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从知道霍天隽回山上坚持回归自然的主因,此次下山她慎重考虑后,决定购买新鲜食材,让他能吃到最天然的食物。
问题是,她根本不会煮。但是她家有大厨,先偷懒一次,叫大厨煮一锅天然健康的好食物,她再拿到山上给他吃。
一进家门,爹地像吃错药似的,看到她一脸气呼呼,频频问她一些怪问题——
“他……他……他有没有对你……做出天理不容的事?”夏雷咬牙切齿。
“天理不容?”她想了想,“还不少耶!”光是动不动就剥光她衣服,就很天理不容了吧!还有其他挑柴、生火……爹地一问,她还真觉得这些事真的都很天理不容。
闻言,夏雷险些脑充血。“他……他他他……他真的对你……款!”
他匆地重重叹了声。就算他气到咬断牙齿,又能如何?
当初他亲爱的老婆执意要让他们的宝贝女儿上山去,并且告诉他霍天隽那小子是她内定的女婿人选,只要瑞希和他谱出情意结了婚,不但有个好归宿,荷真H.Z也有接班人,一举两得。
老婆把那小子夸上天,他想了想,瑞希也二十五了,如果有好对象早早结婚也好,他也可以含饴弄孙,这么想他才勉强答应放行的。
他也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的人那么保守,孤男寡女相处一室,尤其他女儿美得像朵花,哪个男人不心动?但以一个父亲爱护女儿的立场,还是希望女儿在婚前和任何男人都是清清白白,如此婚后丈夫才会更珍惜她。
可……可是,霍天隽那个臭小子没他想像中的那么绅士,居然对她女儿伸……伸出魔爪!
好吧,退一步想,如果霍天隽要娶他女儿,他可以不计较这点。但,令他气到头顶冒烟的是,他居然把他的宝贝女儿脱光光贴红萝卜皮的照片大剌刺的公诸于世!
如果不是他亲爱的老婆不准他插手管他们两人的事,照片登出来那天,他早就派大队人马杀到山上去狠狠教训那小子一顿。
“爹地,你不要紧吧!”忙不迭扶着口吃似有中风前兆的父亲坐下,她拍拍父亲的胸口,帮他顺顺气。
鼻头出火的夏雷从桌底下拿出最新一期的J杂志,丢在桌上。
看到封面上的照片正是她身穿红萝卜单肩礼服斜躺的情景,夏瑞希眉开眼笑的拿起杂志。
“已经刊出来了。”她怎如此健忘?方才满脑子想的都是要买什么食材,居然忘了最新一期的杂志已出版。
“你看看这是什么?你为什么让他对你做这种……”夏雷气到说不出话。
“爹地,你干么大惊小怪,你要用艺术的眼光来看,人家霍天隽的作品在国外的杂志获得读者很大的回响,杂志总编对他的评价也很高,而且国外杂志总编还说我是台湾的田园仙子……”
“你还让他把照片刊登在国外杂志?”夏雷瞪人牛眼。这……简直是丢脸丢到国外去。
“他本来就有在国外杂志发表新作。”
不理气到脸涨红的父亲,夏瑞希等不及翻开杂志,想看看了总编给她的评价,翻至相关页,怀抱着高期待的喜悦心情,瞬间落空。
没有她想像中的大大赞美,标题只写着“时龄女王夏瑞希和超人气服装设计师霍天隽的搞怪组合”,一样是总编亲笔撰文,国外总编大篇幅赞美,可了总编写得平淡,不褒不贬,文意保守。
“别看了,看看这个。”抢下女儿手中的J杂志,夏雷递上一本新发行的时尚“S杂志”创刊号。
“什么时候又发行一本新杂志?”封面还是她的死对头吴英英,把书丢回桌上,她气得不想看。
夏雷翻开杂志内一篇写着“时尚女王变身兔子公主?”的评论,气呼呼的重递给女儿。“你自己看看!”
看到标题,夏瑞希接过杂志仔细阅读内文,看完后,她气得火冒三丈。
“这是谁写的?”文内对她着红萝卜礼服一事,极尽所能的讥讽,还说她“大势已去”,不再有当时尚女王的资格,更大刺剌写着她去代言农产品倒是如鱼得水,真把她给气炸了!
“不用管谁写的,反正我不准你再到霍天隽那小子那儿去,我的宝贝女儿如花似玉,贵气十足,他居然给你弄这模样,还把照片刊登在杂志上,我们夏家的睑都被他给丢光了!”
