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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王 第1章(1)

  金劲苍将要去的地方,是个完全陌生的边城—归化城,从太原府到归化,至少要大半个月的路程。

  被父亲赶出家门后,他一路上靠做些零工和不时跟上一、两个商队马帮讨口饭吃。

  直到某个霭气四合的傍晚,他终于踏上这座塞上名城。

  归化城在青山掩映之下一派苍郁生机,扎达海河从归化城北边的大青山峡谷流出,环绕城墙,往西南方向而去。

  沿着扎达海河的两岸,在宽阔的河滩地上,一字排开的是热闹的贸易集市,集市中万头攒动,交易的牲口被分门别类地拴豢在临时搭起的木栅里,牙子们呼来喝去的招徕声与牲畜们的嘶鸣此起彼落。

  金劲苍狭长的双眸微眯,看着笼罩着青山头的最后一抹余晖,丹田一沉,深深吐出一口气。

  空气中混杂着林木的郁香、泥土的燥味和牲畜身上的腥膻味,交织成一片迥异于家乡的粗犷豪迈感。

  这是自由的味道,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靠着一己之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下,而不是整日看父亲、族中长辈的脸色行事,依循着金家数十年来的传统过日子,稍微想做些改变,就要招来无尽的谩骂和质疑。

  金家在前朝就是山西大户,祖父金硕泉更曾做过山西商会的魁首,那时的金家可是天下第一的煤矿巨擘,连街上的黄口小儿都知道,“天下之煤在山西,山西之煤俱在金”,金家家大业大,虽然经历了两朝轮替,但金家人凭着灵活的生意手腕,保住了大半家业。

  金明义掌管家业后,因为忌惮乱事再次发生,做生意的方式改为平中求稳,不敢冒险,金家拥有的煤区遍布整个山西,生意做得极大,几十年来的经营,陈规陋习不可谓不多,但金明义向来都谨慎小心地依循家规行事,虽然平稳却没法更上层楼。

  金明义共有十三个儿子,他最器重的便是三房次子,排行十一的金劲苍,他从小聪颖明理,天资不凡,十岁便能双手操算盘,打得一手“二龙戏珠”的绝活,十三岁便熟习心算,帐簿翻过一遍,便可马上指出错误。

  金家得此神童,如获至宝,全家上下自然都捧着,俨然以未来继承人的身分在培养他。

  金劲苍也不负众望,十六岁随父兄进入商场,童叟不欺、沉稳严谨的行商作风,一直为往来商人所欣赏,金父对这个儿子更加喜爱,事事必问过金劲苍才做决定。

  无奈家族大,纷争就多,掣肘相左之事频频发生,关于用人及煤矿开采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一有问题待解决,金明义便照着祖宗辈的老路子走,想要求新突破的金劲苍却无法认同,长年累积下来,便渐生离意。

  所以金劲苍在二十岁冠礼后,向父亲金明义递上辞帖,金明义的怒气可想而知,又过了半个月,任凭金家人如何苦劝,依旧无法改变金劲苍的决定,金明义这才明白,向来听话的儿子是决意要脱离家族生意了。

  金明义勃然大怒,狠揍了金劲苍一顿后,将他赶出家门,就这样,身无分文的金劲苍踏上了前往归化的路。

  “兄弟,傻站着做什么,快给老人家让让路。”一个穿着破旧羊皮背心的老牧民挥着手中的鞭子,赶着羊群,打金劲苍身边走过。

  金劲苍回神,一只只脏兮兮的羊儿咩咩叫着,从他脚边经过,羊骚味扑鼻而来,他没有掩鼻,反倒扯开方唇,淡淡一笑。

  目送老牧民赶着羊群走上专门交易羊只的“羊桥”,他抓紧背上的包袱,向河滩地走去。

  小贩们眯着贼眼,目露精光地打量着来往的顾客,哪个是大肥羊,哪个是穷瘪三,他们那双火眼金睛上下一扫,便有个底了。

  金劲苍赶了这么久的路,身上的粗布衣裳满是灰尘,满面沧桑,方硬的下巴胡子拉碴,样子很邋遢。

  卖马的小贩斜眼随意瞅了他一眼,脖子一扭,从鼻子里喷出不屑的轻哼,将搭在肩头的擦汗布巾一甩,转身去招呼别的顾客。

  金劲苍丝毫不在意,拍了拍马屁股,摸摸马儿结实的肚腹,熟练地扳开马嘴,仔细检查。“胸厚腿壮,牙齿白硬,鬃毛浓密柔顺,体型高昂雄俊,是匹好马。”说完,又安抚似的拍了拍马首。

