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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火女郎 第七章

  台北·沈宅

  沈家是现代忙碌社会中还能贯彻下班准时回家吃饭的少数家庭。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沈家的男人决不在外面应酬,真有推不掉的饭局也会斡旋在中午或喝下午茶时间把公事处理妥当,以期能赶在晚饭前回家和家人共享晚餐。

  “我……回来了!”

  满桌的笑语喧哗被打断了。

  “阿野,你可回来了,”沈母喜出望外,一走近沈野身旁,表情立刻大变。“哎呀,你这孩子怎么喝得醉醺醺的,阿潜,快来帮忙把你大哥扶到沙发上。”

  “妈……你不要大惊小怪,我脑筋清楚得很……”沈野随意将西装往地板一搭,脚步踉跄跌坐在沈家的小牛皮沙发里。

  一家人全聚拢了过来。

  做母亲的毕竟心细如发,沈母连忙拧来一条热毛巾,又唤家里的菲佣泡来醒酒茶。

  当一家四口正为沈野忙得团团转、鸡飞狗跳时,沈野又一声不吭地拖着摇摇晃晃的身躯往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阿野……”沈母低喊,语气中的焦急形诸于外。

  “不要来烦我!”他语气坚决地说道,身形微偏,险险从楼梯上跌下来。

  沈母惊呼出口,捂住心脏,微微发福的身子摇摇欲坠,幸亏沈父眼明手快及时扶住。

  “妈,没事的,我上去看着大哥。”沈潜出言安抚。

  也难怪沈家会对沈野的醉酒行为担心。沈野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不良习惯一样也没养成,滴酒不沾的人一旦喝得烂醉如泥,比长年酗酒的酒鬼更要教人吃惊。

  沈潜赶到楼上时,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经趴在铺着白长毛地毡的地板上,看来似乎睡着了。

  “大哥!”

  “走……开!”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地毯下飘了上来,十分破碎。

  沈潜二话不说便穿过沈野的身躯,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脸!”

  沈野笨拙地将毛巾捂住脸,翻身坐起来。

  “好过一点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来、没心肝大嫂气的?”

  “不要提她!”他的声音像缕冷风。风是来刮伤别人的,可是他的冷冽伤害却是自己。

  看他那么痛苦地挤出这句冷漠的话来,沈潜原本置身中间、乐见其成的立场,不觉有些动摇了。

  “大哥,你这情有独钟的浪漫主义者也该清醒了,你自己身为大财阀的小开,更是亿万企业的继承人,现在却为了丁绯去过着平民般的生活,这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值得吗?”

  他头痛欲裂。“我就是喜欢贫穷和游手好闲,要你管!”

  “你还在自欺欺人!”沈潜怎会不明白他大哥的个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关系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说她的坏话!”

  “大哥!”

  “我自己的伤口自己会医,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的头早已经痛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拣这个时候来跟他谈这些!?

  “好吧!这些话你就当我是放屁!”也许他该把自己当成一只闷葫芦,把嘴封起来。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进破的太阳穴说道:“明天我搭你的车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钟伯父下榻旅馆的电话给我。”

  “大哥,你确定你的头脑现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绯给他大哥的刺激更胜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虽然表面上他老爱说些反话来反对他大哥追求丁绯,其实那是因为他身处“夹心饼”的“馅”地位,既要传达父母的“关切”,又要秉持一点良心,只好老是风雨飘摇地做“墙头草”,其实他心里明白得很,丁绯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魉,登对得不得了。

  再认真地说,如果沈野失去丁绯,有可能,绝对可能这辈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单身贵族了。

  关于这点,沈潜比谁都清楚。

  “别罗嗦,让我安静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条”了,他大哥语气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来他得把老三那个臭皮匠给速速召回不可!