“他……”夏瑞希怔愣。她明明很生气的,可一听见爹地指责他,她却想出言护他,不过心念一转,想到自己被新杂志写得那么不堪,这一切还不都是……都是他害的!
虽然是她极力怂恿他在国内杂志发表新作,可是,被评得一无是处,代表他……他不够用心。
气极的夏瑞希,没办法冷静下来思考,她只觉得好丢脸,原本想力挽岌岌可危的时尚女王的宝座,这下弄得更糟,吴英英不替一吹灰之力就把她踩在脚下,瞧,这杂志把她捧成“真正”的时尚女王,一连好几页都是她的专访,还有跨页的艺术照。
重重的阖上杂志,夏瑞希气得大叫,吓到站在门口处的大厨师。
“小……小姐,花嫂说你找我,你想吃什么吗?”大厨师战战兢兢的问。
“不吃,我不想吃,谁都别想吃了!”她娇怒着,起身跺脚,气急败坏的转身上楼。她再也不回山上去、再也不当煮饭婆、再也不让他在她身上贴那些“农产品”,让别人再把她当笑话看。
还有,再也、再也不想看到他!
“小姐……”大厨师愣在门口。
“别叫了。”夏雷示意他噤声,免得扫到台风尾。
“那,不用煮了?”大厨师难掩失望神色。他还以为小姐是想念他的厨艺,特地回来要吃他做的菜,亏他兴匆匆的要来告诉小姐他前几天自创一道西式料理,保证独家,外头是吃不到的。
“谁说不用煮?我不用吃吗?”
“老爷,你今天有食欲了?”这几天老爷反常地每餐吃不到一碗饭,他还担心老爷生病了,小姐一回来,老爷的病不药而愈,看来是得了思女病,重点是,他精心研发的西式料理,找到试吃者了。“正好我发明一道新菜……”
“我不想吃什么新菜,给我焢肉饭,其他我都不要。”
“呃,是。”大厨师只得一脸落寞离开。他苦心钻研的独门料理没人品尝,真令人沮丧。老爷爱吃的菜,数十年如一日,永远都是焢肉饭,不嫌腻啊他!
夏雷两手环胸瞄着楼上。看瑞希方才气腾腾的模样,这次她肯定不回那个鸟不生蛋的荒山野岭了!
哈哈,正中他意!虽然看到杂志上的照片和评论他也很生气,但结果反而是好的。
心情人好,超想吃他个五大碗焢肉饭!
夜深人静,太寂静的房内,夏瑞希反而睡不着,翻来覆去,心中虽还有一把火,可她并不是生气得睡不普,真正令她睡不着的原因竟然是——没听到虫鸣协奏曲。
山上的夜晚,老是有一些她不知其名的虫在叫,还有蛙鸣声,呱呱呱的,曾经让她抓狂的声音,曾几何时竟成为伴她入眠的催眠曲。耳边没有虫鸣蛙叫声,她怎么都睡不着。
愣坐床边,望着电话,她突然想打电话给他,要说什么?说……说她今天在家逗留晚了要留下过夜,明天就回去?她干么向他交代行踪,再者,不是已经决定不回去了?
侧身,两条细腿抬上床,背斜靠着床头,两手环胸,她和矛盾的自己生闷气。
和K总编联络过,她才知那个新发行的S杂志是吴英英母亲出资创办的,理所当然捧自家公主,也不忘狠批公主的死对头。
J总编安慰她,不要理那些没水准的评论,但也直言霍天隽的搞怪作品,在国外或许可以获得读者一面倒的赞赏,可在台湾,评价却是两极化,更糟的是,赞赏的那一边趋于保守,不赏识的那一派,可是毫不留情的讥讽。好死不死模特儿是她,那张照片,正好让一直想把她踩在脚底下的吴英英拿去大作文章!
