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术后状况良好,却不死心的追问,难道要他回答病人膏盲才肯放过他吗?还有其中一名跳楼的女学生,把他当成偶像也就算了,还向来访的媒体说什么一见钟情的,乱七八糟。
媒体要夸大新闻才有人看,这种奇怪的现象代表社会病得不轻。
至于美国医疗高峰会,说起名目很好听,追根究柢只是让这些名师有个地方可以烛耀,顺便藉机会宣传医术,毕竟医生也是要吃饭才会饱。他对这种交际场合没兴趣,纯粹当偷了几天闲,所以没有和其他人攀谈,懒洋洋的靠在外围区;只消往后几步,就能滚出这里。
站在这儿也是无趣,不如四处走走吧!才这么想,他就实践。
来到饭店附设的百货公司,似乎有什么活动,透过麦克风传来断续的声音,他可以听见……觉得这声音好熟悉,熟到他进入围观的人群,想要看仔细。
“可可豆品种有三种,分别为:一、克旦罗欧,分布范围从中美洲到南美洲,二、弗拉斯特罗,包括亚马逊河森林带,三、特里尼塔里欧,为杂混品种……今天我们的主要材料就是由第一群克里罗欧和第二群所混合而成的巧克力砖,像这个样子点火,巧克力就会慢慢融化。”她俐落的示范草莓巧克力的制作方法。
杜克绍的脑袋呈现一片空白,尤其在看见她小巧的心形脸蛋时,喉咙像被人钳住似的,他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长得这么像……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他慢慢的穿过人群,想要走近一点看,人不可能像成这样,一定有某些地方不同。
“好,我们今天示范的手工草莓巧克力完成了。”三分之二覆盖黑浓巧克力,露出红色的上半身及绿意蒂结,模样十分可口。
“有人想要品尝味道吗?”明茱柔端著银盘,她的语调十分轻快,眉眼微扬,全是笑容。
“我!”一名小男孩活泼的冲到料理台前,接过明茱柔的巧克力就塞进嘴里。
“好吃吗?”她笑得十分灿烂。
小男孩塞满巧克力的小嘴无法说话,只能点头如捣蒜的表示好吃。
“还有人要吗?”
“我。”明明不爱甜食的,但手却有意识的举起来,甚至走到台前。杜克绍一直在观察她脸部的表情,细微起伏也不放过。
他?!真的是他!化成灰她都认得!怎么会这么巧合?!明茱柔不动声色,纵使手中的银盘成了千金重,她也要求自己面带笑容。
“来。”明茱柔将巧克力递给他,“咦?你不尝尝看吗?很好吃,不会很甜喔!”看他眼神带著狐疑,她笑著解释后,继续分送给其他人。
十一年,过了这么久再见面,心底除了惊讶还是惊讶,给自己千万次的心理建设,假想再见面的时候,她希望自己还能扬起嘴角说HELLO。
虽然这声HELLO没有出口,但至少仍笑著,这样可以了!
他将巧克力放进嘴里,微苦的滋味在舌尖化开,草莓的酸甜融合成另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只差辣味,否则就四味俱全了。
她在群众间分送著巧克力……轻盈的体态如彩蝶般,挂在脸上的笑容十分迷人。是的,他们四目相交,却没有任何熟悉的热情,一如对其他的客人。
如果真的是她,又怎么可能做到完全无动于哀?当初爱得这么深,所以才会有后来的憾事,再见面又怎能如此平淡?除非不是同一人……但是……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相像的人?
明茱柔分送完巧克力,群众对锅子或者巧克力有兴趣的,全让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她的工作到此告一段落,剩明天还有一场,就结束这趟宣传之旅了。
“不好意思,可以打扰一下吗?”
“什么事?”她的目光太清澈,淡然的微笑抚平他心底的激动。
“你是卖瓷器的公司员工吗?”杜克绍不免有些失望,难道世界上真有这么相像的人?
“先生需要什么吗?”秉持顾客为尊,她十分有礼貌的询问。
虽然……她真的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距离台湾十万多公里的遥远国度,怎么会有这种巧合的事?
杜克绍摇摇头,“我只是觉得你的厨艺很好,在这里卖瓷具很可惜。”
“谢谢,我的休息时间到了,就不陪你了,你可以慢慢看。”明茱柔转身离开,留下一缕清香让他独自黯然。
她……真的不是她。
拍拍脸颊,试图要让自己清醒一点,造物者的神奇不是在书上叙明了?同样面貌的人它总是制造出三个,存活在相同时空中,却一辈子也不可能让他们彼此相遇。
他算幸运,遇上另一个她,亲眼目睹这种神迹,只是……可惜她不是他想的人。
明茱柔几乎是蹑著脚尖走进合作伙伴准备的休息室,跌坐在沙发后,才调回呼吸频率,久久无法自己,抬起手,赫然发现轻轻抖动的手腕无法使力。
太突然了!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就这么翩然出现。
刹那间,她突然很害怕,所以拚命假装冷静,不让他看出任何端倪,她伪装得很成功,所以他并没有察觉任何异状,甚至无法确定她是不是明茱柔。
老天!这情形可笑到不行,她居然要假装自己不是自己。
原以为再见面,她可以快乐说声“嗨”的;只是她让害怕驾驭行为,所以反射出保护自己的动作。
她不想坦承十一年前的事,她已经守了那么多年的秘密,如果让他知道……
不要,她不想。
反正……不说也无所谓,都十一年了,说不定他已经有了亲亲女友,甚至是妻子,可能……孩子也有了。
不过他居然误以为她是卖瓷器的,没看见台上挂的红布条吗?明明就写著巧克力师傅。
算了,巧克力师傅在他眼底可能也不是什么耀人的职业,她在他眼底,似乎从来就没什么好成绩。
啊!下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你要振作点,忘记他,快点忘记他!
