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五十三分!
惨了,惨了,她从没有这么晚回家过,一定会被骂死了!
慌忙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心,胡乱拍拍上头沾染的尘土后便塞回胸口里,一边加快脚步往回家的方向行进,时间愈晚,路上的人迹也愈来愈少,放眼看去,零零落落小猫两三只而已。
不要紧,不要紧,这附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狼什么狗的,应该不会有事的。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转入通往她家的路,可是走不到二十公尺,她就听到后面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脚步声。没事,没事,这条路又不是她家的,有其它人也不奇怪。她继续安慰自己,不过,下意识脚步又稍微再加快了一点点,结果,当她走上公园旁的道路时,发现后面的脚步声竟然也跟着她加快了。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这么晚了,她急着回家,别人自然也急着回家嘛!
她更努力安慰自己,努力粉饰太平,甚至还放慢了脚步,想说让后面的人先走一步,免得有人跟在她后面步步惊魂,她承认,有时候她的胆子也是很小的,譬如现在。
可是……
咦咦?为什么后面的人也放慢脚步了?
不信邪,她再加快脚步,立刻,后面的脚步声也加快了,再放慢,后面的人也跟着放慢,又加快,后面的人也随着加快。
不……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霉吧?
瞬间,她的脑海中自动浮现电视新闻里夜归女孩子被奸杀的报导,血淋淋的、惊心动魄的,心跳顿时好像追加了赛车引擎般开始狂飙,完全的吓坏了,想回头看又不敢,慌慌张张左右张望,除了昏蒙蒙的路灯之外,一无所见。
完了,完了,在这附近,一过晚上九点半,路上就几乎没什么人了,尤其是公园这边,除了九点就关门的商店之外,连住家都没有,就算她喊救命,也只有蚊子会来表示一下同情,顺便叨扰一顿大餐,一点帮助也没有。
怎么办?怎么办?
手机,手机,给我手机啊啊啊!
没有,没有,她没有手机啊啊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拒绝妈妈买手机给她?就算以往都用不着,买了也是浪费,可是现在用得着了嘛,而且还非用不可咧!
呜呜呜,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她该怎么办?
她满头大汗拚命问自己,愈问愈慌张,愈问愈是一脑子空白,连一个字答案也找不到,不过,在她认输投降之前,身体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识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动作!拔腿就跑。
妈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没命的奔跑,不料后面的脚步声竟也跟着她跑起来,她差点当场晕倒。幸好,幸好,她没有干那种无意义的蠢事;没有,没有,她只是差点晕倒,并没有真的晕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济,埋头卯起来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后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还快,太过分了,她已经这么拚力逃命了,没有奖励,至少也要给她一点鼓励吧,譬如说,他们跑得一样快,她逃不脱,后面也追不上,然后,大家一起练奥运。
呜呜呜,给她一点点鼓励嘛!
继续跑跑跑,跑跑跑……
继续追追追,追追追……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任何鼓励,只有没力,两脚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书包在臀侧一下下的拍打着,更增加她的负担,没一会儿,她已经跑到快断气了,后面的脚步声却依然愈来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后面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热气,呼得她后颈寒毛直竖,胃里好像有一百只老鼠在暴动……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啊,她还能做什么努力救自己?
有,最后一招,尖叫!
