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叫好声中,却也有人脸色铁青到不行。
“怎么会这样?不是听说他们队长的脚受了伤吗?”
两军交战,当一方表现得太过抢眼时,自然就有另一方要开始检讨论罪了。
“没错呀!你瞧那始终坐在场边大吼大叫的,不就是他们的队长蓝韶安?”
“既然王牌没下场,那么他们飞扬高中何以能够如此嚣张?”
“因为没人想到他们居然还有个秘密武器在。”
“你是指那个背号十三的中锋?”
“没错,我算过了,飞扬的得分有四分之三都是那个十三号独得的。”
“可恶!为什么之前没有人提出要特别留意那个十三号?”好多找点人盯他。
“因为没人知道会有这个家伙冒出来呀!刚刚我让小马去查过了,他有个麻吉就在蓝韶安的班上,听说那个十三号是转学生,并不是蓝韶安班上的,更不是学校篮球队员,且听说还是在最近才转到‘飞扬’去的。”
“查出是从哪一所学校转过来的了吗?”
“如果没听错,小马说是从‘圣方心’转过来的。”
“猪头!这怎么可能?”一个爆栗子往对方脑门上重重叩下。“‘圣方心’是女校耶!让那个笨蛋小马再去查清楚一点,非弄清楚了这家伙的底细不可,否则下次我们还要遭殃。”
看台上这一端是气急败坏的检讨声浪,而另一端的,却是一迭连声来自于学校女生,芳心大动的快乐尖叫。
“哇哇哇!你看你看,又是那个十三号耶!他的过人好棒,假动作迅雷不及掩耳,运球一气呵成,钻入钻出地在一堆臭男生里如入无人之境。”
“喂喂!这位同学,请你稍微控制一下,那堆臭男生才是你的同校同学。”别加油加错了方向,好吗?
“管他的呢,有本事的才是真英雄!唉……怎么办,我好像爱上了那个十三号了耶!”
“发春妹!上一回来看球时明明听你说,爱上了飞扬高中的队长,怎么变心变得这么快?”
“谁让他这回没下场打嘛!讨厌!经你这么一提起,我可要伤脑筋了,他们两个人,一个高大爽朗活泼阳光,有樱木花道的率直可爱,一个是瘦削冷漠,有流川枫的潇洒酷帅,怎么办、怎么办嘛?人家两个都好想要,都好想要喔!唉!恨我只是一个人、只有一颗心……”发春妹甚至搬出了歌仔戏来,“俗话说好马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两夫!我哪耶——这歹命……”
哭调仔还没唱完,发春妹已让身边受不了的人,给一脚踢去贴墙了。
十分钟后,“飞扬”与“淮易”校际篮球友谊赛结束,客队“飞扬”获得胜利。
在和地主队告别了后,蓝韶安领着队友们找到了附近一间可以吃到饱的牛排馆,也说好了要在吃完饭后来个续摊,到KTV里去发泄过剩的精力,又唱又跳。
不过,当他瞧见一抹孤冷背影不动声色地转头离开时,忙不迭地掏出一把钞票扔给副队长,由他去打发这些因赢球而吃兴大发的饿死鬼,至于他自己则是紧随着那抹背影离去。
“上哪儿去?”
他边跑边追问,人家却是连回头一瞥都懒。
“回家。”
“从这里回山上还有一大段路,你不先填点东西到肚子里吗?”
“我不喜欢和那么多人一块吃东西。”尤其是一堆刚打完球的臭男生!
是厚!险些忘了这家伙可是以孤僻且厌男出了名的,她肯来帮这个忙,已经是给了他一个天大的面子了。
“但你是今天这一战的最大功臣呢!赏个面子一起吃顿饭嘛!”
