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和高中同学闲聊时聊到了流行歌曲,同学兴致勃勃地跟我推荐了一首名为“红豆”的歌。只见有容皱了皱眉有些不明白的问:“你怎么会喜欢那种歌?”
“什么叫‘怎么会喜欢’?”语气中颇有受辱的感觉!“那歌词曲都不错啊!”
“哪有不错?”换有容的语气变得有些抗议了。毕竟这和我所知道的同学的喜好出入太大了!于是我唱作俱佳地来了一段,“红豆、大红豆、芋仔……你喜欢这种歌?不会吧?年纪不小了,怎么会喜欢这种儿歌?”有容语一毕,同学及其他朋友皆投以“唾弃”的表情。
“小姐,你方才又唱又跳的那叫‘ㄘㄨㄚ冰进行曲’好吗?我说的‘红豆’是王菲的‘红豆’,就那一首歌词中有……‘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的那首啊。”
她的话令有容一张脸红得通透,体验到何谓“无语问苍天”的窘状!
奇怪!我好像常常闹这种笑话!
聊完了窘事,谈谈这本《龙物语》吧!这本书是早在“冥王四月”就一直计划要写的。没想到“冥王”系列已交代清楚之后,“龙将军”的故事仍没着落!不过,这本书我好歹没让它没下文,是不?!《龙物语》是为“密警传奇”系列打头阵的。其实,早在“冥王”系列的《恶作剧之恋》时就已经略提到密警组织了。这系列目前打算写五本,也就是“密警五君”,至于会不会写“影四彦……《恶作剧之恋》的男主角聂煊即是影四彦中的一员”那就没个定数了!哈……我开的支票老是会“跳票”,还是乖乖把稿子交出来才能算数,免得我在这里说得口沫横飞,届时一本也没写出来,那就不是抱歉即能了事了!(徐姊露出嘉许的表情:这孩子还有救!)
最近有不少朋友问我,为什么在我的小说中不多加一些“重口味”的东西?现在市面上不有很多这样的小说?据说这样的小说很抢手!我想,每家出版社都有它们的方针和坚持,我不便说什么。可就我一个罗曼史小说作者的想法,倒是可以谈谈。
我不是一个卫道人士,不会排斥在作品中加一些“料”。可是,那必须在我认为小说情节有必要时,而不是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而迎合!
罗曼史小说是个练习文笔、人物描述、剧情张力的好地方。一本成功的小说最主要的该有引人入胜的剧情、令人一看再看的魅力!例如有许多经典之作,不都是如此?若一味地追求情色,到了最后,读者翻开该作者的书时只是想看那些情节,若没有就罢看掷卷。我想一个作者不该让自己走到这斯地步的!这些只是我一些些小小的看法!(看倌赞同的请起立拍手、不以为然的就……就跳过“浪过”吧!)毕竟人各有体,想法自然不尽相同!
怪了!这篇序我是怎么写的?乱严肃的。
这篇序是我用电脑手写板写的哦!是什么原因迫使一个电脑白痴会认命地去动电脑呢?这是一段不为人知的“血泪心酸史”……欲知后情下一本书序见!
哇!手好酸!我要休息了。这本《龙物语》出书了,我还得为下一本努力!加油!加油!