明茱柔深深吸了一口气,这只是偶遇,不算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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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法释怀下,杜克绍找了在场服务人员,询问她的名字,他想让自己完全死心。
“她是VIVIANMING啊!你的瓷具包装好了。”服务人员笑容可掬的递上包装精美的瓷具。
MING?明。她真的是明茱柔。可是如果她真的是茱柔,怎么可能看见他却毫无反应?
回到下榻的饭店,他不停思索这个问题,怎么想也想不通。
“叮咚!”电铃声响起。
该死!这么晚会是谁?他在这里根本没有任何认识的朋友,杜克绍原本不想理会,就让对方以为屋子里没有人,久了,自然会离开。
“叮咚!叮咚!”对方似乎笃定有人在屋里,又接著按电钤。
他妈的,该死!他已经够烦闷,到底是谁?杜克绍用力拉开门。
“玛莎露娜,你怎么会在这里?”玛莎露娜是他在哈佛医学院的学妹,当时一头棕发、长相甜美的她可是全校男生都哈得流口水的校花。
“我听说你来参加医疗研讨,怎么没先告诉我?不请我进去坐吗?”
杜克绍耸耸肩,“里头没什么好坐,去酒吧喝一杯吧!”他走出房门,顺手上锁。
“你真的一点都没有变耶!”
“什么?”杜克绍挑著眉。
“你是我第一位认识的东方男人,就是土生土长在亚洲的那种。”
“喔!”进了酒吧,他率先选择坐在吧台。“你要什么?”礼貌的示意酒保,女士优先。
“琴酒加柠檬。”
“一杯威士忌。”向酒保点好饮品,转向玛莎露娜,示意她继续说。
“从开学我就注意到你,跟同学总是保持距离,虽然在课业上不吝指教,但在课外的活动,你多半拒绝参加。对于那些送上门的女孩子,你总是严正的拒绝,甚至没有人到过你住的地方。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你的未婚妻跟你同住,所以你不能带女孩子回去。”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好。”
“对,你总是这么说,害我以为土生土长的东方男性想法都是这样,后来才知道你是特例!”
“每个人观念不同。你特地到纽约找我,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巧合,你相信吗?”
“洛杉矶巧合到纽约?”
“你知道我在洛杉矶?你这么关心我啊!”她喜孜孜的问,带著娇态。
“是帕华说的,你知道他对你十分仰慕。”
“又是那个粗鲁鬼,你还有跟他联系啊?”
“偶尔他会打越洋电话来问些事情,闲聊时,他很爱提起你。”饮料送上来,他轻啖一口。
“你知道我其实——”脸泛著红光,偏偏她滴酒未沾。
杜克绍迅速截断她的话,“你年纪也不小了!我觉得帕华人不错,又追著你跑那么多年,如果不觉得讨厌,你试著给他一次机会。”
“那你呢?你明知道我喜欢你,如果不觉得讨厌,也试著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我有未婚妻了!”旧事重提,这就是他不想来美国的原因。
“这是借口。杜克绍,如果你不喜欢我,就直接说不喜欢,不要每次都找这种借口来敷衍我。”压低嗓音,玛莎不停的深呼吸。
“我从来不需要为任何人事物找任何借口。”
在玛莎的耳里,翻译成她还不够格让他可以编借口来哄,好伤人!
“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告白,以后我不会再提。”端起酒,她一饮而尽,酒气冲上大脑,呛得眼睛起雾。
“我祝福你!”
“你不会幸福的!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重重放下酒杯,玛莎转身跑出钢琴酒吧。
佣懒的爵士音乐依旧,杜克绍看著离开的玛莎露娜,没有任何反应。
又来了!她总是这样,说要放弃,却又再来,周而复始。
回台湾如果接到帕华来电话,一定要臭骂他一顿,早交代过不准透露他的行踪,结果还是说出来,这种个性要追几百年才会追上玛莎啊?
“我诅咒你喜欢的人忘记你。”这句话如惊雷般闪过脑际,忘记?对啊!他怎么没想到?
当年她的头部受伤,加上心理的创伤打击这么大,如果下意识为了保护自己,是有可能选择性的失忆。
对,她一定是忘记他了,将过去的伤心全忘记,所以展开新生活……那么他的出现,会勾起她丧失的记忆吗?如果回忆起来,那些深沉的痛楚不就……
不,不会的。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十八岁、无法撑起一片天让她依赖的人。
她会想起他,也会记起有多么的爱他,而那些刻骨的痛,将有他在一旁陪伴度过;他们会一起牵手,创造甜蜜的现在和未来,抚平过去的伤痕。
她不能继续将他遗忘,他无法接受自己在她的脑海中毫无残存,毕竟他已经爱著她十一年,甚至打算独身终老,好不容易知道她还幸存。
感谢上苍,感谢主耶稣!她真的活著!心的悸动让他的身体开始颤抖。
这个消息是近十一年来,唯一让他有活过来感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