“我没兴趣。”
“算了算了,你没兴趣就算了……喂喂,你忘了我的脚还伤着吗?慢一点嘛!同学。”蓝韶安只好改祭出苦肉计。
“没人要你追过来。”
冷冷硬钉子往后送去,话虽如此,但那疾步快行的一双瘦长鸟仔脚,却已是慢了速度。
呿,早就知道这家伙最是嘴硬心软了,蓝韶安窃笑地加快脚步,省得她真放他“鸽子”。
终于捱近佳人身后,才十七岁身高就已破了一百八十,身材挺拔的蓝韶安,嘻嘻一笑,本欲将手臂往对方肩头上哥儿们似地搁下,却让对方给毫不留情地一个狠拐子,给用力打掉了。
好个非洲母老虎!果然英色不减当年,莫怪乎能让“淮易”那群家伙吃了败仗。
只不过要打也该打别人就好,他们是小学同学耶,干嘛那么见外?
更何况……他连她更隐密的地方都碰过了,还这么小气干嘛?
当时还是她自己送上门来的喔,害得他明明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却像个老僧入定一般,眼里见不着其它对他示好的女生的美,只能惦记着她的女性柔软。
那种包裹着一层有刺冰芒外表下的最真实、超现实柔软。
这个女孩不过是外表硬邦邦罢了,其实她的心,比任何人都要柔软易感。
他对她的感觉就像是吃着夏日里的情人果冰,又是怕酸牙,却又是犯贱地割舍不下。
幸蒙上天垂怜,在过了三年后竟又再次将她送回他身边,只可惜她依旧没忘了小时候的志向,一心只想当男儿汉,唉!
真是搞不懂,当个能让男生娇宠呵护的女生有什么不好?
害他为了找借口亲近她只好祭出狠招,以球棒敲裂了自己膝头,用请她“女扮男装”拔刀相助的理由,制造机会将她拴在身旁,知道她爱当男生得很,果然她没有拒绝,乖乖上钩。
边想着,他的心口及曾经“幸福”地偷香过的大掌边热了起来,就连她那冰冷冷的侧影,也让他看得一阵没来由的口干舌燥。
属于青春期大男孩常会有的生理骚动,再度因为她在他体内蠢蠢欲动。
这种感觉他真的从不曾为其它女生有过,不管她们有多么聪明可爱,有多么青春娇艳,有多么主动温柔。
他那颗火热热的心,就是没理由地只为一个讨厌男孩的冰冷女孩而跳动。
范绿绿冷冷的声音打断了他的绮思,“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他打个哈哈,“搭肩膀不能算是动手动脚,此外咱们既然是哥儿们,又是同盟战友,搭来搭去稀松平常,要不我让你搭嘛,不过前提是你还得搭得到才行。”
边说话他边将眼神朝她身上瞟去,暗示着她在他面前不过是个矮子。
他的眼神勾生出了范绿绿一肚子火,忍不住将背脊挺得更直。
她向来就很介意别人说她的身高,即便她知道他只是在开玩笑,但她还是很不爽。
其实在女生里,一百七十四公分的她不算矮了,但她还是觉得不够、不够,也许永远都不会觉得够。
就好像她不论再怎么努力永远也无法达到母亲对她的期盼。
在她闷着头往前走时,那只讨人厌的蓝苍蝇依旧没打算飞走,甚至还在她骑上从三姐那里借来的小绵羊机车时,他也以膝盖受了伤,行动不便的理由要求搭便车。
“谁理你!不会自己爬回去吗?”
