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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鸾星 第五章


  回到家,洗完澡,都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夏红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对着十七寸的小电视发呆,萤光幕上人影晃动人声飘散,在演些什么却一点也不能敲进她沉思的脑袋里。

  她今晚到底是说什么了?

  她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可是一定是有某句话刺痛了他,他才会突然翻脸不认人。

  苦苦沉思许久,夏红吁了一口气,“唉,搞不懂。”

  就说了,谈恋爱这种把戏一点都不适合她,而且难度高得要命,想要弄懂恐怕要操死她脑子里一大半的脑细胞……不,不对,就算操死了脑子里大半的细胞她还是弄不懂。

  可是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最有机会的对象,她怎么可以就此放弃?

  放过了这个,她还是得被逼再找下一个,再说对瑞恩她很有感觉,最起码在短短几个钟头的相处里,她既不会想要揍他,也不会想要对他骂粗话,而且光是逗他笑,就带给她莫大的快感。

  她烦躁地抓抓头发,咕哝道:“烦死了,到底该怎么做才好?”

  像这种谈恋爱、追男人的方法,她从小就欠学,而且她通身上下若说有一丁点的美色,也早已“年久失修”了,她拿哪一点去追那么出色英挺的男人?

  对了,问春红!春红一定知道,毕竟她好歹也追到了一个了不起的老公啊。

  夏红兴匆匆的拿起电话,趴在床上按号码。

  “您拨的电话现在未开机,如欲留言,请在哔一声之后……”

  她颓然地挂上电话,自言自语道:“讨厌,不想找她的时候偏偏出现,想找她的时候却又不开机……”

  怎么办?她该找谁一解心中的疑或……咦?

  有了!

  冬红埋首在书桌前,认真用功地啃着一本某出版社最新出炉的言情小说,长发拂过肩头垂落脸颊,她随手拨开后,又继续苦读着上头密密麻麻的文字。

  九百多度的近视眼镜被她随意搁在一边,低头凑近小说的小脸几乎快要和纸面对面吻上了。

  “冬红!”夏红像龙卷风般冲了进来,连门都没敲。

  冬红心不甘情不愿地抬起头,眯起一双乌黑大眼,她着实认了好几秒才认出眼前这个形体有些模糊的人是谁。

  “二姊,你找我什么事?”

  “有没有打扰到你看小说?”夏红知道小妹是书虫,成天待在租书店里还不够,几乎是书不离身,如果看到好看的书,更是天塌下来也不管。

  “还好,今天这本书不太好看,剧情太离谱,文字充满性描写和性暗示,却又没有任何一点激得起人的欲望,堪称是情色小说里的失败作品。”冬红一本正经地讲评。

  夏红想笑,她拍了拍小妹的肩膀,“我真佩服你,明明知道是失败作品还看得那么专心。”

  她从小唯一看得下去的书是教科书和漫画书,要她看小说简直是要她的命。

  不过也因为这样,她今日才落得一招半式都不会,必须前来求助小妹。

  “我有义务提供我的客人筛选过的好书,而且立场要公正,所以每一本书、每一个字都要仔细看过,不能有疏漏。”冬红揉了揉眼睛说。

  虽然眼睛因为看了太多“嗯嗯……啊啊……我要……”而变得酸涩不已,但她还是尊重这个作者,至少也要把它看到结局。

  “随便你啦。”夏红拖了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没形象地跷着腿道:“喂,小妹,有件事想要请教你,我想你一定懂的。”

  “说说看。”

  “就是……”夏红一脸苦恼地看着她,“怎么追男人啊?”

  冬红呆了一下,连忙拿过眼镜戴上,看清楚了姊姊的表情,“你刚刚说什么?”

  “我问,该怎么追男人。”夏红重复一遍问题。

  “你怎么问我这种我也没做过的事,我哪会知道?”要是知道的话,她还用得着每天被老妈逼婚吗?

  “可是你每天看那么多爱情小说,多多少少可以在里头学到一些招式,得到一些启发吧?”她用力摇着妹妹,急急道;“教教我啦,好不好?”

  冬红被她摇得头都昏了,“教教教……教什么呀?”

  “就是怎么追男人啊。”

  “跟你说了我不会,而且爱看爱情小说又不代表我就懂得里头的招数……”

  加上现在的作者花招百出,有一些纯粹是理想上的追男方式,当不成真的。

  比方她今天带回来的这几本小说里,就有一本是让女主角直接冲进男主角住的饭店,灯光转暗,脱光了衣服跳上男主角的床,让男主角阴错阳差咿咿哦哦一番,然后恋情就大功告成。

  啐,真实世界里哪个人头壳坏掉了会干这种尽事?没被当流莺召警带走,就是被吃干抹净后翻脸不认人,哪能因此就促成一双璧人,玉成好事?