  ※  ※  ※

  “校长,您,看出个究竟来没?”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南开”校园里令学生闻风丧胆的“阎罗王”是也。

  他没有窥视教师隐私的嗜好,只不过,当他在巡视校园的例行工作时,不小心从保健室经过,便看见丁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经过时,再见丁大美人依然持续着神游物外的神情,他可就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他匆忙抓来校长。

  他不得不承认,自从丁绯代课以来,保健室的“生意”简直门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课的十分钟里全挤破头地涌进来。名义上,她不过是个护士职位的老师,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身兼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忧、解惑工作了。

  阎罗嘴上虽然不说,心底对丁绯的激赏早已是一日千里,并且对她刮目相看。

  这样忧郁的丁绯不常有。

  她安静的模样虽然也美,但阎罗宁可见到那活活泼泼、淘气顽皮、经常搞得他“疯姿错乱”的丁绯。

  这小妮子八成到了谈恋爱的年纪,虽然二十五岁才开始谈恋爱是有点晚熟,但也总好过老不开窍!

  “呵呵,没事没事。”校长是过来人。

  “真的?”

  “呵呵,当初是谁坚决反对我用她的?现在她有丁点不对劲,你倒比我还紧张,呵呵呵!”

  “谁说我紧张?我是看不惯,怕她伤春悲秋的黛玉情绪会感染给学生,才不得不来的。”阎罗犹理直气壮。

  “呵呵呵呵……”老校长径笑不语。

  “咦?你们都在这里?”难怪丁绯老觉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响,原来是这两个人。

  “我和校长只是经过……”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哦,你们来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阎主任招呼一声。”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风华绝代的脸庞有着睡眠不足的痕迹。

  喔哦——事实比他们俩(其实是他自己)想像中还要严重。阎罗暗忖。

  “呵呵,这样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长满口应允。

  “谢谢校长,我先走了。”

  旋足离开,丁绯正经八百板着的脸,撑没几分钟就崩溃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门。

  校门外立着阴魂不散的韩追,一旁泊着他的黑奔驰。

  “小绯,我还真来对了时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沾沾自喜。

  “对不起,我哪里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气凝神地听了一夜的脚步声,确定沈野彻夜未归的事实,一直到早上他还是不见踪影,她的一颗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来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宝宝型的人物,常令父母头疼,学校的老师也伤透脑筋,从不视她为问题人物而自始至终守在她身边的只有沈野。

  他的温柔像滴水穿石,一点一滴地蚀去她顽抗的外衣,而她却挥不自觉。

  她总是粗心大意的,经年累月习以为常地享受沈野对她的呵护温柔,却极少主动表现出对他的关心。

  她知道他的职业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的内勤工作,但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他最喜欢吃的食物,爱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爱情?从来只有受,却不懂什么叫施,沈野宠溺她的程度早已经超越一般情人该做的。

  是呀,她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潜意识里为的是什么?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绯浑沌的心似乎有些阴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难道说……

  她愣愣地将食指放在红唇上,原来毫无光泽的双瞳忽地一亮,闪耀出令人屏息的万丈光芒来。

  韩追看着她忽悲忽喜的脸,以为她悲喜不定的娇羞全是冲着他来,心中对她的爱恋意识更是大盛。

  “小绯,去看看我新买的别墅,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绯的心绪好不容易回到韩追身上。“你买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韩追哈哈大笑。“当然没这么快,等你看过后再做决定。”

  她一时捉摸不定。“干吗要我看过?”

  “我在台湾没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审美眼光,你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他有点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见韩追的恳求眼光后,只得将拒绝的话吞回肚。

  韩追见机不可失,立刻吩咐小伍开车。

  一个钟头的路程。

  车子通过层层的林荫夹道,粉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迎面而来,喷泉背后矗立着一幢金壁辉煌的哥德式建筑物。

  它是名副其实的金屋,古董级的豪华家具、鎏金价值不资的装饰、满厅院的花卉,足以容纳二十个房间的宽敞空间和一大群佣人。

  这幢金屋适合拿来藏娇。

  站在典雅而昂贵的阳台前,丁绯看见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韩追带着她测览大部分的结构设计,心底的自信满满却一点一滴地消逝。