  马儿嘶鸣两声,甩了甩头,乖顺地任他拍抚。

  “兄弟,你懂马?”小贩一听,立刻转回身,重新打量金劲苍。

  刚才见这人满面尘土,穿着也像个乞丐,就没往心里去,但听他说话的声调低沉有力,再瞧那双眼眸,两丸黑瞳像沉浸在深水中的黑曜石,稳健深邃,长相也是没话说,浓眉挺鼻,下颔方硬的线条似斧凿刀削般性格,一头墨发用玄色的缎绳紧束。

  想来凭他这长相,只要稍微整理整理,换件干净的好衣裳,莫不把全归化城的大姑娘都吸引过来,何以如此落魄?

  金劲苍大概猜到小贩此时心中的想法,只是低头不语,过了半晌才问道:“小哥,我看马市如此热闹,南来北往的顾客也很多,你们的马匹虽多,但是井然有序,不见商贩们有纷争,是何道理?”

  小贩愣了一下,然后一笑。“兄弟,还以为你是个闷葫芦,没想到精明得紧!”看这人也是初来乍到,观察力却如此敏锐,就算是与他们做了多年生意的老顾客,也不见得有他这样的好眼力。

  对于小贩的夸奖,金劲苍只是淡然摇头。“另一边的驼市商贩们彼此竞争得激烈,杀价声一片,稍有不合就扭打争吵,而这边的马市热闹归热闹,顾客和商贩们的脸色可都是心平气和,只有做成生意的喜悦之色。”

  善于观察,然后抽丝剥茧,是成功商人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金劲苍在多年磨练下,观察力已如野兽般敏锐。

  要知道,每一次观察得到的结果都可能潜藏着极大的商机,而商机就意味着未来可能成功!

  金劲苍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他从踏入归化城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做个失败者。

  小贩闻言,不得不对他另眼相待,他平静的脸色下,睿智的眸子黑得深沉,被那双眸子紧盯着,让小贩下意识地开始解释。

  “马市在去年也是这么杂乱的,年关的时候,还因为抢生意,几家大的商贩甚至闹出人命来,归化当地的道台衙门想管却力不从心。可是事情却在今年年初解决了,由于马王柯震天的介入,统合南北二十八家马帮,立出规矩,通行马市,再没人敢惹麻烦,才有现在一片和气生财的景象……”

  小贩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了口,而金劲苍在听的同时,眼神若有所思地投向对街驼市那一片乱糟糟的景象。

  每个人都扯开了嗓门吼叫,争得脸红脖子粗,相邻的两家关系紧张,充满了火药味。

  “小哥,归化城如此重要的地方,骆驼是穿越沙漠的最好工具,驼市的生意,理应不比马市差才对。”

  “这话是有道理,但你也要看看时局。几千里之外的买卖城,因为朝廷跟俄国的关系,好了就开市,差了就关闭,这么折腾下来,谁受得了,商户自然就不大愿意往买卖城跑,再者,蒙古和东北鞑子连手,颠覆前朝,生意早就在战乱时断了,现在虽说逐渐又有生意往来,可也是小宗居多,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准,那库伦、乌里雅苏台和恰克图去的人少了,骆驼自然也用不太上,生意光景可想而知了。”

  金劲苍点头。“小哥分析得是。”虽然这般附和,但心中却不这么想。

  战乱历来是行商大忌,但也是能人翻身的大好时机,两朝更替,上位者必然要休养生息,商业也会慢慢兴盛,归化一直以来都是塞外商埠名城,内陆向外通商的重要口岸,他决定先扎根此地,观察好形势再做打算。

  他看向远处被霭气笼罩的青山,不再赘言,心底却对未来已胸有成竹。

  “还要多看看吗?”小贩礼貌地招呼金劲苍。

  金劲苍摆摆手。“多谢,我再去对街的驼市看看。”说完,便信步走去。

  驼市的生意比马市差,有些商贩甚至已经开始收摊了。

  金劲苍刚落下左脚,一个又脏又湿、满是水泥的大扫帚就扫了过来,还带着腥膻味,把他脚上早已破烂不堪的旧靴弄得更加狼狈。

  扫地人当没看见,继续转身去扫混着泥水的饲料、枯草。

  金劲苍也不在意,饶富兴味地观察围在木栅里的骆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劲苍差不多看完整个驼市里的骆驼,正想找个地方落脚,远处突然亮起一只火把,万头攒动,传来一阵阵嘈杂声。

  “快救人呀,有人投河啦!”

