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位远在英国的十哥居然出了车祸,生命垂危,挂断电话,他立即便和强森火速搭乘飞往爱丁堡的班机,在十哥入住的医院和同样闻讯赶至的父母兄姐们会合。
到了爱丁堡,他的十哥才刚进行完手术,虽然抢救已经成功,但却并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只有在三天之内清醒过来才能确保生命无虞。于是家人们不眠不休的守在十哥病床旁三天三夜,即便有人曾劝过他休息一下,但担心十哥伤势的他也根本无法成眠。
第三天,十哥终于清醒,而知道十哥已然平安无事的他也才终于如释重负,放下心中的大石,也无暇逗留于爱丁堡,迅速便搭机返台,马不停蹄的来到程诗诗的宿舍,一秒也不愿多做耽搁的来会他心里最挂念也已是四天未见的可人。
其实,在他离开台湾之前他并不是匆促到连交待她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可他却一时坏心作祟,想看看他的不告而别会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她会不会也能像他想她那样的想他。
所以,他才会故意只给公司打了电话请假,而唯独忽略了她,现在心爱的人儿就躺在自己的怀里,十哥性命又已彻底无碍,四天未曾闭眼又已完全放松下来的他,很快便闭上眼,跌入了沉沉的梦乡。
“王子殿下,您……”程诗诗原本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首先她就很想知道这四天他到底都发生了什么,可当她发现枕边的他已经入睡,熟睡中还露出一丝幸福而又满足的笑容。
她只好选择将所有的疑窦暂时搁在心底。凝视著他宛如婴儿般恬静的睡颜,若有所思。
***
不知不觉,程诗诗在比尔德的怀里也渐渐睡去。
等到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睁开眼睛,她却发觉本该睡在自己身边的男人竟已不见踪影,鼻端却嗅到好闻的食物香气。
她侧过头,看到比尔德正坐在前方桌旁的椅子上,桌上的书本却皆被撤走,收到别处,改而放上了许多美食。
比尔德看到床上的程诗诗已经睡醒,扬笑道:“你醒了?快去洗漱一下,陪我吃早餐。”
“这些早餐全都是你自己做的?”
程诗诗望著桌上的食物,三明治、煎蛋、炒米饭、皮蛋瘦肉粥……不但气味好,外观也极佳。若这些全出自于这位王子殿下之手,她何止会对他刮目相看,简直都不敢置信了。
“呵呵,不是,是强森帮我们在外面买回来的。”
强森·特瑞一睡饱后便即刻赶至程诗诗的宿舍找他,还接获他的旨意,帮他们买来了满满两大口袋的食物。
他想诗诗应该很少在宿舍里吃饭,因为她这里连个餐桌都没有,他只好把放书的桌子腾出来当餐桌用,“其实诗诗你也并没猜错,我确实是不怎么会做家事,除了烧个开水外,其他的就都不会了,因为我根本就没什么机会可以学。”可这也不是他的错,谁叫他家世好,自小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堆人殷勤伺候在侧,他能有什么办法?
程诗诗走进宿舍附设的洗手间,不到十分钟又走了出来,已然梳洗完毕、神清气爽。
比尔德搬了把椅子,放到自己身边,拍了拍,“坐这里。”
程诗诗安静坐下。
“我不晓得你喜欢吃什么早餐,西式的还是中式的,所以就让强森各买了一些。”拿过一个三明治给她,“先尝尝这个,很好吃。”程诗诗拿起三明治,很小口的咬了一口。
“是不是很好吃?”她没说话,只点了下头。
“这里还有牛奶,还是温的。”又把一杯牛奶推到她面前,“趁热喝。”
程诗诗默不作声的吃著手上的三明治、喝著杯子里的牛奶。
瞟了一眼一旁的比尔德,见他支著下巴正目不转睛的望著她,脸上洋溢著一抹傻笑,似乎还很享受的样子。
疑惑的问出口:“你怎么不吃?已经吃过了?”
“还没,不过看著你吃我准备的食物,我的心就感觉好满足,真想就这样一直看下去。”
就算看一辈子,也不会觉得腻!
程诗诗低下头,不再说话,只是缓慢地咀嚼著嘴巴里的食物,三明治吃完,又拿起一片吐司面包。
“需要不需要抹些果酱?”比尔德指了指桌上的一堆瓶瓶罐罐,“这里有草莓的、葡萄的……还有蓝莓的,每种口味都买了一瓶,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蓝莓。”
“原来你喜欢蓝莓口味的。”他记下了,打开果酱盖,他殷勤的帮程诗诗把果酱涂抹到吐司上。
“谢谢。”吃饭的时候被人如此死盯著看的滋味著实不怎么好受,被人这样体贴伺候著的感觉也让她很是不自在。她很想让他移开视线,别再这么盯著自己不放,可她也知道,多说无意,他才不会顾虑她的感受。
程诗诗吃完手里的吐司,喝掉最后一口牛奶,抽出一张放置在桌上面纸,擦了擦嘴。
“吃饱了?”比尔德笑问。
“嗯。”
“很好。”比尔德笑容更深,“既然你已经填饱肚子,那么现在,该是我用餐时间了。”
在程诗诗还没意会他话中含义时,他已从椅子上霍地站起身,一只手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揽在自己怀里,另一只手则把桌上散乱分布的瓶瓶罐罐、杯杯碟碟都给推到一侧。空出大半张桌子,然后把她抱到桌子上,让她叉开腿坐到桌上面,笑容可掬地在她耳畔低喃道:“我现在好饿。”
程诗诗还未开口言语,他已动手解开她的衬衫钮扣,弓身站在她叉开的两腿之间,笑得好不邪恶。
这个家伙铁定又是想做那件事了!一睡醒觉就惦记著吃她的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