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后面终于出现六个零了,终于!她终于达成人生的第一桶金了。
不枉她在正职之外兼了三份家教、两家美语补习班的跑班老师,假日有空时偶尔还会到表叔的电子厂打工,跟外劳们一起上晚班。
存了一年的薪水,加上从小到大的积蓄和谨慎的理财投资,她总算达到这个可爱的数字。向近凌抓了抓蓬松凌乱的黄褐色卷发,忍不出笑出声来。
她是个小学教师,家境小康,父亲向天茂是一家小工厂的老板,母亲温莲则在一间十人公司上班。
严格说来,向近凌从小到大就是个──虽然不是锦衣玉食,但至少衣食无缺的女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学毕业之后,她变得越来越爱钱,俨然成了一个以赚钱为终生志愿的新时代“好女人”。至少向近凌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母亲温莲从来就不希望女儿拼命工作,只要想到女儿那姣好的五官,身高一六四、秾纤合度的身材,笑起来如弯月般的晶亮双眼,还有不讲话时显现的淑女气质,她就能幻想出将来会出现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婿。
不过,既然女儿想要先赚一笔钱来供养父母,她也不反对啦,只要女儿确定自己最后嫁得出去就好了。
向近凌翻了个身,在一堆国小教科书中翻找,打算找出她前天就打好的履历,心中盘算着等会再去求职网路上寻找征家教的个案。
在她四、五坪的房间里,除了一个大衣柜、一张书桌与一个粉色化妆台之外,就只有满满的书,全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国语、自然、数学、社会课本,每一种版本跟讲义排满了她的书柜,甚至堆叠在厕所门前、床的四周、贵妃椅上,几几乎要看不到空着的地板了。
墙上则贴着一张四开的咖啡色软木记事历。上头写满了女主人的行程──星期一到五早上七点半到校,四点离开;星期一与星期四晚上在乐乐美语有两班儿童美语课;星期三六点整要到车站附近的文理补习班上课。其余的时间都排好了家教,分别是一个国三生,还有两个国中二年级女生伴读。晚上十点“正式”下班之后,就开始改作业、备课或出考卷。向近凌并不觉得自己忙碌,也不是那么在意自己有没有私人时间。
从大学毕业之后,向近凌就再也没有跟好友出去喝过下午茶、看电影或逛街了,当然也就不可能聊八卦。而且无论是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同学会,她也从来没出现过,此举自然惹来一些好友抱怨;不过,她向来不在意,总是用撒娇或装无辜来应付过去。
原因无它,她只是觉得该玩的都在学生时期玩过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目标要达成,就算这个目标消磨掉她的青春岁月,她也觉得值得;也唯有实现这个目标,她才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有时候人就是会这样──不在乎牺牲了什么,只为了争取自己想要的。这无关乎生活方式的正确与否,只是在努力实践自己心中所想。
因而,在朋友眼中向来活泼爽朗、爱玩好动的向近凌,变成了镇日埋首于工作,以赚钱为职志的职场女性。
*
“没什么不好啊。”乐可卉笑笑地喝了口咖啡,对眼前穿着深紫色制服、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好友说。
“明明就很不好!哪有一个女人每天除了睡觉都在工作啊。”卢宛提高了音调,气愤地搅拌着杯中的果汁,黑亮大眼里满是不悦。
“先前说好四个人一起去日本玩的,小近却爽约了。更可恶的是,每次联谊她都不参加,想去夜店疯也约不到人,打手机她从来不接,也没回拨过。什么姐妹聚会嘛!根本没看过她大小姐出现,连她现在是圆是扁、胖了瘦了都搞不清楚。”
“小近真的很忙。”乐可卉拨了拨直亮的长发,细致脸庞充满了书卷味,她温柔地为好友辩护:“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梦想。”
“意思是,等哪一天她钱赚够了,就会心甘情愿出现在我们面前了是不是?”卢宛不以为然的哼了声。
反正向近凌这个该死的好朋友已经很久没有在她需要时出现了,她早就死心了。
“没错。所以你就好心体谅她吧。”乐可卉轻笑回应。