话是这么硬邦邦地说着的,但她还是在他死皮赖脸地爬上机车后座时,扔了顶安全帽给他。
“先说了,我还没有驾照,是你自己硬要上来的,如果被开红单,算你的帐。”
“那有什么问题!”二话不多说,蓝韶安爽快回答,若能有幸为佳人付个帐,他做梦也会笑醒。
眼见这块牛皮糖是甩不掉了,范绿绿也懒得再和他多废话,油门一催上了路。
说实话,她自己也没想到会和这个小学冤家再有交集的。
她今年高二,上个月转到飞扬高中,而她会转学实属情非得已。
从国中升高中,她四年多的求学岁月都是在圣方心里度过的,按道理来讲,无论学校再怎么不好,也都该混到了毕业。
加上圣方心是一所私校,只要有钱、只要行事作风不要太离谱,谁都应该可以顺利毕业。
她却是圣方心有史以来第一个让校长和家长会长亲自登门造访,恳求家长让其子弟转学的案例,而且用的还是私人身分来请托。
原因无他,只因校长的女儿和家长会长的女儿都……疯狂地喜欢上了她。
其实这种女生喜欢女生的事情在只有单一性别的校园里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女校。
读书压力大,对于感情世界又一知半解,所以一个长相好看,作风酷帅,读书打球又一级棒,像煞了男孩的范绿绿,自是成了全校女生的共同梦中情人。
即便她们都知道她也是女生,却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霸占她,甚至是为她争风吃醋。
在范绿绿的仰慕群里,校长千金及家长会长干金,是表现得最为殷勤的两个。
她们成天在她面前出没,千方百计地想让自己成为范绿绿身边的唯一。
而范绿绿性子虽冰冷,其实不擅长拒绝,尤其是对于如此主动火热的追求,结果在她不擅拒又不表态对谁比较喜欢的情况下,校园里从早到晚战火不断。
再加上那两位都是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千金大小姐,何时尝过如此“求不得”的苦?
闹到了最后,两个人都无心读书,镇日只想着如何赢过对方,甚至还激烈地一个说要割手腕、一个闹着要跳楼,结结实实吓坏了两家的家长。
在经过开会研商后,因着私心,两位千金小姐都不必离开学校,但是她这个“祸首”,虽然无罪,但还请快快移驾,好还给校园一个安宁的读书空间,让两位大小姐渐渐收回心思,不再胡思乱想。
所以他们一起找上范家,愿意奉还所有学费再加上一张完美成绩单,好方便范绿绿另外找个学校念,至于她转学的原因和在圣方心里所发生的一切,消息会严密封锁,绝对不会影响到她在新学校里的正常作息。
辜明君没出声,将眼神投往女儿,明摆着要看她自己的意思。
当下范绿绿就爽快同意了,就算他们今天不找上门来,那个学校她也快待不下去了,整天被人当块肥肉抢,叫她怎么安心读书?
没错!她是按着母亲的希望走,也还是想当个男生,但若是因此而必须接受其它女生的感情?对不起!她并没有这种倾向。
这件闹剧辜明君虽没说什么,但范绿绿却能隐隐感觉出母亲不但没生气,甚至似乎还有些得意。
得意什么?得意她养出的小女儿果真像个男孩子,甚至像到了能让两个女生为她打架。
就是因为这样,范绿绿才不得不转学到离家较近的飞扬高中。
为了不想再惹麻烦,她处事低调,对人不分男女一律不搭不理,将所有心思放在准备大学联考上。
而班上同学在陆续领教过她那零下两百度的冷脸后,也都把她当成空气。
只有一个蓝韶安是例外。
在得知她转来飞扬高中,和他同个学校后,这位隔壁班同学整天打着“小学同学”的招牌来缠着她。
课外活动时,他来拉她做伴,她要扫地时,他就过来帮忙擦窗,吃中饭时,他笑嘻嘻地向她推荐他的卤蛋,他甚至连上厕所都会故意拐个弯,从窗口和她说声嗨。
刚开始时她是很想拒绝他的,真的很想。
但或许是因为有着共同回忆,也或许是因为尝怕了孤独;!想来没人是真心喜欢孤独,在这陌生的地方她既无男性朋友,也不敢再去招惹女性朋友,所拟她只好接受了这只讨人厌的蓝苍蝇。
她甚至被他缠到了答应帮篮球校队到校外去打球,反正篮球是她的强项,而且她的扮相雌雄莫辨。
就在范绿绿思索间,小绵羊已载着两人离开城镇,转入山路,开始爬山了,坐在她身后难得乖了一整路的家伙,突然出声了。
“欸,绿色的同学,你知道我刚刚一路上在研究什么吗?”所以才会那么安静。
“不知道。”
“你不好奇?”
