些猎人,都是一些连续杀人犯。我本来没注意到这件事,但我认得其中一个人的模样,他两个月前才刚被执行死刑。我上网一查,才发现那些狩猎者、那些猎人,全部都是死刑犯。”

  他浑身一震,整个人坐直了起来,翻身看着那扇紧闭的门。

  她的声音,变得更沙哑,更疲倦。

  “我不喜欢那个游戏,所以打电话和丹尼尔说,我不认为拿死刑犯做电玩游戏设定是个好主意。他告诉我,那是个误会,他传错了设定,这件案子已经取消了,他要我把档案删掉,明早会把正确的档案传给我。”

  说着,她合上眼,又深深的吸了口气,舔了舔唇,才又继续。

  “我应该就这样算了,但他的语气听起来不大对劲,感觉有些慌乱。挂断电话之后,我本来要直接删除那个文件夹,但它里面还有附了几个影片档,我一时好奇,点开了它们。那是我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一件事。”

  即便已事隔多年,可至今,她几乎还能听见,自己点下鼠标时,那几不可闻的清脆机械轻响。

  答答。

  就这两声,她的人生,从点击影片的那一秒,从此改变。

  好奇心杀死猫。

  这句俗谚多么精准,但人们总是把这话当成玩笑。

  缓缓的,她睁开微湿的眼,瞪视着黑暗,就像多年前,在黑暗中,瞪视着那些屏幕上弹跳出来的画面。

  “那些影片,全是杀人画面,在丛林里的猎杀,我一开始还以为那是演出来的,但很快我就发现,那些都是真的。每一把刀,每一把枪,每一只断掉的手脚,都是真的,子弹是真的,鲜血是真的,尸体也是真的。那些人发出的惨叫哀号,脸上透出的害怕与恐惧,如此真实赤luo,让我吓得要死。”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黑夜中轻响。

  “我知道自己看到不该看的东西,立刻关了计算机,用最快的速度下楼,当年我什么都不懂,还傻傻的坐了电梯,可才出电梯,我就被人拿药品迷昏,等我再醒过来,我已经身在游戏之中了。”

  她在黑暗中环抱着自己,靠在门上,告诉他。

  “我知道该怎么玩那游戏,我看过设定,比其他猎物都还晓得该怎么做,我试图组织我们这些猎物,猎物之中,从事的职业都不同,各行各业什么人都有。有个男人叫文森,他是特种部队的人,他教我们怎么用枪、如何反抗,我们在那狩猎游戏里,撑了一个多月,我以为我们可以成功逃走,揭发这整件事,但那只是白费功夫。那些玩家很清楚,人是自私的,可以被收买,懂得如何背叛。他们知道,我们的合作有多脆弱。”

  无声抹去脸上的泪水,怀安用她所知,最平静冷淡的声音,道:“猎人开始追杀我们,我杀了一个猎人,一个接着一个,我变得越来越熟练,我和文森挣扎着求生,两年后,我们想办法逃了出来,但文森出卖了我。”

  他蹲跪在门外,盯着眼前紧闭的房门,握紧了拳头,沉声开口点出她没说出口的话。

  “文森是他们的暗桩。”

  “对。”她喉咙紧缩着,承认自己的愚蠢,“文森把我带回游戏里,另一场游戏中,告诉我,他们没有让猎人马上动手,只是为了看我们挣扎的蠢样。让文森训练我们,是因为想要游戏变得更有趣、更精彩。唯一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我。因为我的表现让人惊艳,他们开始在我身上下注、竞标,他们……那些人……那些玩家……更改了游戏设定,让顶级的猎物也可以下注,能够升级。”

  她声微颤,但她深吸了口气,稳住声音,道:“他们把我升级为猎人。”

  无法控制的,他张开手掌,把手压在门上,将额抵在门上,强忍着想把眼前的门破坏的冲动。

  即便看不见她,他依然可以感觉到她的痛苦。

  然后,他听见她说。

  “文森说,我是个天生的猎人,我开枪时手不会抖,杀人时腿不会软,我和他一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天生一对,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成为顶级的猎人,拥有大把的钞票,美好的人生。”

  说着,她笑了起来。

  “他是对的,我把刀插  入他的心脏时,一点也不觉得愧疚,一点也不。”

  那干哑的笑声,无比苦涩,饱含说不出的痛。

  他知道,就是这一秒,他知道那男人凭借着朝夕相处、命在旦夕的日子,诱骗了她,占有了她,所以这整件事才会让她如此痛苦。

  她曾经喜欢那家伙,信任那该死的王八蛋,但那猪头是个变态。

  难怪她无法再相信他,难怪她没有办法把心交出来,她试过一次,却只得到可怕的背叛。

  “我杀了他,又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成功从游戏中再次逃脱。他们派人追杀我,这些年,死在我手上的人,多到连我自己也数不清。”

  门外的男人好安静,沉默的听着她说。

  不由自主的,怀安又伸手遮眼,她自嘲的扯着嘴角,在黑暗中,道:“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别再回到游戏中,我什么也不在乎,什么都做得出来。所以我才去相亲,我和你结婚,是为了利用你。叶怀安只是我配合你的需要,扮演出来的角色,我从来就不是那样温柔贤淑的人。你娶的,只是一个幻觉。”

  她用双手遮着、压着自己湿透的眼,舔着发干的唇,颤颤再吸口气,说:“所以,别再叫我老婆了,因为我从来不曾当自己是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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