她和向近凌、卢宛、安雅均是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四人不但是企管系的同班同学,更是同居了四年的室友,感情如胶似漆,从此成了形影不离的手帕交。
四人个性迥异,却正好彼此互补。
年龄最大的卢宛,拥有一头俏丽短发和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立体深邃的五官照说应该会有不少艳遇,不过她却热中于主动追求男人,因此到了如今二十四岁的年纪,恋爱经验还是零。大学毕业之后,她进入某汽车企业工作,成为朝九晚五的OL,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物色好男人。
至于谈吐最为得体的乐可卉,现下正在攻读企管硕士学位。身材非常娇小玲珑的她,有着一头黑色直亮的长发和极富中国韵味的丹凤眼,浑身充满典雅婉约的气质。
安雅均毕业后就到瑞士念书,准备进入钟爱的饭店业。她有着一张孩子气、笑起来极甜的娃娃脸,还有前凸后翘的玲珑好身材,个性则和外表一样天真烂漫,没有心机。
年纪最小的向近凌,反应灵敏,聪明外向;糟糕的是,脾气火爆、耐性不佳;而这样的她毕业之后居然会搬回家,在小学当起老师,刚开始时的确吓坏了一票亲朋好友。
因为当初大家以为她去加修教育学分是为了丰富大学生活。
严格说来,向近凌是漂亮迷人的,个性爽朗爱笑的她,走在路上被搭讪并不是新鲜事。不过,她自从和第一任男朋友钟念在大三分手之后,就开始着迷于“钱”事上,再也没有兴趣去谈恋爱。
乐可卉了解卢宛对向近凌的关心,不过她更相信向近凌有自己的打算。毕竟她们都当了快五年的好朋友了,自然不会因几天没见面或没说上话而感情转淡。
事实上她更相信,卢宛之所以急着要找向近凌,一定是因为她的猎爱计画受到了挫折,需要古灵精怪的向近凌帮她出主意。
她优雅的叉了一块香瓜放入口中,不掩好奇地问卢宛:
“先前你不是说认识了一个非常酷帅的男人,打算发动攻势吗?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上次说的那个我早放弃了,想想还是不大适合。”卢宛打开折叠手机,搜寻到一张照片后递给乐可卉看。“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乐可卉看过手机里的人像后,由于太过惊吓,以致手上的叉子掉落到地上。
她从来不知道卢宛欣赏的男人原来是这类型!这……眼光也未免太独特了吧?
就见手机萤幕上一个穿着嘻哈大球衣的黑人露出洁白牙齿笑着,硕壮的身材、立体的五官、超卷的短发,让他看起来非常的“阳刚”。他手臂上的“猴”字刺青,以及厚厚的嘴唇,可说是中西合并。
乐可卉对其它种族并没有任何偏见或歧视,当然,她也认识了一些外籍朋友,不过,在她印象中,能让卢宛心动的对象,都是带点大男人主义的中华男儿,因此一时无法适应她这样的转变,也很难想象有一天卢宛会挽着这样的男朋友来她面前说“嗨”。
“有什么不对吗?”卢宛拍了拍乐可卉白皙的脸颊。
“嗯,这个嘛……也不是不对……”
怎么办?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饶舌乐。难怪卢宛想找向近凌商量,这种事的确比较适合鬼主意多的小近来出主意。
“我后来觉得个性不大合,所以还没追到就放弃了。”卢宛无所谓的耸耸肩。
“不过……”她眼睛霎亮,兴奋地移开桌上的柳橙汁。“不久前我又发现了一个新好男人,是极品唷。”
“咦!所以你又换对象了?”乐可卉心想,应该不会有比黑人更出人意表的男性类型了吧?
“可是我完全摸不透他的心思。”卢宛丧气的低喃。
“没关系,你说说看,两人讨论商量总比你一个人苦恼好。”虽然她可能没办法提出什么好建议,不过倾听好友心事可是她的“专长”。
卢宛开心的点头。这可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恋爱机会呢,找不到向近凌那混蛋没关系,至少还有可卉这个贴心的好姐妹。
于是,她立刻起身移坐到乐可卉身边,比手画脚的对好友诉说起自己正面临的瓶颈和困境。可卉好歹是个高材生,说不定真能给她个好建议。
*
一大早,向家就呈现一阵兵荒马乱。
先是神识不清、活到二十三岁还喜欢赖床的向近凌,一脚踢飞了床上铃铃作响的恼人闹钟,用棉被蒙住头,打算继续好眠,但不到一分钟,手机就接着奏起热闹的七彩霓虹灯音乐。
向近凌极不情愿的从棉被中露出惺忪双眼,正准备寻找手机,好阻止“转吧,转吧,七彩霓虹灯!”的歌声继续打扰她的美梦,床上突然传来一阵扑鼻臭味。
“妞妞!你放屁对不对”向近凌猛地捂住鼻子,跳起来大叫,双眼指责地看向睡在旁边的可爱小狗。“好臭!好臭!臭到我任督二脉全打通了啦!”