  她爱看爱情小说不代表她没有判断力。

  “那你挑几本应该会有帮助的小说给我,让我自己学学吧?”夏红不死心地追问,抓住小妹的肩膀激动地摇。

  “我我我不不不想想想误误导导你……”冬红被摇得连话都讲不全。

  “怎么会呢?多多少少会有用的。”夏红眼尖,瞥见书桌旁有四、五本小说,她一把扫进怀里,抱了就走。“这些借我,看完就还你。”

  “喂,那是我刚进的书,还没编上书码……”冬红眼巴巴地看着二姊身影快速地消失在门口。

  希望这个少根筋又鲁莽的二姊不会真笨到照书行事,唉……

  瑞恩坐在饭店房间的书桌后,用钢笔在雪白纸笺上快速地写着。

  桌上的银色麦金塔笔记型电脑开启,正在传输一些资料。

  夜静寂,唯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刷声。

  蓦地,门铃声响起。

  他抬起头,微微一皱眉心,本能地轻抚了下系在腰后的枪。

  他并没有叫任何客房服务,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人因为公事而来找他。

  身为旧金山总警局特别行动组的指挥官,这表示他经历过重重的磨难和考验才升到今天的地位,虽然他已经退居幕后运筹帷幄,但不代表他就会失去早已深入骨髓理的敏捷和警戒。

  瑞恩飞快地关掉灯,谨慎地移步到门后,迅速执枪在手,准备伺机而动。

  “哪一位?”他冷静地扬声问道。

  虽然来人按了门铃,不代表就不是麻烦人物,危险的恐怖分子不一定每次都是轰巅烈烈的扫射破门而入,放心开启大门,迎面而来的有可能是残忍的一枪中弹。

  “瑞恩,我是严坦斯,你的死党。”门外熟悉的含笑声响起。

  坦斯!

  瑞恩微笑了,但还是瞥了眼门上的鹰眼确认,随即打开房门。

  几秒之间,手上的枪已经灵巧地消失在掌心,回到后腰。

  门开启,英俊蓝眸的坦斯笑嘻嘻地看着他,手上拿着一瓶高级香槟,他对着瑞恩亮了亮两只透明的水晶杯,旋即皱了皱眉头,“咦,灯坏掉啦?你怎么不早点跟柜台说?我让他们帮你换总统套房。”

  瑞恩打开灯,明亮的灯光再度照亮宽阔的房内,“没坏。”

  “你没事斡嘛把房间弄得暗暗的?难不成里头藏了……”坦斯跨进房里,嗳昧地顶顶他的手肘。“没想到三年不见,你变性了。”

  “我的性向从没变过,别害我被人误会。”见到老朋友让瑞恩脸上习惯性的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松畅快的笑意。

  他的笑犹如春风融化了冰河,微褐的英挺脸庞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坦斯看着他,啧声道:“你这小子,真是不笑则已,一笑就倾国倾城。”

  闻言,瑞恩摇摇头,“你真的是中国人吗?成语用得比我还糟。”

  坦斯瘫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笑吟吟地道:“错,我只是半个中国人,所以成语用得“无关痛痒”也是应该。”

  “是用得“不伦不类”!”瑞恩忍不住纠正。

  “你看你,一个法裔美国人说起中国的成语比我还厉害。”坦斯心里着实不平衡。“说给人听都不相信,明明半个中文字都不认识的人,讲起中文却流利得吓人。”

  “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知道我会讲中文。”他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说中文……是他和晴晴之间甜蜜的回忆。

  坦斯蓝眸底的戏谑之色消失了,他深深地凝视着好友,“瑞恩,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还不能忘吗?”

  瑞恩眼神有一丝苦涩,“我永远不会忘记,也不允许自己忘记。”

  “你这是何苦,如果晴晴在天堂知道……”坦斯咽下原本要说的话,因为看见了深刻的痛楚在好友脸上一闪而过。“对不起。”

  他沉默地打开香槟,任凭雪白的泡沫流过指尖,濡湿了他的手掌,“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坦斯接过香槟,替两人斟了酒,“理智上你明白,但情感上你还是没有办法接受晴晴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人世的事实,对不对?”