对,要叫,就算叫了也没人会听到,她还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壮烈成仁,她会死不瞑目。
于是,她张大嘴巴,正准备试试看能不能把整个大台北地区的警察全都给“召唤”过来,不意,就在尖叫声即将离口的那一刹那,骤然发现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还绑了一条半长不短的马尾,拎着超商的袋子缓步走着!多半是到捷运站那边的7-11买香烟或啤酒。
他们这附近只有一个男人留长发,因为懒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长又尖锐的叫声抖颤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证可以创下全台所有分贝器的最新纪录,虽然跟原先计划的内容不一样。
原以为自己已经没力气再跑多远了,可是在这一瞬间,狂喜点燃了她最后残存的力量,使她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一秒钟之内就飙到那人身后,三不管从后面圈住那人的腰际,十指互扣死命捉紧,还上了几十道锁,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虽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认识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动对他搂搂抱抱的,不管是谁,胆敢触犯他的大忌,下场都是唯一极刑:一脚踢到北极去勘查全球温室效应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记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几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娇吧,可惜用错了方法,某人当场就抹黑脸,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声那个女孩子就跑去和墙壁做最亲密的接触了,这还不够,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只大脚丫子,咻一下那个女孩子已经像长脚的足球一样飞到大门外去了。
当时那个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样爬在大马路上,半边脸肿得像泡烂的猪肝,裙子翻开,里面竟然没有穿内裤,两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好不刺眼,路过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牵蜘蛛丝,超惨!
丢那种脸,那个女孩子大概在未来三十年内都会作没穿内裤的噩梦。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来不管任何闲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尸了、他老妹要被强奸了,他也不会插半手,彻底的冷血无情,狼心狗肺的极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还打算硬丢给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闲事”,按照他那种任性又暴烈的脾气,她实在不敢想象除了大发雷霆之怒的先赏她“五百”,再附赠一只大脚印之外,他还会追加什么手段来“招待”她?凌迟?不管怎样,现在情况危急,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过眼前这一关再说!
“呜呜呜……”叫完就开始哭,这是最后一招的附招,免费赠送的。
“你想干什么?”果然,阴森森的语气,满满的怨恨,好像他全家人都是被她杀光的。
“后面有人跟着我……”尽管恨吧,小女孩很有志气,说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一阵静默,然后,她发现自己身不由主地跟着他转了半圈,接着,自她头顶上传来低沉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怒叱。
“滚!”
立刻,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就如同她所预料,当他发怒摆出一级凶相时,没有人会不害怕的。
然后,另一阵静默,他不再出声,她也没出声;他不动,她也没动。
不知过了多久,因恐惧而狂跳的心终于慢慢恢复平稳,泪水也逐渐止住,再花了一点时间准备好要让他踢到世上任一个角落去。最好不是踢回捷运站,不然又得重来一次了。
终于,她放开了手,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咬紧牙根,准备好要让他一脚踹到北极,也可能是南极去。但……神奇的事发生了!
他不但没有踢她,还捞起了她的手,缓缓走上回家的路,路途上,他一句话也没说,那修长而温暖的手却熨烫了她因余悸犹存而冰冷的心,直至回到她家门口,他才放开她的手。
“进去。”
她一语不发,立刻掏出钥匙来打开大门,进去,关上门,旋即把耳朵贴在大门上,倾听他拿钥匙打开隔壁大门、关门的声音,再挺直身,继续倾听他走在隔壁前院的脚步声,直至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屋内。
然后,她低下眸子怔怔望住那只被他牵过的手,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满心不可思议,总觉得像是在作梦。
罗家和曹家是隔壁邻居,前后三代将近六十年了,他们从小认识到大,虽然话没说过几句,但三天两头碰面,双方父母也不时聊起彼此的小孩,曹家的小孩都没什么问题,罗家的小孩也很出色,就是罗家老三跟“正常”这两个字有相当大的距离,这是左邻右舍公认的事实。记得小时候她也超怕罗家老三的,远远一看见他就躲,因为那家伙对任何人都很不客气,更正,是粗暴,他对任何人都很粗暴,一个不小心惹恼了他,杀人狂的凶相马上就秀出来了,人见人怕、鬼见鬼惊,要吓唬不听话的小孩最有效。
每次电视报导说有凶杀案发生,她都以为是他干的。
上国中时,又听说有好多女生倒追他,猜想得到,她们多半都是被他的外表给蛊惑了,可是一旦真的开始交往之后,她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结果可想而知,最快三天,最慢也不到两个月就分手了。
就不信有谁受得了他那种阴晴不定,行事只凭一时心情好坏,一飙起火来就穷凶极恶的脾气。
可没想到他今天却表现得这么反常,不,是正常,他生病了吗?