  丁绯的无动于衷令他气馁。面对这幢价值连城的豪宅,她美丽的双眸竟见不到一丝敬畏或欣羡。

  该死的!他还以为她会欣赏他的别出心裁。他买下这幢巨宅为的就是要安置她这位人间绝色;所谓的“金屋藏娇”就是这个意思。

  “它很漂亮。”丁绯综观大概后,淡淡做出评语。

  韩追唤来佣人送上咖啡和小点心,两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镂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览沙湾碧水。

  “你喜欢?”他心中复燃希望。

  “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当然,自此以后你都要住在这里,你能喜欢是最好。”他冲口而出。

  “什么意思?”

  “小绯,”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着喜悦和霸气。“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食衣住行佣人们会帮你打点得好好的,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动,我要你留在这里,往后只要我一回台湾,第一个就来看你,你说好不好?”

  丁绯一凛,终于明白他大老远非要她来看房子的用意何在了。“韩追,你找错人了。”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他误会她的意思。

  丁绯示意要他安静。“我不可能嫁给你,做一个不明不白的黑市夫人的。”

  “是因为——沈野?”他颤声问,眼底的快乐一扫而光了。

  要是在今天之前,丁绯恐怕还没有个确切的答案,可是自那一吻后,她笃定无误地说出了令韩追扼腕的答案。

  “你能想像自己和一个对你了若指掌,看过你包尿片,知道你一切秘密的男人谈恋爱吗?”他试图说服丁绯。

  “为什么不?”丁绯露出来到这里唯一的笑容。“很公平,我也了解他所有的坏事和秘密,这不是挺好的吗?”

  “你确定他要你?”韩追仅有的耐性消失了,他口不择言:“你长得美若天仙,妖娆艳丽,生来就是要给人当情妇的,我和你才是天作之合,黑道大哥的情妇,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你的了。”

  丁绯直言不讳地承认喜欢沈野令他人冒三丈。

  “韩追!”丁绯翻脸了。

  又一个把她贬到地狱去的人。

  韩追一见她那赫然变为雪白的俏脸,恨不得摔自己两记耳光。“吃快打破碗”,好好的一桩美事被自己的心浮气躁给搞砸了。

  “我生来就这张脸不是我的错,错的是你们这种以貌取人的龌龊思想!”

  原来韩追也和其他觊觎她的男人没两样,总是将她当成人尽可夫的风尘女郎,到底上天给了她一张怎样的脸呐!?

  “你说我思想龌龊!?”他横行琉球,女人见到他无不馅媚巴结,曲意承欢,而这唯一触动他心弦,他一心想将她收纳的女人却连理也不理他。

  现在她发怒的样子像头美丽的野兽,艳色中焕发着爆发的野性,更令人心旌神荡,无法自持。

  不!这么漂亮的猎物,他怎能放手!?他愈来愈喜欢她了,哈哈哈!

  韩追脸上邪邪的笑容,令丁绯心生忐忑。

  “来人哪!”

  随着韩追一声吆喝,原来全部不见的佣人们又鱼贯涌出。

  “丁小姐以后就是这屋子的女主人,她要长期在这里住下来,你们要好生伺候她,知道吗?”

  所有佣人全都唯唯诺诺地点头。

  韩追轻手一挥,又悉数退下。

  “韩追,你疯了!”她猛然从错愕中清醒,不禁娇呼一声。

  “这是必要手段!”他只冷冷地丢下一句话。

  他不能再放她飞走,金丝雀关在鸟笼里才会唱出悦耳的歌曲,虽然这么做难免她要恨他,可是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大不了以后多让着她点,如此一来,他不相信有什么摆不平的事!

  “你以为我会像一般软弱的女孩子束手无策地留在这里?”事情为何变到这等无法收拾的地步,她绝不会坐以待毙!