  瑞恩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闭了闭酸涩的眼眸,“对。”

  他永远不会接受这个事实,尽管这是个铁的事实,无论用尽一切力量也扭转不回的事实。

  如果时光能倒流……只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流。

  明明甘甜香醇的香槟,为何一到他嘴里却是满口苦涩?

  他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

  “你不能永远活在过去和伤痛里,你一定要走出来,否则晴晴在天之灵也不会开心的。”坦斯难得摆出一张严肃的脸,“瑞恩,已经三年了,放开心怀,试着再去接受另一个人的爱吧。”

  “爱?”他怔怔凝视着手中的酒杯。

  “是的,你知道有多少女人等着你青睐吗?只要你愿意,你永远不必担心爱情会缺货。”坦斯语气热切地道。

  爱?他的爱早已像这只喝完的酒杯,空空荡荡,什么都不剩了。

  晴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爱,失去了她,他所有的爱情也随着她而埋葬、消逝……

  “那只是肉体关系,不会是爱。”瑞恩淡淡地道,“我可以随便娶任何一个女人,但是我已经没有爱了,Loveisover,你懂吗?”

  坦斯叹了一声,啜饮一口冰凉的香槟,“懂,这首歌还是我教你唱的呢,怎么会不懂?但是晴晴走了,你的人生还是要继续,而且你相信我,人往往比自己想像中的要坚强,或许等到有一天,你的哀悼期结束了,抑或是你遇到了另一个让你动心的女子,你就能痊愈了。”

  “我不会忘记晴晴的,永远不会。”瑞恩坚定地道,又替自己斟了一杯。

  “干嘛喝那么猛?我的上好香槟不是给你拿来藉酒浇愁的,何况这种事你三年前已经干过了,你不是答应过你父母要好好振作起来吗?”坦斯脸上有掩不住的担心。

  瑞恩挑起一道浓眉,苦涩地笑笑,“你放心,我若没有振作起来,此刻人早在戒酒中心了,不会在这里。”

  “我听说了你这三年来的丰功伟业,真可怕,短短三年之内就从警官爬升到指挥官的位置。”坦斯摇摇头,“该怎么说呢?化悲愤为力量……对,就是这句成语没错,我总算用对了吧。”

  瑞恩没有被他故意打趣的口吻逗笑,目光温和地凝视着他,“坦斯,你怎么知道我人在台湾?”

  “开玩笑,这里可是我的地盘,虽然我不常待在饭店里,可是饭店有哪件事是我没掌控到的?”

  “是。”瑞恩笑了,棕眸温暖而明亮,“你是堂堂饭店业钜子,我实在不该小觑。”

  “别损我了,我查过住房资料,你打算停留两个月?”

  “是,研讨会预计两个月后结束。”

  坦斯摩挲着下巴,“这样啊,那你打算把这两个月都用在开会、讲课和演说上?”

  “我是为公事而来,不是为了玩乐。”

  “你不觉得你这样太浪费人生了吗?”坦斯轻松地往后一躺,跷起二郎腿,“正所谓寓教于乐……嘿,你别纠正我,反正我的意思是你应该要在公事之外找点乐子……”

  他失笑,“我有,晚上还到书店买了不少书。”

  “买书?”坦斯差点晕倒,“拜托,我指的是出去喝喝小酒,不然就到PUB认识新朋友。”

  “你是要我把妹妹。”他说出坦斯的专业术语。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坦斯伸臂搭着他的肩膀,色迷迷地眨着眼晴,“你知道的,喝点小酒,上点小床,保证一觉醒来后,神清气爽鸿运大开。”

  “我并不缺安全的床伴。”瑞恩把“安全”两个字讲得比较重,睨了他一眼,“不过还是谢谢你的馊主意。”

  “怎么是馊主意呢?”坦斯坐直身体,一本正经地道:“你没有比较过怎么会知道我们中国女人的典雅动人和可爱之处呢?”

  “相信我,我知道的。”瑞恩低声道。

  晴晴就是一个典雅动人的中国女子,“温柔婉约”四个字仿佛为她而生,也是她教会他这四个字的。

  “你又来了。”坦斯简直不知道该被他的痴情气死还是感动死。

  瑞恩回过神,歉然一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弄僵气氛。”

  “你呀,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坦斯摇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声,“像你这种痴情过头的男人隶属于保育类动物,改天我帮你钉个牌子在身上,上面写著『请勿动手”不对,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你也读过爱莲说?”瑞恩诧异,这小子一向视读中国古典书文为畏途的。

  “什么爱莲说?”他一脸莫名其妙,“我常在PUB听人家这么说,难道我又讲错了吗?”