***
两个多月后,曹北琪再一次匆匆自捷运站走出来,瞥一下手表,心头又咚了下,不过这回没有掉到地上去。
十点多了?甜甜的脸儿沮丧的垮了,然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自书包里掏出从没用过的手机来。呜呜呜,以后再也不参加什么诗歌朗诵社了,竟然拖到这么晚才让人家回家!幸好,鉴于两个多月前那件事,隔天她立刻去办了一支手机,现在才能够打回家向爸爸求救。可是……
不会吧,十分钟了,家里的电话还在通话中,是谁的舌头那么长?
她搔搔头,决定打爸爸的手机……不对,爸妈的手机总是一回到家就关机了;那就大姊的手机……也不行,这时候是大姊的热线通话时段;好吧,二姊的手机也是可以啦……
耶,一样通话中?
那只剩下弟弟的手机了……啊,差点忘了,弟弟正在考试,手机关了,那……
那……还有谁可以求救?
没有,一个也没有了。
由于她的手机才办好两个月,根本没有多少纪录,除了同学及家人之外,也只有罗家的电话号码,可是罗妈妈全家人都到台中去喝喜酒了,虽然三哥没去,但他一定半字都不吭就给她挂电话……好吧,试试看,死马当活马医。
“三哥,我是琪琪啦,我在捷运站,能不能麻烦你到隔壁通知我爸……”
“谁理你!”
喀嚓,某人挂电话了!
果然,死马是救不活的,她忍不住对着手机吐了一下舌头,哼,了不起啊!
不过她并没有真的生气,因为那是预料中的事,起码他还给了她三个字,不错了啦!
于是,她先到超商前面的骑楼!那里比较亮、比较安全,再继续打她家的电话,最慢一个钟头,她一定可以打通,因为曹爸爸规定打电话不能超过一个钟头,这是电话礼貌。
岂料,神奇的事再一次发生了。
她才打了十来分钟便看到罗家老三出现在十字路口拐角那边,他看也没看她一眼,自顾自到超商买香烟,她喜出望外地赶紧跟进去,等他买好香烟之后,再尾随在他后面回家。
从头到尾他连眼角也没有给她瞄一下,也没跟她吭过半个字,好像根本不晓得有人跟在他后面;可是她知道,罗家老三是特地出来“接”她的。因为他一直等她进到自己家门之后,才拿钥匙开他自己家的大门。
高二以前,曹北琪到罗家去的次数用两只手就数得出来了,但第一次神奇事件之后,她就不时到罗家晃两圈,第二次神奇事件过后,她到罗家的次数不但以等比级数增加,还常常留在罗家用餐。
暑假一开始,她更是天天跑到罗家来报到,也多半都会留在罗家用午餐,有时候连晚餐都包了。
虽然两家人都觉得有点奇怪,但这时候还没有人察觉到她是为了罗家老三。
“妈,我到罗妈妈家去啰!”
“午餐?”
“在罗妈妈家吃!”
曹家居住在一条六米宽巷道里,两侧俱是双层洋房,一式宽敞的前、后院,五十年前,这里是最高级的住宅区;五十年后,悠悠岁月已将这一区的建筑物涂满陈旧的痕迹,但由于住户的用心维护,这里依然是市区内数一数二的高尚住宅区。
最特别的是,在这条巷道里绝对看不见杂乱的汽机车,因为这条巷道禁止车辆,就算是脚踏车,也得用推的停到自家院子里。
这日,最炎热的七月天里,她一边回头高喊交代去向,一边踏出自己家大门,、三步路到隔壁罗家,按两下门铃,不到二十秒,罗妈妈就来开门了,一见是马上就笑出一脸慈蔼,目光更是宠溺。
“你来啦,罗妈妈今天要做生菜虾松喔,要不要留在这里吃午餐啊?”