  一道特别响亮的嗓音盖过其它声响,金劲苍直起身,向声源望去,同时还有几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去,皆向着同一个方向。

  “救人啊救人啊,谁下去呀?”

  “扎达海河正值汛期,水性再好,下去也是找死啊!”

  金劲苍极目所见,尽是黑压压的人影,脚步声混和着喊叫声纷沓杂乱,扎达海河的水面足足有一里多宽,河水猛烈拍击着堤岸,激起汹涌翻滚的浪花,在火光的照耀下泛起一层白光。

  “不好,还有个小孩!”

  “胖陀的老婆抱着孩子跳河了!是条汉子的,就快点救人呀!”

  女人们仓皇的急叫声像针一样刺进金劲苍的耳朵里。还有孩子?他立刻甩下包袱,向前狂奔而去。

  “让开!”他奋力挤开人群,赶到岸边,迅速脱去外衣,踢掉靴子,毫不犹豫地跳进波涛滚滚的河水中。

  “啊!”人群响起一片惊叫声。

  “哪里来的外乡人,真是大胆呀!”众人议论纷纷。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把火把聚在一起!”

  一语惊醒众人,大伙尽量靠近些,让火光能照得更亮更远。

  汹涌的水潮一浪又一浪打来,要眯着眼睛很仔细看,才能看到黑暗的河面上载浮载沉的人头。

  金劲苍钻出水面,甩了甩湿发,大手抹掉脸上的水渍,大口大口地换气,他左右探看一番,再猛吸一口气,又钻入水里。

  岸上的人群皆屏住呼吸,紧盯着水面,半晌,偌大的河滩地上竟静得吓人。

  过了好久,完全不见河面上有任何动静。

  “这……这是、是不是都死、死了?”不知是谁颤抖着问道。

  众人心一沉,这一死可就是三条命,还有个孩子,真是造孽呀!

  正当大家在心里哀叹不已的时候,男人的身子突然窜出河面——

  金劲苍几乎喘不过气来,胸口剧痛,那股灼热彷佛要烧透他的喉咙,但他死咬着唇,让自己保持清醒。

  手臂环着一个小小软软的身体,他尽力用手肘将孩子的下巴顶高,即使冰冷的河水已经麻痹了他的知觉,他还是感觉到孩子的体温比他更低,还有那无力搭垂的小手小脚,更令人心惊。

  “这里,快到这里来!”一位好心的大娘已备好麻毯在岸边等待。

  金劲苍用尽全力带着孩子游到岸边,几个男人合力把两人拉上岸,大娘赶紧用毯子将孩子包裹好,用力搓揉着她的手脚,而金劲苍则是趴在岸边,咳得惊天动地。

  “这女娃的娘没救上来?”大娘将另一件麻毯扔到金劲苍身上。

  金劲苍摇摇头,“没有。”回想起他方才在抓到孩子胳膊的时候,孩子的娘就睁着一双不瞑目的大眼,向河底沉去。

  “这女娃不行了!”大娘担忧地看着怀里的小女孩,小脸苍白得惊人,指头探到鼻下,几乎感觉不到气息。

  金劲苍一听,赶紧爬起身,耳朵贴上女孩的胸口。“还有气!”他立即将双掌按在女孩的胸口,有节奏地按压一阵,但女孩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就算大夫来了也救不回来了吧?可怜的娃儿,生前就不被爹疼爱,小小年纪就这么没了。”几个围观的女人一脸唏嘘。

  金劲苍绷紧下颔。“你们不要围在这里,让开些,给她一点空气!”