她心知肚明,这不是他的错,只是她运气差,那张照片正好成为S杂志创刊的第一篇和时尚有关的评论。其实就算没拍她裹红萝卜当衣服穿的照片,吴英英一定也会找其他话题狠狠打击她。
妈咪回家后,也来和她说了一些话,她觉得霍天隽那些搞怪创意点子非常优,如果她再年轻二、三十岁,说不定也会学他放逐自己,弄那些搞怪作品。
连妈咪都这么说,她实在没有怪他的理由。他没错,只是她心头的一把火太旺,不小心烧到他那儿去。
妈咪要她在家住几天,冷静想一想,之后再回山上去,虽然爹地反对,但妈咪说了算。
此刻的她,还未冷静下来,却已经有想回山上的念头。她担心冰箱空空如也,他没有东西可以煮来吃,虽然还有一箱泡面,但他不爱吃,也许他会去菜园随手拔一把菜煮来配饭吃……
“厚——”
装死倒在床上,拉了薄被盖住头。她干么满脑子都在想他,干么担心他没东西吃,他自小就住山上,他会自己打理好一切不是?
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她索性起身把一大叠信件再翻阅一次。她不在的这段期间,大大小小时尚派对寄来的邀请函不下数百张,抽了一张打开看,明明字就在眼前,她却不知上头写了什么,倒是很清楚脑中正在想的事!!不知道明天早上他会不会自己先煮稀饭吃?
厚~
把一大叠信件丢在床上。她是他的煮饭婆是不是,干么老想着他三餐要吃什么?
人在菜园中拔草的霍天隽,听到大宝二宝的吠声,立即抬头眺望,三秒钟后,又失望的垂下头。只是一只野猫而已。
他明明听得出来那吠声是狗看见异类的吠声,不是见着人兴奋的叫声,却仍是忍不住抬头看,生怕错过见到她回来的那一刻。
就地而坐,仰望天空,蓝天白云加上微风,山上的空气和自然美景是繁华城市所没有的,可大部分的人却偏爱挤在小小城市沉沦在五光十色的灯景下,也不愿住到山上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
不是苛责她,他自己也在繁荣的城市待了好些年,若不是他的手失去“知觉”,或许至今他人还流连在时尚花都不会回来,更遑论她自小生长在城市中,那儿,才是她习惯住的地方。
他听J总编说了,那张照片刊登没多久,就被另一家新发行的杂志批评得体无完肤,她很在意,非常在意,更正确的说法是,她气极了!
漫不经心地拔起脚边的一株杂草,他不在意任何评论,他曾和她说过,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对他的看法。既然决定回台湾、回偏僻山上,他就不会去在意外界对他的任何评论,可她不同。
向来被时尚界捧在手心犹如公主般呵护的她,哪禁得起被公开的讥讽,会生气,也是人之常情。
是他思虑不周,只顾着帮她完成心愿,未料及照片刊登后她极可能受到的冲击。
狗又叫了,明明只是两只狗玩闹的叫声,平常充耳不闻的吠声,却又让他转头凝望……欸,当然不可能是她回来。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罢了,多了她,只是多一个人来打扰他在山上的清修,她不回来,他乐得清闲不是?
可是,心头为何一阵空虚?
自己找了台阶下,接连三天都吃菜园的菜配白饭,单一的菜,连吃三天,再怎么养生也觉乏味,肚子空虚,心头自然也受影响……
倏地起身,他决定骑他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他阿爸骑了二十五年的老旧脚踏车到山下采买大鱼大肉,吃他个痛快。
如果时间还早,或许他去找她,告诉她……不用回山上,两人之间的协定就此打消,她不用回山上当苦哈哈的佣人,他也不想到荷真H.Z当首席设计师。
才想着,阿爸的老旧脚踏车已经往山下走——自己什么时候骑上来的,怎么一点知觉都没有?
糟,他的症状该不会越来越严重,原本只是手没知觉,现在蔓延至全身都没知觉?
停下车,他踢了山路边的一个大泥块。痛耶,还好,会痛代表有知觉。
不能再延宕,他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找到她家去见她。
“去见她”这个念头在他心间迅速发酵,登时两个加起来五十岁的老轮胎,犹如风火轮,火速的往山下狂飙。
“天隽,你要下山啊……啊那不理偶——”一个戴草帽的老农骑机车和他同方向而行,挥手和他打招呼,他咻了一下就不见人影。“这阿雄的儿子真没礼貌,看到人也不会打招呼……骑脚踏车比我骑机车还快——惨啊,甘那无油……阿雄的儿子,等一下啦,死囝仔,骑那么快要死喔。”
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只见戴草帽的老农,一脸气腾腾地独自牵着油已见底的机车,踽踽独行,边走边叨念。
“死囝仔,我若看到恁阿爸,我绝对要甲共,骑那么快要死喔,也不会回头甲我看一下,害我自己一个人在山路憨憨牵车,死囝仔、死囝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