“要要要!当然要!”
兴高采烈的跟在罗妈妈身后走向厨房,曹北琪像只哈巴狗一样猛摇尾巴。由于曹家和罗家都各有四个孩子,性别却恰好相反,曹家是三个姊姊,弟弟最小;而罗家则是三个哥哥,妹妹最小,所谓“物”以稀为贵,因此,曹家特别宠男孩,而罗家则特别宠女孩,每次曹北琪上罗家来,罗妈妈就想占为己有,企图捞个现成的女儿来平衡一下罗家的阳盛阴衰。
反正曹家有三个女儿,分给罗家一个又怎样,大不了,罗家也拿个儿子跟曹家交换,平衡一下曹家的阴盛阳衰,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罗妈妈,大哥还没拿到学位吗?”
“早就拿到啦,不过他决定要留在那边跟人家合伙开公司。”
“不会学人家搞移民吧?”
“谁知道。”罗家老大退伍后就到美国进修,原说好拿到学位就回来的说,没想到一去就赖在那边不想回头了。理由:美国人拗了台湾那么多军购费,他也要去A点黑心钱回来。
“那二哥呢?”
“还用问,又去泡马子啦!”
听罗妈妈那种又气又无奈的语气,曹北琪不禁莞尔,双颊顿时浮现一双又深又可爱的梨窝。
罗家老二虽是泡妞高手,但他泡妞的理由跟一般人不一样,因为他泡过的妞儿永远赶不上弟弟那么多,最可恨的是,他还要花费精力去泡,而弟弟的女人却都是自动送上门来的,所以他一有空就卯起来泡更多的妞,最大的野心是打破弟弟的纪录,创造更辉煌的丰功伟业,最好能够登上金氏纪录排行榜,那就更完美了。
“秀秀更不用说,也去约会了吧?”
“假日里,他们两个总是一大早就不见人影。”打开冰箱,罗妈妈一样样取出需用的材料。“除了老三,这么早他应该还在睡觉,不过刚刚有个女孩子来找他,他应该醒了吧!”
“是喔……”没来由的,一听到有女孩子来找罗家老三,曹北琪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两瓣红唇不自觉的嘟了起来,心里头开始冒发酵泡泡!那种陈年老醋腐烂的发酵。“三哥的女朋友?”
“不,他们上个月分手了。”
“又?”
“对,又。”
哼,滥交的男人!
罗家老三的恶习多多,不胜枚举,从盘古开天辟地说到太阳熄火都不一定说得完,其中最受人诟病,排名第一的自然是他的凶悍粗暴。
据她所知,除了罗爸爸、罗妈妈之外,连罗家老大、老二和罗家小妹都亲身体验过他的凶暴,其中最惨烈的莫过于罗家老二,只不过很好心的“规劝”弟弟别太嚣张,最好不要再把女朋友叫回家里来嘿咻,免得教坏年幼无知又天真纯洁的小妹妹,不过这么几句话而已,当场就被一脚踹下楼,咕咚咕咚直接摔断腿,一个星期后,石膏还没拆掉又被踢下床压断手臂,前后整整做了三个多月的残障同胞。
自那尔后,再也没有人敢管罗家老三的事,除非不想活了,自己又下不了手,只好请他代劳。
而罗家老三另一项最受人唾弃,排名第二的恶习,是他交女朋友的态度,不,那根本不算是交女朋友,而是嫖妓,还是免费的,既没有约会逛街,也没有吃饭看电影,连对话都没几句,一切都只为了解决男人最原始的生理欲望,见面,就只是为了上床而已。
想谈情说爱?
自己去哈吧!
从国三开始,前前后后他就交了起码三十个以上这种“纯交流”的女朋友,说不定早已破四十大关了,照这样下去,他早晚会精尽人亡玩到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