  韩追掸了掸他已经干净得不带一丝灰尘的灯芯绒打褶裤,削瘦的脸露出不可一世的笑容。

  “小绯,你刚才一定没看清楚,我新雇的那些佣人可是个个身魁体健,全是我精心挑选出来伺候你的哦!如果,这样还不够的话,我可以考虑将小伍留下来供你使唤,如何?”

  “韩追,你这个小人!”她气得整个身子微微发抖。

  “另外,”他继续说道:“这幢房子靠海,远离市区,你要真逃走了,可没有交通工具送你回去,万一半路迷途或出了意外,可是没人救得了你,你一定要想清楚,别轻举妄动才好。”

  真是一语成谶,才想看他这幢房屋是拿来金屋藏娇的,下一分钟被关在金屋里的居然是她自己,实在是荒唐透顶。

  丁绯双眸中燃烧着被欺骗的狂焰,狂怒中抓起桌上的名贵瓷器,想也不想地丢在韩追脚前。“滚,我不要再见到你!”

  韩追脸色不变,甚是欣赏她的泼辣。“这不太可能喔,你要有心理准备,我随时会来的。”

  “你去死吧!”她气坏了。

  “是、是、是!”他嬉皮笑脸的,对自己安排的一切满意极了。

  良久。

  丁绯根本不在乎韩追究竟是何时走掉的,她只觉脑袋乱糟糟、胸口热烘烘、手脚不住地发寒,四肢百骸全像有把铁槌正猛力敲击似的,不觉膝盖一软,“噗”的一声,整个人就跌坐在地板上。

  她反手捂住自己的半张脸。

  见鬼的!她到底招谁惹谁了。

  “阿……野……”

  一颗晶莹的泪珠悄悄地滑下她如玉的面颊——

  “大哥,你在吗?”沈拾叶轻轻敲着沈野的房门。

  “进来吧!”

  沈拾叶打开了房门,一身西装笔挺,看来干净利落的沈野正对着镜子打领带。

  沈拾叶实在不敢相信昨夜还醉得一塌糊涂的大哥,在十二小时内又是一副神清气爽的俊俏模样——除了眼眶下掩饰不住的黑圈。

  “大哥,你还好吧?”

  “很好。”他头也不回的。

  “你真的……要去吃这顿相亲饭?”坚持了十几年的执着一朝自行打破,一家子的人还真是不太敢相信。

  “为什么不,我人都回来了。况且老二不是去接钟伯父他们了吗?”虽如是说,沈野的声音里却听不出一丝兴奋或高兴。

  “大哥,你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老妈对这件事可是完全投入,很认真的咧!”

  全家人都看得出来沈野反常的行为,只有沈母在担心过后,居然不改其热中更加想撮合钟、沈两家的亲事,一见沈野答应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请钟家父女来吃饭,美其名是“联络感情”,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鸿门宴”。

  “阿潜说得对,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又是长子,本来就有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不能再继续逃避下去。”他的声音又轻又慢,像有千斤重担似。

  “我讨厌做事虎头蛇尾的人!”

  沈野忽然轻轻笑了起来。“拾叶,没办法,谁叫你大哥的魅力不够,追不上小绯,她常笑我是笨乌龟,没错,乌龟的步子又慢又拙,一辈子也追不上她!”

  沈拾叶不忍心看见盈满在沈野眼中的痛苦,把头轻轻撇开。

  “明知爱已不可为,不可为而为之,太傻了!”他的悲哀在眼底徘徊,深怕一不小心便要泛滥。

  “大哥,鸟龟并不是都慢吞吞的,像忍者龟就不是。”她根本不会安慰人,竟把忍者龟也拿来充数了。

  “小傻瓜!”沈野听见他小妹这般孩子气的比喻,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回房换衣服去,等一下客人就来了!”

  “我又不是男主角,干吗要我‘下海’?”她嘟起嘴抱怨。

  “对了!”他看见沈拾叶移动的脚,又问:“你的脚痊愈了吗?”

