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哥儿,你怎么过来了?”
九岁的安筝面皮白净,五官清秀,今年虚岁有十,他不像一般的黄口小儿赶鸡撵狗的疯玩,年纪虽小却成熟稳重,心里大抵是知道嫂子持家不易,不论是在田地里忙碌,还是喂鸡养鸭,他总带着小他两岁的俊生,有时还会假借带侄子出来玩给安娘子送水喝。
乡村孩子难得有正经的零食吃,他和俊生见到安娘子出门回来居然给他们带了甜食,简直喜出望外,一边吃,一边听说是鱼小闲买的,便自告奋勇过来向她道谢。
“我可以和大夫去镇上拿药。”
“你识路吗?”
安筝不禁露出腼腆的笑容,这一笑,颊边露出一个小小的涡儿,“我去学堂时,每天都必须从那岔路上经过。”
“那就麻烦你了。”她掏出仅剩的一两银子交给安筝。
“给太多了,药帖子一包六十文,拿三副药吃看看,出诊费五十文,去掉零头,小娘子给老朽两百文钱就是了,别让孩子带那么多钱在路上走,危险。”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小娘子,大手大脚的,让他颇不以为然。
鱼小闲搔搔头,有那么些不好意思,不是她大方,是手上就那么块碎银,不找开来,还真没办法使。
安筝悟性高,很快反应过来。“算术夫子教过我的,我知道要找多少铜板回来。”
鱼小闲满意的点头,孺子可教也,这孩子是个聪慧可教的,她一边向老郎中道谢,“多谢大夫教我!我会谨记在心,多谢您跑这一趟!”
这老郎中是个心善之人,见她家困窘,掐头去尾,去掉零头,可这一来不就没赚头了?
“这是我分内之事,别怪老朽多嘴一句,小娘子如果可以,还是尽早往县城去找更高明的郎中,令夫婿的病才能及早复原。”老郎中胸襟开阔,毫不忌讳自己医术不精,反要她速速另聘高明。
于是鱼小闲再度向老郎中道谢,之后他带着安筝走了。
她回头看了眼平躺在炕上的田十四,不料对上的却是他睁着的眼睛,他长长的眉毛看起来有些倔强,沉着的眼睛似能洞悉一切,却又有几分让人看不透的威仪。
“醒了?要我扶你起来吗?”她看他,他也看她,不知道为什么,鱼小闲好像做不到面不改色,只能揣摩他心意的问了句。
他也不客气的点头,一副就等她过来扶的样子。
她轻易的把田十四扶起让他坐稳,眼睛带笑,却不说话直直的瞪着他看。
他被鱼小闲瞪得心里发毛,拉起她的手,写着,“怎么回事?”
“我在等你跟我道谢啊。”
这男人会不会是把她对他的服侍都当成了理所当然,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却从来没听过一个谢字从他嘴里出来。
这样的男人不能惯,男人是要教的,磨一磨,才会好用。
这时代的女子把丈夫当成天,可以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如此,也许等她真的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她可以替他做任何事情,但这“室友”,他还没这权力。
她也不是真的缺他一声谢,就是看不惯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
田十四眯起眼,咬牙切齿,这是质疑他的教养吗?
鱼小闲几乎要听到他的磨牙声了,但是她愉快的很,“没有人有义务要帮你做事的,就算你是我的丈夫,我是你的内人,我仍然应该得到你的敬意。”
田十四盯着她,说她胆大妄为一点也没错,可明面上又让人挑不出错处。
的确,她一日两餐在灶前忙碌,给他做饭,供着他吃穿;他每次睁眼,就可以看见院子外扯的两根绳索,上面晾着他的衣物,风一起,起起伏伏的随风飘荡,而她趁着谷雨前后种下的瓜豆也冒出绿油油的芽,感觉充满了生命力。
如果两人可以继续这样过下去……想到这里,他居然不反对……
他静了半晌,手劲用了力的在她手上写下,“谢谢。”
鱼小闲才不管田十四心里有没有什么OS,总之她满意了。
就这样?见她瞬间露出满意的笑,田十四心里有些不懂。
的确,鱼小闲要的就只有这样。
她的观念里,女人从来不是男人的附属,你要我做事,可以,但事成你得向我道谢,无论朋友也好,上司下属也罢,这便是你来我往的人际礼节。
为他做了那么多她要一个谢字,不过分吧!
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马上找回场子,“给我一杯水。”
“是,老爷。”睚皆必报的小人!