“没兴趣。”
蓝韶安似有若无的叹息,“你到底要到哪一天才会对我产生兴趣?”
范绿绿半真半假的语气,“你莫名其妙死了的那一天。”
“啧啧,好无情的小学同学。我刚刚一路上在想,虽说以表情和球技你是够雌雄莫辨的了,但总还是会有个很容易露馅的‘地方’嘛,加上打篮球势必得跑带跳,还得为了抢球做贴身攻击,你到底是怎么蒙混过关的?于是我就开始一路仔细地瞧、用力地瞧,结果呢?嘿嘿,可终于让我瞧出端倪来了,嗨!现代花木兰!”
他边说边动作,范绿绿感觉到了身后有一根坏指头,玩笑似地戳了戳她背上,那被她紧缚了几层白布条,压下胸前丰盈的秘密武器。
“不许动手动脚!”她空出一只手往身后打去,害得机车龙头晃了一晃。
“喂喂喂!当心点,你在骑车耶!我可不想你选在今天对我产生兴趣。”
“什么意思?”
“刚刚是你自己说的呀,要在我莫名其妙死了的那一天才会对我产生兴趣,虽说我会因此而感激你的兴趣,但我才十七,大好人生正要开始,可不想那么早就上天堂去报到,而死因是被同学骑车摔下山谷。”
“不想死就安分点。”
“我很安分的呀!我只是在好奇这套‘木兰装’是谁帮你绑上去的。”
“干你屁事!”
“当然干我的事情,你是来帮忙我的,那个人怎么说也算是我的恩人之一。”
“是容妈!”范绿绿的语气冰冷不耐烦,“我已经回答了,你不必再好奇了。”
“为什么不是你妈?”他仍没打算要放过这个话题,“她不是打小就很想你变成真的男生吗?你穿上这套‘木兰装’想必能得到她的高度肯定。”
而且最好是一辈子绑着别放下来,也好骗人兼骗自己,说她的小女儿是个正港男子汉,然后一辈子没有男人敢来染指。
呿!蓝韶安不屑地想,从没见过这样自私的母亲,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女儿会不会因为她的要求而性向不明,变成了个乖僻难处、性格违常的怪人。
范绿绿哼口气,“如果我妈在,你就别想我还能这样偷跑出来帮你打球,她到南部朋友家小住,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到南部小住?要过两天才会回来?
蓝韶安眼神一亮,那就是说……负责关犯人的狱卒现在不在家啰?
心生念动,他突然大叫:“喂喂喂!你骑错路了!”
“乱讲,这条路我很熟的,怎么可能骑错?”
“真的错了,上次台风带来了土石流,造成这一带土石松软,所以乡公所发出传单,说是已盖了另一条替代道路,这条路要暂封施工填土。”
“早上我经过时没人跟我说,也没有什么传单不传单的。”
“那是因为你住的地方叫‘灰屋’向来都在状况外。至于早上,那是你运气好,刚好没被工程人员给拦住。快点快点,别再犹豫了,右转右转,拜托!同学,我这膝盖受了伤的人比你更急着想回家好吗?”
她迟疑了好半天,最后终于听话地转了弯,骑了好一会儿路后,后面的男人又高喊了。
“这条三岔路是该要左拐的……从这里上去……接着是往下……没错没错,放心不会错,你相信我就对了,拜托!天都快黑了,我也快要饿死了,我比你更急着想回家的好吗?”
范绿绿不得不听,因为在几回东转西转后早已辨不清方向了。
没想到在火红太阳滚下了山头后,坐在她身后的该死男生才终于硬着头皮向她承认——
他们……呃,可能是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