  “没有错,这是周敦颐“爱莲说”中的话。”瑞恩悠然吟道:“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坦斯瞪着他,像看见妖怪活生生出现在眼前一样。

  瑞恩被他瞪得有点愕然,“怎么了?”

  “你不是不会看中国字吗?”他的声音有点拔尖。

  瑞恩皱了皱眉,“怎么突然像太监一样说话?”

  “你这个洋鬼子知道什么叫做太监?”

  “当然,太监就是……”

  坦斯瞪他一眼,“我还用得着你跟我解释太监是怎么回事吗?”

  瑞恩叹了一口气,备感无奈,“那么你到底要问我什么?”

  “你骗人,你还说你不会看中国字。”

  他一直以为瑞恩跟他一样“肉脚”,只会讲流利的中文和一点点台语,现在发现瑞恩竟然魔高一丈……不对,是计高一筹……也不是,哎呀!烦死了,就是发现他竟然比自己厉害,居然已经从说到达会读的境界了,教他这个身上好歹有二分之一中国血统的人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瑞恩棕眸闪过一丝笑意,“傻瓜,这有什么好生气的,我的确是不会看中国字,但是晴晴曾背过一次“爱莲说”给我听,也跟我解释过它的含意。”

  这个恐怖的妖怪!他竟然背得起只听过一次的文章?

  坦斯眨着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半晌后——

  “阁下真是记忆力惊人哪。”坦斯拱手朝他一拜。

  瑞恩忍不住失笑,棕眸闪亮,“坦斯,我真是想念你搞笑的能力。”

  “喂,讲得这么直接太伤人了。”他受伤地道:“人家我好歹也是个风姿绰约的黄金单身汉。”

  “是风度翩翩,“风姿绰约”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瑞恩不由得抚额低笑。

  真是被他彻底打败了。

  坦斯又鬼叫起来,“可恶,叫你不要直接纠正我的嘛。”

  瑞恩笑得更大声了,他的笑声浑厚而悦耳,像是迷人的蓝调音乐,低沉地回荡在幽静的午夜。

  多亏有坦斯,他几乎已经遗忘了大笑的滋味是这么地美好。

  趁着周休二日,夏红窝在房里好好练功。

  她现在总算可以理解电影“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看到师父陈近南抱了一大堆书要他读来练武功时,那种惊吓和伤脑筋的心情了。

  因为她看书本来就慢,还要一本本、一段段地找出可用之处,害她看到眼睛都快要抽筋了。

  再加上有些书真的写得挺怪的,就像她现在手上的这一本古代小说,男主角因为爱女主角,想要得到她,所以就在她的茶里下了春药,让她欲火焚身后自动巴着他“那个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这简直就是下药迷奸,搞SM那一套,不被警察捉走才怪呢。

  还有,她刚刚看的那本现代小说,女主角迷恋男主角,所以假装成应召女郎到PUB里,在男主角喝醉了之后把他扶回家,然后接下来依旧是“那个那个”。

  她捂着额头,觉得头痛。

  “搞什么嘛?有没有一本实用点的?”她抱怨道。

  总不能要她也在瑞恩的茶水里下药,或是用酒灌醉他,把他直接拖去开房间吧?

  她敢打赌,若不是她会紧张到把迷药下错杯,就是自己先喝个烂醉……好,就算真的成功嘿咻完毕,第二天早上她铁定会被他剥掉一层皮。

  想到他冷漠的眼神,她脖子不禁有些发凉。

  “该怎么办呢?”她叹了一口气。

  她最擅常的就是洗洗切切,但总不能拿把菜刀抵住他脖子,逼他娶她吧?

  不过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话说在星期一的中午,夏红在厨房炒菜炒得满头大汗时,她突然灵光一闪。

  捉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那么她何不假藉道歉之名,天天送点心或消夜去给他吃呢?一来制造见面机会,二来表现自己贤淑的一面,三来嘛……人家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久了说不定就碰出火花,产生感情了。

  送饭给人吃总比直接送上自己给他吃好吧?

  “就这么决定。”她两眼放光,表情充满了希望。

  在中午休息后,她早早把小玉赶回宿舍,自己在厨房里研究起食谱。

  他喜欢吃什么呢?该做什么才会让他惊艳,由喜爱她的厨艺进而喜欢她这个人?

  “像他那种外国人,平时一定是牛排汉堡和生菜沙拉,没有机会吃到博大精深的中国料理。”她一击掌,“对,就做中式点心给他吃。”

  夏红当下不啰唆,立刻开始揉面发面,然后熬煮起一锅红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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