  围观的人散开了些,金劲苍不打算就此放弃,不管怎样,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他一腿跪地,一腿屈膝,抱起女孩,让女孩的脸部向下,用屈膝的腿顶住她的腹部,一手扶住她的头,一手按压背部。

  “啊,有水从她嘴里流出来了!”有人惊叫一声。

  金劲苍随即加重按压的力道,女孩渐渐有了反应,在猛咳几声后,更多的水从她口中流出,还吐出不少秽物。

  他感觉到细微的脉搏跳动,由缓而快,渐渐变得有力,他惊喜地翻过孩子的小身体,怎知还没看清脸,这脏兮兮的小女娃便猛地扑到他怀中,号啕大哭起来。

  “哇啊—娘、娘,你不要丢下宝宝,我要娘,我要娘,水里好冷,宝宝好冷!”小女孩冰凉的小手环在他的脖颈上,紧揪着他的衣领,双腿环住他的腰,小小的身体在他怀中不停地颤抖。

  他顿时起了一片怜意,紧紧回抱小女孩,厚实的大掌温柔地拍抚她的背,又把身上的麻毯拿下来,披到小女孩身上,希望可以给她更多温暖。

  “可怜的小娃儿,胖陀那混账男人,生前不好好待老婆孩子,死了还要拖累她们。”大娘端来两碗热汤,递到金劲苍面前。“老婆子我在这附近摆了个汤粥摊,不嫌弃的话,就喝两碗吧。”

  “多谢!”金劲苍点头道谢。

  世态炎凉,富贵人家接济他十碗肉饭,都不如穷人家给他的一碗热汤,看这大娘自己也是一身褴褛,还愿意雪中送炭,比周围袖手旁观的人实在高贵太多。

  金劲苍小心拍抚着怀中惊吓过度的小东西。“宝宝,来,乖,喝点热汤。”

  不过小女孩只是一径地往他怀里钻,说什么都不愿意把头抬起来。

  金劲苍没有办法,自己先喝了大半碗,夜晚的归化实在冷得邪门,身强力壮的他都有些撑不住,更何况是怀中瘦弱无骨的小女孩?

  “娃儿,听叔叔的话,把这碗热汤喝下去吧。”大娘蹲下身子,拍拍那颗湿漉漉的小脑袋。

  女娃肩膀用力一缩,猛摇头,更往金劲苍的怀里躲,当她冰凉的小手一探进他的胸口,他的心一紧,浓眉立时皱起。

  “天气太冷了,她可能会生病,小兄弟,你先带她去我家吧。”

  大娘刚说完,一个颇有姿色的年轻女人就凑到她身前,眉宇间带着担忧和害怕,她畏惧地瞄了金劲苍一眼,拉拉大娘的手肘。“婆婆,我们都是寡妇,怎好带个大男人回去?更何况那小女孩是个麻烦精,你可别忘了,她娘就是被一大堆债给逼死的!”

  “闭嘴!”大娘冷眼瞧向儿媳。“见死不救,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被婆婆这么一吼,儿媳不敢再吭声,畏缩地退到一旁。

  金劲苍实在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便开口婉拒,“大娘,没关系的,这小丫头有我看着,不会出事。”

  “你刚才在马市转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背着个包袱,根本就是外乡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找好,就带着这娃儿,我可不答应。”

  “大娘……”金劲苍还有些迟疑。

  “我夫家姓刘,你叫我刘大娘就成了,好了,就这么说定了,跟我回去,先在我那将就一晚,女娃要是没啥大病,你爱带她去哪里我都不拦着。”

  金劲苍想了想,刘大娘说的也是实话,他若是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可以应付过去,但带着一个刚落了水、正处于惊吓中的小女孩,实在不该逞强,他只得抱起小女孩,准备随刘大娘回去。

  “这是你的东西吗?”之前遇到过的赶羊老人笑呵呵地将他早先为了救人而匆忙甩脱的包袱和外衣递给他。

  金劲苍接过,眸中闪现感谢之意。

  “年轻人,快去吧,你自己的身体也要顾好,这样才能照顾别人。”老人脸上浮现和善的笑意。

  金劲苍再看看等在前头、一脸企盼的热心大娘,心头一热,抱紧怀中娇小的女娃追上她的脚步。

  还没到刘大娘家,金劲苍就确定怀里的女娃生病了,因为小身子刚才还是冰冷冷的,现下却热得像盆火炉。

  她的两只小胳膊紧紧环住他的手臂,小嘴难受的不停低喃,“娘……不要丢下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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