她倒了水,把茶杯塞进他手里,“方才大夫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见刚才他睁眼的刹那,那眼神澄澈得很,不像刚醒过来的人。
他瞥了她一眼,把满当当的水一口气喝光。
鱼小闲当他这反应是从头到尾都听清楚了,“你这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拉起她的手心,写着,“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吧。”她也不啰嗦,只是他的指尖在她的手心里描绘着字型,有些发痒。
田十四目光微深,“被仇家所害。”
“与人结仇,对方的背后势力强不强?你看起来又不像争强好斗的人,莫非是为了女人?银子?还是义气之争?哼哼,男人打架为的不就这几样?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这伤得看什么大夫?方才那老郎中说他治不好,还是你有别的想法?”
她说话简直像竹筒倒豆儿似的,螺丝也没吃一个,让田十四直觉有些反应不过来。
“对方被我所杀,我和他双双跌入赣河,才会变成现下这模样。”
“要我去县城请郎中吗?”打打杀杀,他不会是武侠小说里写的那种江湖中人吧?
“这毒我能自己治。”只要给他安静的地方与时间。
只有武功恢复才能改变现状,其实随着每日不间断的调息养气,他已经能感觉得到内力逐渐渗入四肢百骸,身体一天比一天舒畅。
“好吧,不过既然花了钱,拿回来的药你还是得吃。”
她眼睛清亮,样子格外明丽,看着他的柔软神情像舒展在清澈水中的春茶,感觉清香四溢。
但是,慢着!她难道不知道是药三分毒,他不需要!
见他一副不情愿,她低声威胁,“一包六十文,可贵得很!”肉痛啊!这可要多久才能赚回来?
想到她上一世虽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至少没愁过吃穿,想不到来到这里……她心里悄悄的向上帝竖起了中指!
庄稼人一天只吃早晚两顿饭。
家里要是有爷们、男娃还是老人,中午才再加上一顿。
这一顿还是为了家里的劳动力能有力气干活,至于男娃,是传宗接代的盼头,饿了谁也不能饿了他,老人家嘛,白璧皇朝自从建国便崇尚孝道,不给老人家吃喝,这可不是光着脊梁骨等别人戳吗?
一般来说,女人是没有午饭的。
鱼小闲可不管这些,吃饭皇帝大,她就是要吃三顿饭,她是家里的劳力,她不吃饱,想法子挣钱,她家男人吃什么?
她很快张罗起午饭,从市集回来本来就晚了,又被老郎中这一耽误,不知不觉晌午都过了,早上那糖饼早不知道消化到哪去,这会儿饿过头反倒没感觉了。
她也不理田十四,挑好菜、把锅子洗净,在灶上忙活开来。
食材有限,调味料也少得可怜,她最后决定把剩下不多的野菜烧成汤,然后用粗粮粉搓成团子,和着野菜汤一起煮熟,这叫野菜糊糊,美味又管饱。
她想起田十四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不自觉地从篮子里拿了两个蛋,锅里放上素油,煎了两只荷包蛋。
“还要我喂饭吗?”她把缺了角的大碗往田十四面前一放,里面两颗蛋滑嫩滑嫩的相依偎。
“我自己来。”那味儿马上吸引了他。
这些日子以来,他好像越来越不能忍饿了。
不过,这两个荷包蛋都是他的吗?她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
他心里生出一股自己也不明白的虚荣劲,两个沁出蛋黄的荷包蛋,只有他有。只是他曾几何时变得这么幼稚了,以前不屑一顾的粗俗鸡蛋居然就能讨得了他的欢心?
不,“她”没有出现之前,别说一天两顿饭没着落,好几天经常都是饥肠辘辘的,那时的自己想着离死不远,多一顿少一顿,又有什么差别,可自从“她”出现后,连肚皮都知道要求生了。
鱼小闲也拿起筷子开吃。
她的吃相文文静静,田十四竟然觉得有些赏心悦目。
吃过饭,她拾掇了一切,照例又用茶枝给他泡了杯茶,然后拿起买回来的工具,出去收拾她那些拖回来的粗木棍子。
田十四在房子里呆坐了一会儿,喝了茶,感觉消食消得差不多了,回到炕上,倒头睡了个午觉,再度醒来后,透过院门,就瞧见鱼小闲的侧脸和不住做事的双臂。
她,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猪晚,一个人把里里外外的活都揽去做,太辛苦了。
若一般男子这么工作一下午,胳膊估计都不像自己的了,照她那样继续下去,肯定是累得不得了,但他又不能干活,都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曾几何时,他田十四堕落到要一个女子来养他?
他太阳穴上的青筋迸了出来,五指握成了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