  “早就好了。”一提到脚她的好心情,“嗖”地便掉落谷底。

  “还恨龙骧吗?”

  “龙骧”两字像根针,刺得沈拾叶脸色大变。她用着冷静得过火的声调说:“他是谁?我早已经忘记了他。”

  即使沈野心情再差,他幺妹那不自然的表情和咬牙切齿的声音,他也能感觉得出来。她和龙骧之间并不像她说的那么简单。

  沈拾叶虽然是沈家最受宠的老幺,也是家里唯一的一朵花。但她可没有一般老么的骄纵脾气和蛮横不讲理,她向来温柔可人。

  沈野从来没见过她“咬牙切齿”的模样,这其中必然大有文章。

  “他害你受了那么多苦,难怪你讨厌他。”

  “大哥,我不想再谈有关他的事不要说了好吗?”

  谁错谁对,谁是谁非,只有她自己最清楚。那场车祸硬要把所有的责任归咎给龙骧是不对的,若要认真追究起责任,错的人该是她,是她不该让王羽把车开得飞快。

  王羽,一想到他,她的心又难免一阵酸痛。

  沈野怎么不晓得自己小妹的心事,少女情怀总是诗,难堪的初恋破灭,任谁总要神伤好一阵子的。就像他一样——一想到这里,他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要忘记的丁绯又浮上心间。

  天哪!又要走火入魔了!

  “拾叶,那个男人不值得的,他不是你命定的白马王子,他放弃你那可是他的损失喔!”

  “大哥!”不说还好,一点破,沈拾叶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好了,不哭不哭,哭花了脸,伤了身体,划不来的!”

  她是真心爱过他的,就因为如此,她才无法真正放开心胸去原谅龙骧。

  揩净了眼泪,沈拾叶有些羞赧,匆匆地丢下话:“我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她后脚跨出门槛,沈野才松了口气,这次,换成沈父进来了。

  “爸!”

  沈父约莫六十开外,因为保养得当,头发大半还是光亮的黑,脸上也因为少风少雨的吹袭,让人看不太出来岁月的烙痕,中庸的身材,高级质料的衣服,衬托出一个企业家的最佳形象。

  “我是上来告诉你,你钟伯父和囝囝他们来了。”

  “你怎么不让江嫂来知会我一声就好了,还自己走一趟?”

  “嗯,”他清了清喉咙。“我有些话想跟你谈谈!”

  谈谈?这似乎不是什么好时机。

  “老实说我对这门亲事不赞成也不反对,再怎么说娶老婆的人是你,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真要娶个相看两相厌又相敬如‘兵’的老婆,那样的人生会很无趣的。”

  “爸——”

  当初急呼呼要他回来执掌家业的人,此刻又不知心底打的是什么主意,沈野迷惑了。

  “你还记得你三十岁时我曾告诉你的话?”这次来考他的超强记忆了。

  “爸,你不要兜圈子,拐弯抹角的;有什么话你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不好?”

  “是你要我说的!?”由此可知不会是什么好话。

  “是。”除了“是”他还能说什么?

  “你会放弃阿绯那孩子,我很惊讶。”

  “爸!”果不出其所以然。沈野烦躁地直想抓头皮。

  “是你要我直言不讳的!”

  显然沈父是打太极拳的高手,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她不爱我!”他嘶喊。

  “谁说的?那孩子从小眼底便只有你,这点我们可看得很清楚。”沈父理直气壮。“你的眼中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是吗?”

  “不要说了,爸!”现在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些话!

  “你母亲可是打定主意要你娶钟家的囝囝,你心底最好有个数,要不要,要拿定主意,免得到时后悔莫及。”

  先是沈拾叶,然后是沈父,难不成全是来抽沈母马后腿的,由此可知,丁绯的人缘可不是普通的好!

  “爸!客人来了,咱们下去吧!”沈野不想再继续这段只会扰乱他心情的对话,匆匆走出房门,头也不回地奔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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