臭味的来源──向家的爱犬妞妞,对着刚起床的主人热烈地摇着尾巴。
只顾着和妞妞大眼瞪小眼的向近凌,就这样和它僵持了近五分钟,突然脑中闪过星期一要早会这件事。
她惊叫了一声,赶忙跳下床,完全忘了自己有五百度近视,在没戴眼镜的情况下就急着要跑进浴室刷牙洗脸,没想到视线模糊的她一脚便踩上了妞妞热腾腾的粪便,软绵的触感让向近凌暂停所有动作。
“呜,妞妞,又是你!我的碎花气质小拖鞋。”向近凌的小脸皱成一团,缓缓举起右脚,惊恐的看着鞋底那一大坨黄色物体,还来不及哀嚎,就听见她老妈的叫声越过薄薄的浴室门板传到她耳中。
“向近凌,已经七点整了,你还要拖拖拉拉多久”
该死的!向近凌在心底咒骂一声。都怪她昨天在网路上找家教工作找得太晚了。无奈的,她把沾上“黄金”的拖鞋先丢进浴缸,然后快速用水泼了泼脸,再用毛巾胡乱擦擦了事,然后以没沾上多少牙膏的牙刷胡乱地刷完牙,戴上隐形眼镜后便迅速跑出浴室,扯下身上的运动小可爱和短裤,从衣柜抽了一套白色裤装换上。
很快地在脸上涂了防晒乳,再随意将头发绑成马尾,一边穿上深绿色高跟鞋,一边抹上淡色口红,左手提起蓝色托特包,右手抱起妞妞,飞快地从三楼直奔一楼。
“七点十五分,还好,还来得及。”向近凌看着客厅的挂钟,边喘边把妞妞塞给爸爸向天茂。
“大小姐,要不要来片面包啊?”向天茂递给女儿涂满花生酱的土司片,用另一手接下那只玛尔济斯狗。
向近凌迅速捂住鼻子别过头。
“不了,我去学校买。”她至少一个月不吃跟土黄色有关的食物。
“恩尧人呢?该不会还在赖床吧?”向近凌咕噜咕噜地喝下一杯牛奶,转头找寻弟弟的身影。
“一大早就去学校了。”
向家除了大女儿向近凌外,还有一个正在就读升学名校的高中男生向恩尧。和姐姐的个性完全不同,向恩尧属沉静内向、脾气温和型,专长恰好是向近凌最不拿手的绘画。两姐弟的感情如胶似漆,大抵是因为向恩尧总是被姐姐使唤,克得死死的关系吧。
“你动作快点,时间差不多了。”向天茂边喂妞妞吃狗罐头边提醒女儿。自从向近凌长大之后,就再也不给她老爸抱抱,所以妞妞就成了他最疼爱的小宝贝。
“糟糕!那我出门喽。下班之后要去应征家教,然后直接到乐乐补习班教英语,不用等我吃晚餐,我会自行解决。再见,拜拜,GOOD BYE!”向近凌连珠炮似地说完一串话,便跳上她的粉红小轿车,火速驶离了家门。
向近凌刚离开不到三十秒,温莲从厨房走了出来。
“我女儿咧?”顺顺及肩的卷发,拎起上班用的手提包,问着正在喂妞妞吃狗罐头的丈夫。
“走了。”向天茂漫不经心地答道,一边抽出纸巾擦拭妞妞沾满肉屑的嘴。
“走了”温莲的声音瞬间飙高了八度,就见那风韵犹存的脸庞拧出了几条纹。“昨天不是告诉过她,今天要顺便载她娘去上班的吗?你怎么没有留住她?”
搞什么啊!难道要她老妈走路去公司吗!温莲张大眼睛、手叉腰,火大的瞪着丈夫──真的是办事不力!
向天茂面对怒火冲天的太座,平时威严的气势立即消失无踪,赶忙放下小狗,柔情说道:
“那我载你去上班好了,老婆大人。”
全世界他最怕的人就是外表婉约、像极三从四德的好媳妇,但发起火来却比核弹爆发还恐怖的老婆温莲。
“载我去?好啊。言下之意就是你不打算去王董公司赶八点半的会议了是不是?”温莲冷笑一声。
向天茂一惊!他居然忘了今天一早要和公司大客户开会!
“呵呵,你别生气,我这就去把你女儿叫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